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下井安全管理协议书

马振华

外来人员下井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及矿井长治久安,经胡底煤业和外来人员共同协商,签定如下下井安全管理协议:

  一、外来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法律、法律和行业技术规范、严格遵守晋煤集团公司和胡底煤业有关规章制度。

  二、外来人员下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事故或其它损失,全部自负。

  三、外来人员下井,需有接待部门安排专人陪同、严禁单独下井,以保证外来人员人身安全,外来人员必须服从陪同人员的指挥。

  四、外来人员入井,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井下严禁照相和摄像。

  五、本协议适用于外来人员下井全过程、外来人员依照本规定离开胡底煤业时,本协议自动废止。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安监部存档一份、外来人员,陪同单位各持一份。

  对口业务部室陪同人员(签字)

  外来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