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安全,明确双方责任;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经双方协商特拟定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后,工作中应该相互支持、相互关照、相互信赖,以便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甲、乙双方在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程、规章制度,同时按照已签定的协议各自履行其职责、权利。
二、甲方职责: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工程发包有关要求;并负责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现场带电部位及有关现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交底,明确施工范围。
3.甲方提供给乙方相关设备的图纸,以利于安全施工。
4.开工前甲方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体检和安全教育及考试,凡增补调换人员、更换工种亦必须及时进行体检和安全教育及考试, 经体检和考试合格后方能工作。
5.甲方派人经常性地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及质量工作情况和施工中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检查情况做好书面记录,并对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发出书面通知书,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危及人身安全的,立即停止施工。
三、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电力行业颁布实施的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在施工期内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2‰。
2.项目开工前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交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方案、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乙方的现场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施工负全责。施工中,乙方必须对所负责的施工区域派第一安全监护人,即专职安全员。乙方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佩戴明显的袖标。乙方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和施工安全需要划分班(组),班(组)名单应报甲方安监部门备案,班(组)长是本班(组)的兼职安全员。
4.如乙方使用未经体检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甲方发现后将对乙方处以200元/人次罚款。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应及时将其名单及证件报甲方办公室备案。
5.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和甲方要求为单位施工人员配备应有的安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如由甲方配备的(如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设安全监护人。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本安全协议的签订是基于甲方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在 签署的清库承揽合同(编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清库作业中的安全责任,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协议,本协议同时作为清库承揽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同时生效和终止。协议如下: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履行合同时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督,保障甲乙双方人员的安全,在高空作业、交叉作业时,乙方应按安全要求布置警戒区,设安全标志(符合GB 2894要求)、安全灯、安全网;乙方作业人员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带、软梯、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设施,在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查,使用过程中进行监护、管理。
2、乙方从事清库工作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签字后交甲方生产处备案,经备案后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乙方应禁止非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甲方在乙方进厂之后进行安全交底及公司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有权现场制止乙方的违章和野蛮作业;因乙方违章野蛮作业造成停止作业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清库前,甲方应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经生产处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清库作业过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5、乙方所进行的特种作业必须由乙方持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作业,在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前就必须将此类人员的保险复印件交甲方生产处备查。
6、乙方进入甲方的车辆应按甲方指定路线低速行驶,按甲方指定区域规范停车。
7、乙方工作所需供电线路应按供电、配电规范布置,用电设施应符合规范,在经甲方电气主管审查后,由甲方进行提供电源,乙方自行接电,应保证用电安全和制止私拉乱接。
8、乙方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正确使用各种工具和设备,如因此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9、清库期间,相关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应保持通讯畅通。
10、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发生的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及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将一份事故报告副本交甲方生产处;乙方因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害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要赔偿与责任相当的损失。
11、安全上的费用:保险、劳护用品、税费等已含在合同总费用中。
12、其他未尽事项按《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AQ 20xx-20xx)相关要求执行。
13、本协议一式三份,分别由双方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后随主合同一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芜湖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三里港高空建筑防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柯秋璧 法人代表:韦龙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安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在乙方《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范围内对比华利国际城三期地块二一期工程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范围内,签订本协议书,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共同遵守《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部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二条 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检查的责任;
