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女方: 姓名: 身份证号:
男方与女方于在上海市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方面:双方婚后于生育一女。现双方决定小孩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如在此期间,小孩有大额教育支出(包括报兴趣班等)或医疗支出,男方需与女方各半负担,另外付费至女方账户。女方需保障男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三.财产分割:
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各自名下其他财产及私人物品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分担:双方确认,对外债务暂不明确,待债权人主张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男女双方各半负担。
五.双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能够自行解决生活居住问题,离婚后双方互相不负扶助义务。
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生效,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民政局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登记离婚,现经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离婚协议书》第一条规定的”共同住房”,系指座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号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室的房屋。
二、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该房产在办理房改或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过程中,若需补交地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离婚协议书》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姓名手印处):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姓名手印处):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男方:彭xx,汉族,生于1979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
女方:李xx,汉族,生于1988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
男、女双方于2008年xx月xx日办理结婚登记,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男女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双方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男女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无夫妻共同债权。
三、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夫妻双方不存在生活困难需要帮助的情况。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男方:女方: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协议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XX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张×。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xx与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抚养,由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x万元,现协商归xx所有,由xx一次性给付张某现金xx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xx所有,向xx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xx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xx协议人:
年xx月xx日年月xx日
协议人: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就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某与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由某抚养,由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某所有,由某一次性给付某现金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某所有,某向某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某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冯某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xxx协议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