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a座12楼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 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 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 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 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 年 月 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ci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 名导师驻店,时间为 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 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 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 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 年 月至 年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天悦瑜伽事业。
第九章 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 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乙:
日期:年月日
甲方: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xx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a座12楼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xx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年月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ci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名导师驻店,时间为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年月至年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天悦瑜伽事业。
第九章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地址:
负责人:XXX
乙方:XX
地址:XXXX
负责人: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 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 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 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 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 年 月 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ci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 名导师驻店,时间为 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 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 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 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 年 月至 年 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天悦瑜伽事业。
第九章 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 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甲方XXX 乙方XXX
20xx年X月XX日
甲方:中卫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为加强校企合作,实施“三段推进、学工轮替”的才培养模式,促进校企资源优势互补,更好地为企业培养合格的高技能人才,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学工轮替实训教学合作协议。
一、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 年,即自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长期合作。
二、甲方应根据社会和乙方之需要,确定专业培养方向,并共同制订专业教学计划。
三、甲方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初步确定实训的时间、内容、人数及要求,并提前一个月与乙方联系,与乙方共同制定具体实施计划与安排。
四、学生在实训期间,按照乙方的规章制度要求展开实训工作,甲方指派教师负责除学生上岗以外的事务管理,并参与教学和指导工作。
五、甲方聘请乙方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学生的企业实训指导教师,指导和管理学生的专业实训工作。甲方根据指导学生的人数支付乙方一定的实训费用。
六、乙方按照具体的专业实施计划与要求,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参加“学工轮替”的学生提供实训岗位,但不安排实训学生担任粗重或危险性工作。
七、乙方应配合甲方共同做好上岗实训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履行劳动管理的责任,严格要求学生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对屡次违反规定或拒不服从企业指挥和安排的学生,及时通知甲方,并经双方研究协商后,按乙方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学籍管理条例予以相应的处理。
八、乙方在学生实训结束时,对甲方上岗的实训学生的实训表现进行全面的评价和考核,并将考核评价的相关材料提供给甲方(见附件)。
九、每期专业实训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在适当的时间就教学、专业实训等方面进行总结和交流,不断提高“学工轮替培养模式” 的专业实训效果。
十、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卫职业技术学校 乙方: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以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就酒店产品营销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酒店产品项目及价格
甲方向乙方提供房间价格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旺季为国家法定假日、大理州三月街民族节及州庆。
二、 合作方式
据甲方提供的酒店产品,乙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等全权开展营销;甲方在确认信息接受订单后负责接待安排酒店服务。
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把握的酒店产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市场、有竞争力的产品,通过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
盟合作使获得利润最大化。
2、乙方为甲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宣传、营销扩大甲方酒店产品销售,促进旅客招徕。
3、乙方承销甲方酒店产品。乙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甲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酒店服务工作;乙方应做到客户信息的准确性,客户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取消接待。
4、甲方由于节假日淡旺季等原因,所提供的酒店产品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时,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相应以新的酒店产品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甲乙双方应确保各自的服务质量,线上销售产生的客户投诉赔偿由乙方负责,线下接待服务产生的客户投诉赔偿由甲方负责。
四、结算
1、乙方按甲方酒店产品相应的结算价与之结算,乙方全权销售,自负盈亏;
2、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五、免责条款
1、遇不可抗拒事件发生,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主张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提交不可抗力事件的有效证明文件;
2、因不可抗力而造成双方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六、争议处理
如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内容的理解产生争议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为了企业发展需要储备人才,提高学生职业技能,锻炼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其敬业爱岗精神,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作为乙方长期的学生教学、社会实习基地,并在校企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开展双方的合作。
一、实习生人数:实习学生 名,(其中,男生 名,女生 名)。
二、实习时间:12个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实习生相关费用及待遇。
