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
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______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______元,在每年______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______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
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______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______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______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a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______%部分,乙方予以报销______%。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
b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_%;(______%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_____%;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______元,医疗医药费______元)。
(2)
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______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_____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_____元和大病给付_____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
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______市律师协会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协议书请传阅至每一个参加医疗互助金的人员。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卫生部“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创建和谐医疗环境,让老百姓了解医院,正确选择规范的医院治博苏州百辰医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中国医院信息网站网络信息平台,本着“为医院输送病人、给病人介绍专家”的服务宗旨和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特色医疗信息服务,介绍合作医疗机构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为医院输送各种疑难杂症病人。就此项目的合作,双方本着诚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特色医疗信息服务 二、合作时间:___年即: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三、合作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在中国医院信息网、《名医在线》、《中国医院管理杂志》等媒体免费发布与甲方合作的重点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
3 免费为乙方建立医院网站。
4 免费为合作科室的知名专家建立个人网站。
5 做好网站推广计划和网络营销。
6 免费为乙方导医,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
7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不收乙方介绍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遵守本合作协议中的各项条款,诚信服务,患者至上。
2 无偿提供甲方会员就诊的专用诊室,诊室门口安装“中国医院信息网站会员就诊部”铜牌,方便甲方会员就医。
3 负责甲方会员就诊登记,门诊管理等工作。
4 无偿提供合作科室和知名专家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5 甲方介绍病人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相关收费标准收费。
6 甲方会员到乙方就医,乙方按特需门诊服务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药费、检查费等收费标准不变。
7 为甲方会员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不乱开药,不收红包。
8 每年承担________元的网络信息维护费。
四、其它
1 双方定期交流,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此项合作业务的服务工作。
2 协议期满,双方视此项业务的`开展情况,续签或另行协商。
3 在合作过程中,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
4 协议中未及事宜,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并遵照执行。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一、 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 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 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 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 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 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 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 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以便医患双方掌握相关信息。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为律师在遭遇意外和重大疾病时提供一份有力的保障,减少律师的后顾之忧,甲乙双方就参加乙方建立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上海市律师医疗互助金,时间为一年。自年4月1日起至年3月31日止。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每人每年交纳人民币780元,在每年3月份一次性缴清。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乙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具体标准如下
意外身亡给付人民币50,000元;(因斗殴、酒后驾车、自身伤害等引起的身亡除外)
疾病身亡给付人民币10,000元
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瘫痪、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重度脑中风、心肌梗塞等七种重大疾病之一的,
(1)经确诊后给付人民币50,000元。(其中严重心肌梗塞和重大脑中风是指有严重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者)
住院每日给付人民币4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60天。
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在互助的有效期内发生疾病,乙方按照以下标准,给予甲方人员报销部分医药费:
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
帐户段费用乙方不予承担,由甲方人员自负;但其中甲方人员去药房购买药品或去医院看病发生的乙类药品10%部分,乙方予以报销80%。
自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3)共负段费用,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90%;
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医疗费用:
乙方按甲方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10%乙类药品自负部分由个人自理)
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的医疗费用:
乙方按参加人员实际自负部分承担80%;
以上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人员每人每年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元,住院或急诊室留院观察的医疗费用,乙方为甲方参加人员合并累计承担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其中手术费限额为5000元,医疗医药费15000元)。
(2)报销请带好医药费发票和病历卡,由事务所指定专人办理。
本互助金只限参加人员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取消其报销资格。
1、甲方参加互助金必须以全体专职律师和全体专职行政人员整所参加。专职律师或专职行政人员是指劳动人事关系在甲方单位或从甲方退休的原专职人员,不包括兼职律师以及从其他单位退休后从事专职律师的工作人员。
2、甲方参加互助金人员应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称社会医保)甲方参加人员患病必须在全市医保规定的医院就诊。
3、甲方申领互助金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必须是社会医保的专用凭证,接受治疗的内容应在社会医保允许的范围内),且应在相关事件或医疗费发生日60天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七种重大疾病是指在互助有效期内由医院确诊的,如在参加医疗互助之前发生的重大疾病,不享受给付的待遇。为体现医疗互助金互助共济的精神,意外身亡给付50,000元和大病给付50,000元,乙方参加人员终生只能合计享受一次,不能重复或是迭加享受。
计划生育、分娩发生的费用由社会医保统一报销、发放补贴,本互助金不再予以报销。
(3)在互助有效期内,甲方参加人员如因发生转所等原因离开甲方其互助待遇按以下原则执行:
如继续在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可继续享受至本协议期满;
如离开本市律师行业,其互助待遇自办妥离开甲方之日起不再享受,已交的互助金乙方不予退回。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异议,由双方参照社会医保的有关规定及律师医疗互助共济的特性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缴清全年参加人员互助金后生效。本协议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以后如此类推。但甲方需在顺延期的第一个月内缴清相关的互助金。否则,视为协议终止。
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20xx]479号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医疗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医疗期限
1、甲方根据乙方本人的社会工作年限及在甲方的实际工作年限,经核准确定,乙方的最长医疗期为月,该自年月日起计算,截止至乙方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
2、在医疗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乙方基本医疗定点医院的相关诊断证明及假条,逾期不交的,公司将视为其医疗终结即医疗期满,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劳动合同未到期的,乙方应到岗上班,如未经批准不到岗上班的,甲方将按照旷工处理。
第二条劳动报酬
1、在扣除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后,甲方依法按月支付乙方医疗期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2、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
日,发薪方法由甲方决定。
第三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在医疗期内,甲方将继续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2、医疗期内,除上述医疗期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外,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福利。
第四条注意事项
1、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医疗期内,从事其他有偿或无偿的工作的,可即时解除本协议及乙方的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并可要求乙方对为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一旦发现乙方提交甲方的诊断证明及假条存在谎报或虚假现象的,本协议将即时解除,甲方将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在患病医疗期期间,仍须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其他
1、如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组织机构变更或其他重大客观事项变更的,乙方须同意甲方做相应的变更,且承认本协议内容继续有效,直至本协议期满为止。
2、本协议因医疗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到劳动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如乙方拒绝鉴定的,不影响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