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规定,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位于设计为四层,
一至为砖混现浇板结构,二、三层为砖混预制板结构,四层为砖木结构。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全部建筑材料,乙方负责组 织施工。
3、承包范围:甲方提供图纸范围内±0.00以上(除门窗、水电、防水、外墙砖、烟道、化粪池等附属工程外)的全部土建工程。
二、施工价款及付款方式
1、砖混现浇板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 计算工程款;砖混预制板结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人民币(大写) 元计算工程款,砖混预制板结构按建
元计算工程款,阳台
按挑出外边平方面积计算。。
2、乙方每封顶一层,甲方需按乙方完成造价的60%付款给乙方全部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施工的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
2、及时提供建筑所需各种材料(含线、钉、铁丝等小材料),甲方应将材料运至施工现场30米内,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保证建设手续齐全,协调周边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四、乙方责任
1、自带建筑所需工具设备,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撑木等。
2、按甲方要求施工,接受甲方及其指定人员监督,保证施工质量,杜绝浪费材料。
3、乙方的施工人员食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做饭场所,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工程要求
1、按甲方提供的建筑方案施工,如有变更,所涉工程费用增减双方另行协商。
2、建筑主体室内墙面为水泥毛面,外立面水泥抹平。
六、工程质量
1、乙方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保证建筑成品的垂直度、平整度等
指标达到相关要求。
2、对于有违质量安全的设计和要求,如钢筋的选配、水泥的配比、梁及柱子的设计等,乙方有权拒绝,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承担建筑材料的质量责任,承担其所设计建筑方案的质量责任及安全责任。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同意交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七、施工安全
1、甲方负责看护施工现场,包括材料、建筑物、双方工具设备等。
2、乙方应安全施工,杜绝事故,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
3、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周围有相应的安全距离,告诫并劝离靠近施工现场的无关人员。
八、施工工期
1、经甲、乙双方协商: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及甲方图纸变更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十、乙方应配合甲方安排的其他分项工程施工,并给予充分便利,分项工程施工方及乙方应保护其他施工方的设备和成果,如有损坏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乙方所做工程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
2、若双方发生争议,协商无果时,应向施工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甲方位于某地的住宅楼能保质保量的按时完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住宅楼以包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在施工期间明确双方的职责、责任,现甲乙双方签定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乙方负责建筑住宅楼整体(包括地基、主体、盖瓦、粉刷的土建项目)。含泥工、土工、小工、模板、铁钉、铁丝、机械、脚手架、耗材辅料、等施工工具。乙方必须及时发放施工人员工资,确保住宅楼正常施工。甲方提供建筑材料(建筑所需的铁钉、铁丝除外)。需要的建材乙方必须提前七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将所需的建筑材料提供到施工工地。建筑材料卸车及施工场地搬运由乙方负责(含卸车和搬运时的人员安全等由乙方负责)。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浇梁、柱、平面等重要工序,乙方承包人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主体工程按图纸施工(主体建筑图纸附后),甲方如需修改,应在施工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与图纸不符,产生返工的一切工料、人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使用破损模板,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付款方式:地基以上主体按投影面积1:1结算,水上、栏杆窗台、化粪池另行计算。承包价格:主体为 元/平方米、阁楼包括盖瓦为 元/平方米,一次性承包。每层主体浇好后付当层工
程的70%,内、外墙完工后付至工程总款的90%,剩余10%工程款待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四、责任: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人员必须参保建工险。如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工具、建筑机械、建筑材料等防盗工作,如发生损失丢失,由乙方负责。
五、工期: 年月日开工,工期为个月, 年月日前完工(包括节假日及返修延误的工期,不可抗力的作业除外)。
六、违约:乙方需合理安排施工人员人数,在规定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完成施工,如有拖延乙方自愿承担 元/天,以弥补甲方损失。
七、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住宅楼建筑验收结束和工程款结清后,此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该工程为民房住宅一栋,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字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住宅平房一栋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概况:该住宅毛石基础、地圈梁、红砖结构、钢筋混凝土现浇面,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模板租赁费、脚手架、工具、用具安全费以
及主体工程所需一切建筑材料费,均有承包方自构,甲方把关材料质量。
第五条:工程施工依据:以甲方提供图纸及施工说明书为依据进行施工。如需要变更的双方协商。
第六条:承包金额: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共平方,共计 元,竣工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成付给人民币完成付给人民币 元,内外墙抹灰完成付给人民币 元,余款工程全部竣工后一次性结清该款。
第八条:施工工期为天,自年月日止。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气变化造成停工,工程双方协商顺延。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 甲方有权监督所用的工程材料,劣质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质量监督有甲方指定人员,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
(三)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执行,付款到位,否则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乙方有权自主组织精干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按图纸及施工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
(二)在施工期间确保安全,不得违章做业,如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验收落实好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