1、交通费
甲方负责乙方学生到甲方所在地单程差旅费,乙方凭火车票到甲方报销。
2、实习生待遇
1)试用期1-3个月,工资 元/月;转正后工资 元左右;
2)其它福利待遇、补贴与正式员工标准一致;
3)实习生与甲方正式员工同样享受节日发放的节日费、年终奖、福利劳保用品、公休及节假日等。
4)实习生的工资于每月 日准时发放上月工资。
3、服装押金
乙方学生须缴纳制服押金 元,在员工前三个月工资中分批扣除。实习期满退回所缴押金。
4、实习期间住宿、用餐
在实习期间,甲方负责为实习生提供免费工作餐(中、晚餐);并为实习生提供免费床位,水电费、床上用品由乙方自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实习学生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等教育。
2、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在工作时如发生疾病,甲方有责任积极协助乙方对其进行治疗,费用由实习学生自己负责处理。
3、不定期地向乙方反映学生工作期间的表现,如有学生有违反店纪店规及乙方实习纪律等情况发生时,应在通知乙方的同时,甲方妥善处理,以避免事态扩大。
4、实习结束后,甲方应客观公正地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鉴定,并与乙方共同为实习合格学生发放实习证书。
5、有权按照单位的管理制度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实习学生应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店纪店规和其他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屡次违纪,已严重影响经营的学生在如实告知乙方的前提下,有权予以辞退,由乙方负责在下一年合作协议中调换。
6、甲方应负责实习生的安全,不得安排实习生做超越正常服务范围的工作,不得以侵害见实生合法人身权利的手段强迫其劳动。确保乙方实习学生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10个小时。
7、乙方学生实习期未满提出终止实习的,须赔偿来时甲方所支付的差旅费用、体检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如学生未经允许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除名,乙方将同时开除并不发放该生毕业证书。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办理学生上岗实习的相关手续,保证实习学生及时到位,并为甲方提供全部实习生的学生证明。
2、负责对学生进行上岗前的实习动员工作,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实习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
3、在与甲方协商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提前撤回在工作时间以外表现恶劣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实习学生,并根据甲方要求在下一届合作协议中补充合格的实习生到甲方实习。
4、在出现严重侵害实习学生切身利益、损害乙方社会形象以及其他甲方严重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撤回实习中的所有学生,终止与甲方的合作。
六、管理费
甲方付给乙方每生每月 元管理费,由甲方每月汇入乙方固定帐户。
七、共同条款
1、本着互惠互利、实际可行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学生实习的相关事宜。
2、如出现争议(终止合作情况除外),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来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4、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酒店合作事宜达成的酒店合作协议书。协议内容:
一. 客房部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房型、价格如下:(单位:元/间夜)
说明:
1、甲方预订联络人须在客户抵达乙方前五天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预订联络人,并注明客人姓名、预抵时间、用房数及入住天数。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予以确认。凡通过此方式预定的房间即可享受协议价。
2、甲方客户因故不能按原计划抵达的,应立即或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调整预定或取消订房、否则应按相应标准赔偿乙方损失。
3、对于双方确认后生效的订房,乙方必须提供相应客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则由乙方按以下方式另行解决,其产生差价由乙方承担。
(1)升级至本酒店高一级的房型;
(2)协助安排其它同级别酒店的相应级别的房型;
4、本协议房价在遇以下情况时不予执行,价格由双方协商另定。
(1)重要节假日和旅游黄金周。
(2)本地重大活动期间。
5、甲方退房时间最迟为入住次日中午12点,甲方如遇特殊情况在经乙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时退房,但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14点,超过14时需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时则需加收全天房费。
二、餐饮部分
1、甲方有权选择用乙方提供的用餐标准和包间类型;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用餐标准和要求,提供优质的菜品和服务;
3、乙方给予甲方在餐饮部消费菜金打______折(酒水、烟、海鲜除外)。
三、会议部分
果盘费用另计;
2、甲方需至少提前三天确定具体会议时间和参会人数,以便乙方做好相关准备。 说明:1、本价格包含投影仪、音响、话筒、茶水、铅笔、纸,如需鲜花
四、结算方式:
1、甲方可选择以现金或挂账的方式结账;
2、甲方必须提供有效签字人在账单上的签字,乙方才能为其挂账;
3、上月挂账的部分需在下一月10号之前由甲方主动结清;
4、有效签字人即为预定联络人,甲方可指定本单位最多两人。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对账:一旦乙方发现甲方管理混乱,没有专人负责对账单,则乙方视甲方违约和缺失诚信,并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拖欠账款:一旦乙方发现甲方管理混乱,没有按时支付乙方账款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征收每月5‰的滞纳金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协议有效期日起开始执行;
2、乙方有权对其所有的相关信息包括用于促销活动价格的变动等保留最终解释权;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签署人: 签署人:
预订联络人:
预订联络人:开户行: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名:
帐 号: 帐 号:
盖 章: 盖 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____与____先生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一定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公章)
代表签字:
签字:
签约地点:
甲方: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财富广场A座12楼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天悦瑜伽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焦作市以天悦瑜伽(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 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 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 元,获取天悦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 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 年 月 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CI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 名导师驻店,时间为 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 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 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 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 年 月至 年 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天悦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天悦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天悦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天悦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天悦瑜伽事业。
第九章 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 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天悦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天悦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 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 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 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