2、甲方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4、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甲方按约定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完整齐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机整顿;对乙方的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的权利;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管理的作业人员责令其停止作业,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换人;
7、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限期退场,并终止乙方《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或安装(拆除)作业。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并根据甲方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2、乙方的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且设备在使用年限内,设备附着须为原厂附着并有相关资料,如因设备及附着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工作,必须做到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地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禁止使用无证人员;
5、乙方应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工作性质特点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指导并组织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
6、乙方要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
7、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
8、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9、对甲方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的指挥,乙方有权拒绝;
10、乙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乙方都应全力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
11、乙方对设备的安装、附着、接高、拆除作业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作业前要编制施工方案交甲方审核批准,要对设备操作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进行详细规定并交底,作业队伍人员(司机、电工、电焊工、专职安全员、作业总负责总指挥)组成要求齐全并有详细名单。乙方作业后要进行作业内容自检质量验收,出具相关报告交甲方审核。
12、乙方要对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要在甲方的组织监督下对设备进行定期(一月一次)安全检查、维修保养,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养,以保证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使用。乙方的定期安全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日常安全检查保养维护修理记录、交接班记录要定期交甲方审核,并保存在甲方供检查,工程完工后交还乙方。
13、在安装作业中,乙方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场进行现场监督;
14、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
15、在安拆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相关的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及行政处罚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执行“因公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公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施工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2、乙方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对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应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
4、因设备不良或违规操作设备安装拆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乙方全权负责。
5、发现生产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如需协调需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如未报送则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在各自合同或业务范围内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附件,与《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分别承建荣盛楠湖郦舍项目一期一二标段工程,因群塔作业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经建设单位协调,三方签订此协议。
为确保群塔在施工过程、顶升过程及拆除过程中不发生互相碰撞,确保施工安全,经两家总包单位协调群塔作业相关的协议。
1、 群塔运行控制
2、 运行主要原则
1)后塔让先塔
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2)动塔让静塔
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3)轻车让重车
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4)客塔让主塔
以各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塔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5)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3、 运行防碰撞措施
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塔吊在现场的定位保证了塔吊之间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4、 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出现塔吊交叉工作区。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另外,各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装’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xx)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5. 防碰撞安全措施
1)根据塔吊布置,塔吊之间存在交叉的范围,存在塔臂碰撞的可能。根据塔吊装拆单位提供的装拆施工方案,要求其在安装及顶升过程中始终保持不少于2个标准节的高度,同时根据低塔让高塔的原则,如两塔塔臂在旋转过程中同时进入交叉范围,低塔应提前主动避让,待高位塔旋转出交叉范围后,方可继续运转。
2)两塔在作业时,在进入交叉范围之前,应先将小车收回至安全距离内,同时将吊钩提升,由高塔主动避让,即可避免塔吊大臂与大臂、塔吊大臂与建筑物、吊钩与建筑物、吊钩与吊钩之间的碰撞。
3)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吊钩)位于低位塔起重臂的工作区域时,有可能引起低位塔臂与高位塔起重钢丝绳发生碰撞事故。这就要求项目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起重臂或平衡臂不会碰撞到高塔的起升钢丝绳(吊钩)。
6、 防碰撞安全要求
1)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地的单位进行施工。
2)租赁方应提供状态好的机械设备,指派责任心强、技术全面的塔吊司机。
3)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须持有天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员作业。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备2年以上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各塔吊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5)群塔作业时,塔与塔高低差及水平安全距离规定:为避免相邻塔吊间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与高塔的塔身水平间距确保5m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钩高度应与低塔的最高点垂直安全间距确保净空2m以上。
