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XX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上海市松江区XX路XX号楼XXX室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XXX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X万元。
五、乙方应于甲方XX水岸二期项目开盘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已交纳确认金的收款凭证及乙方之身份证、印章至甲方售楼处(上海市松江区XX路XX号)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预售合同》支付购房款。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确认金转作等额购房款。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XXXX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XX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四、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确认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五、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上海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XXX身份证号:XXX电话:XXX
通讯地址:XXX邮编:XXX
签署日期:XXXX年X月X日
买方: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一、买方通过中介介绍,对位于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地址以[房地产证]为准,若有差异时,双方同意再作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之理由。有购买意向,现买方委托中介方向该房屋业主发出下述不可撤销的购买要约:
1、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为准,若实际面积有差异时,买主同意以本协议之房价为准,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之理由)。
2该房屋业主委托价为人民币万元(¥)。买方同意以等于或低于人民币万元(¥)购买该房屋。
3、该房屋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曾被邀请检查或已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其检查该房屋,并且完全明白该房屋的产权状况,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二、若中介方在年月日前未能与该房屋业主就以上要约条件达成协议,中介方代保管的意向金须无息退还买方,买方不能为此追究中介方的责任
三、一旦该房屋业主同意上述购买要约内容,并承诺以上述或低于上述房价出售该房屋,买方即确认成交,中介方即将该意向金元转为购房定金。
四、若中介方就上述要约条件取得该房屋业主承诺后,如买方履约不买的,则该意向金不予退还,转为中介服务费,且该房屋业主有权另行出售该房屋,而买方亦须向中介方支付上述要约房价百分之三之金额为违约金,对此买方无异议。
五、买方承诺若与该房屋业主私下交易的,则仍需向中介方支付上述要约房价百分之二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对此买方无异议。
六、买方同意承担该房屋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并按房屋成交价的%支付中介费。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买 方: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
中介方:
电 话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