采购协议书四篇

李盛

采购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从乙方购买如下设备

  品名

  规格

  质保

  数量

  单价

  总价

  二、甲方付乙方货款计

  小写:¥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设备采购合同(一)。

  三、付款方式: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乙方合同全款金额。

  四、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天内交货,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范本《设备采购合同(一)》。

  五、售后服务条款

  1.乙方提供的货物须为正规渠道销售的货物。

  2.乙方负责所提供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及维护,在超出保修范围时提供维修方案。

  六、违约条款

  货物如发现设备故障应按保修条例执行(包换、包修),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照成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金额的_______%,以天计算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

采购协议书 篇2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为确保生猪肉入市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

  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就生猪肉买卖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品种、数量、价款 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商品发货单为准,且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标准gb18406.3-20xx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第三条 结算方式□即时结清□定期结算,每 天按商品发货单支付价款。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收取价款。

  2、向乙方提供证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定点

  屠宰单位证明□ 。

  3、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生猪肉,并按规定提供其畜禽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禁用药物检测证明、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销售凭证)。

  4、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品种、数量向乙方供货,确保肉身印花与票证相符。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索取甲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2、有权索取甲方商品质量的相关证明,对每批生猪肉进行验收,查验数量、肉身印花与票证是否相符。

  对质量有异议的,由交货地点的法定检疫机构鉴定。

  3、应具备经营生猪肉的资格和条件,建立健全肉品销售卫生管理等制度,保证生猪肉质量安全。

  4、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价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交付的生猪肉不符合第四条第3项要求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发生乙方拒收或

  者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的情况下,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另行向乙方补足;质量问题严重的,乙方有权解除合

  同。因不符合要求质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

  延超过_____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

  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

  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采购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 __________

  乙方:__ _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唐县分公司__ 合同标的:______光纤上网业务使用协议书________ 合同金额(大写):____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_______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设备等采购廉政管理,规范甲乙双方经济业务行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促进采购人员清廉履职,实现阳光采购,结合实际,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二、严格执行采购合同条款,自觉履行合同。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向相应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等举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甲方工作人员,在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和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便利。

  四、不参加可能影响工作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采购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经济活动提供方便。

  六、不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七、采购中,对乙方给予的符合政策的`各种形式的让利,应全部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不得本部门留存或个人收受。

  八、不发生违反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第三条 乙方责任:

  应与甲方保持正常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物资购销方面的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 不以任何理由组织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二、 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不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五、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擅自与甲方业务人员就物资、设备的供应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六、不发生违反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乙方如严重违反本协议书,甲方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进入冀东水泥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市场。

  第五条 甲方监督途径:

  1、举报电话:0315-3083427;

  2、举报箱:办公大楼东侧;

  3、网络举报:http://10.0.0.30/、 http://10.0.0.93/纪检监察信箱;

  4、举报地点:纪委、监察部办公室(办公大楼10楼1001室)。

  第六条 乙方监督途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书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购销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业务部门、监察审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 日 年 月日

采购协议书 篇4

  甲 方: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荔湾区

  联系人:

  电 话:020-22330109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鹤洞支行

  帐 号:

  乙 方: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开户行:

  帐 号:

  税 号: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就甲方通过互联网销售由乙方直接提供的“ ”品牌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主体资格

  1、 甲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在 上,开设网上特卖会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域名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并在该资料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 乙方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并拥有品牌“ ”的合法经营权的企业法人。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合法有效的证件原件并留存影印件。甲方无义务对乙方的承诺或出示的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如乙方出示或提供的是虚假、无效或失效的证件,一经查实,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资格证书、书面委托授权书或其它能证明其具有合法缔约资格和能力的书面文件。

  4、 乙方需变更签约公司或签约人的,乙方须出具书面申请及相关文件给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变更手续费人民币伍仟元整。

  5、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乙方须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涉及特殊品种的商品时,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商品销售的合法性文件(例如,销售化妆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承诺具备或提供化妆品检验检疫ciq标志、入境货物检疫证明、进出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等)。

  6、 签约同时,乙方需提供授权甲方的网络经营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一。

  第二条 上线售卖期、采购货量及金额:

  1、 上线售卖期:双方根据情况,商定网上售卖期,如有变动,双方需在商定时间前15天,书面提出。

  2、总货量:具体的货品采购的品种、数量及货款的结算以双方共同订立的《货品清单》为有效依据。

  第三条 合作货品的沟通及确认

  1、 乙方须在售卖期前 15-18 个工作日内,将供应给甲方销售的《候选货品清单》提供给甲方,清单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款号、品类、商品条形码、颜色、尺码、商场零售价、折后价、可供货数、材质、详细尺码对照表、产品说明以及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信息等。(具体可参考甲方提供的《货品清单》模板)

  2、 甲方在收到《候选货品清单》及乙方提供的样品后三(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沟通确定将安排销售货品(下称“采购货品”),并列货品的明细订货数据及相关文字资料于《货品清单》中。经双方盖章确认后,《货品清单》即为确定采购货品的具体情况及售卖期的书面凭证;

  3、 双方确认《货品清单》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货品清单》中所列货品1件/款·色的货品作为大货品质样品,发送至甲方办公地点。如甲方有样品尺码上的需求,双方具体沟通。乙方提供的货品应当与样品的质量一致且符合同种物的质量合格标准。甲方认为样品品质不合格可以取消当次的订购。样品不列入大货的收货数据中,仅作为甲方的验货标准。甲方收到乙方发送的大货,并确认大货品质合格后3-5个工作日内,将样品退回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