6)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在塔吊顶升、降时,必须履行申报制度,由项目安全部进行审批,原则规定:先顶高塔、后顶低塔。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顶升的高度,确保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间距。
7)为了提高塔司、信号指挥人员警示各塔的工作状态,要求各塔上安装防撞指示灯和红色信号旗。
8)多机作业,塔司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注意保持各机安全距离
9)塔司必须熟悉操作的塔吊性能,并严格按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
10)各塔停止作业时1#楼、5#楼、9#楼塔吊大臂不允许停靠东面。2#楼、6#楼、10#楼塔吊大臂不允许停靠西面。
11) 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双方塔吊主钩不允许超过对方围挡。
7. 沟通协调
为加强群塔作业安全管理,双方指派专人进行协调,塔吊顶升应提前通知对方,
甲方签字:
监理签字:
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荣盛楠湖郦舍项目部签字:
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专人联系电话: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荣盛楠湖郦舍项目部签字: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人联系电话:
塔司签字:
信号工签字:
为保障员工外出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制,预防员工外出时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双方协商,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特协议如下: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治安、交通管理条例之条款,在员工上岗前进行外出安全教育,并经过考试,签订保安人员外出安全管理协议。
2.员工外出应严格执行员工外出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外出时应注意其自身安全。
3.每次节前保安部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或安全会议,并在节日期间控制人员外出,保证员工安全。
4.如遇特殊情况部门主管有权控制员工外出的时间及次数,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向项目经理申请外出。
5.员工外出时必须持请假条向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请假,请假条必须注明:外出时间、归队时间、外出事由、具体去向,紧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签署人员外出安全保证书。
6.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外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
7.员工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治安交通管理条例条款,造成行政处罚,并造成一定影响者,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与公司无关。
8.意外事故发生后,部门必须对事件的起因、经过进行了解,并协助相关部门或人员对事件进行处理。
9.对不遵守员工请销假制度及外出管理规定的人员,将根据保安员处罚明细进行处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0.在外参加非法集会,、吸毒等违反国家级地方法律法规的行为,保安部将进行辞退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11.在外参加打架斗殴,造成他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12.因公差勤务外出,必须遵守交通管理规定、遵守社会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个人原因违反规定而引发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3.外出期间乱丢乱扔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造成别人或自己受伤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4.员工因特殊情况超假,必须提前两小时向部门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在此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
15.外出休假假条只限一次性使用,员工回单位即视为销假,二次外出必须重新填写请假条,方可外出。
16.外出休假员工必须22:00归队,特殊情况需在外留宿,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申请,批准后方可在外留宿。
保安主管:
甲方: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 (租赁公司)
甲方因(工程名称)工程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现由乙方安装(或拆卸)(楼栋号或设备编号+设备名)壹台,安装高度为 96.25m(最终高度),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施工电梯使用地点及工程名称
使用地点:
工程名称:(工程名+楼栋号)
二、安装(拆卸)施工时间
(用于安装)该设备的初始安装高度应在甲方通知的进场时间开始,在五日内安装完毕;最终安装安高度根据工程进度,分次顶升或加节完成。
(用于拆卸)在该设备报停后,甲方以书面通知乙方拆卸该设备,乙方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每台设备在四日内拆卸出场。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负责解决处理好设备进出场及作业所需的道路和场地,负责塔机的基础、路基、排水,将与设备相适应的开关箱安装到位,并承担其费用。
②设备的安装位置由乙方会同甲方确定,但应该保证设备的正常(按说明书要求)安拆。如发生非正常(超出说明书要求)安拆时,所增加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③在设备进出场、安拆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适合的场地和安拆条件。
④负责设备总体安全防护,如相邻高压线路的防护、非一家租赁公司所属的多塔防碰撞措施、施工电梯的进出料通道和防护棚等。
⑤在设备安装完成并取得检测后格报告后,组织安装单位、设备产权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⑥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负责设备进出场的运输,施工现场设备安拆,安装完后的设备自检,自检合格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整机检测合格后将设备交付甲方项目部使用,并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②对自检和有资质单位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项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整机合格。
③将设备使用说明书或书面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交甲方项目部。
④编制设备安装或拆卸专项方案,由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与其它安拆资料一并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安装或拆卸备案手续。
⑤设备安装完,经检测合格后,协助甲方在30天内办理完使用备案手续。
四、安全事项
安拆人员进场后由乙方会同甲方作现场安全交底。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设备安拆的安全管理规定。
五、安拆费用的结算和支付
1、按双方租赁合同的约定(必须说明是否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率)
六、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停止使用,并结清各类费用后合同终止。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北汽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黄骅公司办公楼外墙涂料工程
三. 施工地点:黄骅市开发区
四. 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场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甲方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场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等,乙方必须经甲方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必须当日清理干净,门窗玻璃及门窗框用腻子或涂料污染的必须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1、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00%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