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车出售协议书

李盛

手车出售协议书1

  甲方(出卖方):

  协议签订地:

  乙方(购买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就乙方购买甲方二手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购车辆基本情况:

  生产厂家:

  汽车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车牌号:

  已使用年限:

  车辆是否经过改装:

  保险单号:

  保险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车辆费用当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车辆价格:人民币(¥)。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应于__年_月_日乙方处以现金方式向甲方预付购车款人民币元,余款元于车辆交付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车辆转籍手续由方办理(车籍手续如由乙方办理,甲方应予以协助)转籍费用由方承担。

  2、甲方保证交易车辆来源合法,如果交易车辆系偷窃、抢劫等非法手续获得,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3、因交易的是旧机动车,乙方对车辆应当场检验,经乙方检验认可了车辆的现有实况,车辆交付乙方后,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就车辆的.任何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引拒付应承担的任何款项。

  4、车辆在转让前形成的全权债务,包括事故赔偿、修车款,均由甲方承担,转让后形成的债务债权(包括事故赔款、修车款)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依本协议付款交验车后,甲方将车辆及随车相关证件交付给乙方,甲方对交易二手车的随车证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五、本协议经买卖双方仔细阅读后签字生效,不得反悔,此协议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证明人:

  年月日

手车出售协议书2

  甲方(出售方):

  电话:

  乙方(购买方):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及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就下列机动车辆的买卖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资料: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车身颜色:

  二、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

  三、车辆具有以下证件和备件:

  1、行驶证:

  □正本、□副本

  2、□购置附加税完税证明□无

  3、原车发票:□有、□无

  4、机动车登记证书:□有、□无

  5、保险单据:□交强险、□商业险

  6、钥匙套。

  7、备用工具:□备胎、□千斤顶

  四、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签定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办理提车手续。

  六、甲方保证在办理该车辆过户手续时的所必须证件。办理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上述车辆于年月日时分交付给乙方,自该车辆交付起,由该车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各类费用也由乙方自行支付。

  八、

  1、如因车辆证件或手续问题无法办妥车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提出退车或换车,甲方应无条件退回乙方所付购车款。

  2、在提车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过户押金共计元整,乙方须在自提车之日x起日内办理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车辆的过户手续。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不退还未过户车辆的过户押金。

  九、乙方在购买时确认所购车辆的实际状况签订协议后,不得以车况为由退车,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所收取的购车款项。因车是二手车,甲方不负责以后车况好坏及维修费用。乙方在使用条件下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因车辆保险未能过户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与甲方无关,提车之前出现的事故、违章等则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提车时,甲方向乙方交付随车资料,提车时刻以本合同第五条所注明的时间为准。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此车档案为车辆。后期需到该地办理车辆提档业务,甲方须陪同前往,提档费用(包含交易费、提档费)应由全额承担。

  十三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