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离婚协议书

李盛

有孩子离婚协议书

  有孩子离婚协议书抚养权一

  男方:周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身份证号码:

  女方:吕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身份证号码:

  男方周xx与女方吕xx于xx-xx年xx月认识,于xx年xx月xx日在xx-xx登记结婚,婚后于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xx.因xx-xx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孩子抚养费。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xx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支付xx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x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xx元,双方各分一半,为xx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xx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xx-xx年xx-xx月xx-xx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xx元给男方。

  (3)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xx-xx方于xx年xx月xx日向xx-x所借债务由xx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xx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xx-xx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xx-xx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xx年xx月xx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xx-xx元给对方(按xx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名)

  xx年x月x日

  女方:(签名)

  xx年x月x日

  有孩子离婚协议书抚养权二

  某男,男,汉族,生于19 年 月 日, 人,现住 ,离婚协议书孩子已成年。身份证号: 。

  某女,女,汉族,生于19 年 月 日, 人,现住 。身份证号: 。

  某男 和某女 经人介绍后恋爱,于1988年 月 日在武汉市 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生有一女:xx-x,现年23岁。基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订立离婚协议,内容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儿xx-x现年23周岁,已成年,即不存在抚养问题。依Xxx自行决定,今后随某女 一起生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机动车辆:年月日由某男 之姐 赠予的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所有。

  2、男女双方目前均无存款及股权、股票、债券等。

  3、房产: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 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承担。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予女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4、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处理。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