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维修保养的协议书
甲方:
乙方:武汉永佳制冷工程部
甲乙双方就空调维修保养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现在使用的所有房间空调器共台,(祥见清单)交乙方维修保养,期限一年。甲方同意按平均每台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元给乙方支付维修保养费。
二、甲方所付维修保养费包含空调清洗、上门服务费、检查费、修理费、及除大件压缩机外的材料费。
三、下列费用不在本协议协商付费范围内,甲方应另外协商付费:
1.如压缩机损坏,采购压缩机费用。
2.空调安装`拆移机施工费及材料费。
3.空调供电路故障。
4.甲方附在协议上所提供清单以外的.空调维修费用和其他劳务费用。
四、乙方服务承诺。
1.夏季使用高峰前对所有房间空调器进行一次清洗保养。
2.在冬、夏两季对所有在用房间空调器使用效果进行一次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接到甲方故障申报电话,乙方应在思小时内到场处理。
4.乙方施工过程中保证自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施工人员违规施工造成意外伤害责任自负。
5.乙方施工人员保证不损坏甲方现场财物,并保证施工现场卫生。
五、甲方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施工过程所需用水、用电及场地之方便。施工时间给于充分分配合。不得无故阻挠乙方施工。
2.甲方应为乙方施工人员及车辆进出提供方便。
3.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及时付款,各部门不得无故刁难。
六、付款方式:
1.协议维修保养在协议生效后一周时间内首付70%,即人民币元。余款在协议到期后一周内付清。
2.协议外产生费用甲方应在施工完毕后一个月内付清。
3.如果甲方拖延付款,应按应付款金额的每日2‰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上诉至属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