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共同联合推广20xx年暑期上海迪斯尼专列夏令营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产品开发与营销
1.甲负责本次专列产品的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基础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为
A.硬卧 元/人 B.软卧 元/人
2.甲方确保提供的宣传资料不涉及版权问题.
3.乙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定价
4.乙方负责乙方产品在自己平台的改良设计和营销
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或相关信息,研发最终推向市场的成熟产品.
二. 服务接待要求与标准
1.甲方负责本次活动的全程接待服务,并确保乙方客人在整个行程内安全、圆满运行,并接受乙方的质量监督,如遇客人投诉,由甲方负责处理和解决,如甲乙双方都有过错,负责各自的责任承担。
2.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责任保单》的复印件等法律文书,以备乙方进行接待资质审核.
3.对于需要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的客人,甲方提供正规旅游合同,由甲方简单培训乙 方工作人员并委托乙方对客签订合同,乙方收取客人团款,乙方保证合同的严格 管理和团款的安全性
4.服务标准:空调专列硬卧四晚(备有软卧,可补差价升级),各地空调双人间独 卫五晚,餐食包含5早9正(正餐餐标20元一人一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不含火车上餐费和迪斯尼入园当天餐费,如客人自己放弃用餐,餐费不退,华东接待全部空调旅游大巴,确保一人一正座,包含行程内所列门票,成都派出全程领队老师,火车上医护人员,地接优秀导游保驾护航,全程投保旅游意外险
5.乙方有权指派自己的领队老师上团对客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
三. 费用结算
1.为确保客人顺利出行,乙方收到客人后需向甲方支付定金,定金按500元一人支付,甲方为乙方预留车位
2.团队出发前乙方支付甲方所有剩余的团款.
四. 其他
1.如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且无法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本合同。
3.合同有效期限:有效期自 20xx 年 06 月 01 日起至 20xx 年 09 月 01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代表签字: 公司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甲方:县旅游局
乙方:
为了加快我县旅游资源开发进程,推进全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培育壮大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经甲乙双发协商一致,就莲花黄河游乐园内部分土地旅游开发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开发土地
为黄河游乐园内“黄河人家”南面部分土地,面积以双方实际丈量未准。乙方按县政府的总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古典式建筑模式),并绿化美化承包区,乙方得规划和设计方案待县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甲方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期限为40年。乙方在租赁期满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优先承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乙方必须年内开工建设并完成。总投资100万元。乙方在国家得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旅游开发和经营活动,承包期内不得改变经营性质。
四、乙方应加强景区设施、植被得保护;甲方应搞好宣传和推介。
五、甲方和莲花镇政府对乙方资金到位情况和建设进度进行监控,自协议签定后两年内乙方不开发建设或不按协议执行的,甲方按照有关法律程序和国家土地政策收回土地使用权,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甲方保证“三通”即(水、电、路)。
七、若乙方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甲方提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准在中途出让或转让使用权。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当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双方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司法解决。
九、协议x式x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档一份。
甲方:县旅游局(盖章)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xx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加强商业与旅游业合作,保障旅客在旅游活动中的切身利益,为消费者提供最大优惠及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组团旅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次旅游项目:。
二、本次旅游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三、本次旅游由甲乙双方共同承办
票价为人民币:每人元/次(大写:),费用包括往返空调大巴,人/间宾馆住宿及景点门票,旅游安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双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应积极宣传组织客源,全力推荐本次旅游项目。
2、甲方以发放旅游代金券的形式负责向乙方提供旅游客员,委托乙方组团出游,旅游代金券票面为:元(大写:),由甲方向游客发放,乙方则负责向游客收取甲方所发放的旅游代金券,并且再向游客收取每人/次元(大写:)现金,乙方承担本次旅游全程项目的落实及责任。
3、乙方负责与游客协调或签订具体出游时间及相关事宜。
五、结算
本次旅游活动期限结束,由乙方财务人员按乙方所收取的代金券数量向甲方按每张元(大写:)结算,元(大写:)代金券自行作废。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约,应向乙方交纳违约金万元(大写:);乙方如有违约,需向甲方交纳违约金万元(大写:)。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将不足部分补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应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XXX旅游局
乙方:XXX旅游局
黔粤两省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旅游市场具有较强的互补性,旅游合作潜力巨大。两省同属“9+2”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域范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之间业已形成多渠道、多领域和多种形式的良好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加快两省旅游业发展,落实“9+2”区域合作框架协议,联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双赢”的原则,签订此协议。
一、甲、乙双方积极参与推动“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实“9+2”框架协议方面互通信息、协调立场、经验共享;在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多边合作方面,互相创造条件、互相支持和帮助。
二、甲乙双方积极推动两地旅游资源开发,实现优势互补、客源互济。双方通过多种渠道将本地区有开发潜力的旅游资源向旅游开发、投资商进行广泛宣传,支持和引导本地企业到对方考察旅游资源,为对方企业在本地的旅游开发及经营活动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和帮助。双方以互为目的地的形式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为对方旅游行政部门及旅游企业在本地的'促销推介活动提供帮助。双方联合开发跨省精品旅游线路,共同开拓国内外客源市场,共同打造发挥本省资源优势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双方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为两省旅游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的改善提供帮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态旅游产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可以作为甲方旅游产品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甲方对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组织有关企业进行专项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则支持本地企业在乙方投资兴业,谋求资源开发和市场需求的协调发展。
四、双方确定把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作为本地旅游业推进“三个文明”进步的重点,为对方在旅游扶贫和旅游就业方面提供培训和经验共享,组织本地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企业实施对口帮扶,并在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农业及工业旅游等专项旅游产品建设、市场开发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广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垒,推进两省无障碍旅游合作。双方支持对方旅游企业在本地开展旅游经营活动,并提供必要帮助,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本地旅游企业同等待遇,共同维护旅游企业和游客的合法权益。双方组织、引导本地旅游企业与对方企业在市场开发和利益分配方面通过协商,形成合理、协调的跨省企业合作机制,鼓励企业间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样的联合作,放宽对方企业在本地的准入标准,为对方企业的经营活动创造条件。
六、双方积极组织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媒体参加对方的大型旅游宣传、促销、招商活动,双方通过协商,在国内外联手组织大型促销活动。
七、双方积极推动旅游产业信息化工程,谋求共建旅游信息平台,实现旅游信息共享。
八、进一步加强双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两省旅游局高层定期会晤,互通情况。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设施及景区容量监控的信息,双方对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诉等问题采取协调一致的合作立场,共同处理应急事件。双方在旅游发展规划、市场开发计划、旅游政策等旅游业发展重大决策方面及时通气,形成互相学习、借鉴和合理互动的合作机制。 以上协议的实施由双方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后协调办理,未尽事宜双方商议解决。
甲方:XXX旅游局代表
乙方:XXX旅游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