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 车牌号:________
甲、乙双方于20____年10月21日7点45分在赵公口桥西南角发生了交通刮蹭事故,双方车辆均有轻微划痕,甲、乙车辆中无人受伤。
经保险公司定损处理甲方车定损金额为710元,考虑到甲方是出租车司机,属于营运车辆,乙方主动承担甲方车辆由于修车所造成的损失(车份钱)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赔偿1300元(含定损的710元)甲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甲方自行处理和承担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
此协议的调解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是双方经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双方在协议履行完毕后均不得反悔。同时双方郑重承诺放弃向司法机关、其他有权管理机关提起诉讼、仲裁等一切救济措施的权利。
甲方在收取乙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修车费用票据、其他费用票据、各相关证件等全部交付给乙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由此造成的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失败,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不实部分。在乙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时,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
此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在协议中的承诺不能违背,如有违背,则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甲方:____ 乙方:____
日期: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岁,__________________村人。
乙 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岁,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学员(原籍红花乡______村)。
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双方责任: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时_____分,甲方_____驾驶鲁xxx机与乙方_____的苏Cxxxx50两轮摩托车在红花乡房溜村北 00M路段发生相撞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乙方秦______受伤,摩托车损害。经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郯城大队第2702 23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谢士___自愿赔偿给乙方秦______各项损失共计壹万元人民币(包括已经支付的7000元)。
二、第一项的损失赔偿包括车辆损失赔偿。
三、本协议签定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所剩余的3000元。
四、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按印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协议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 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甲方________ 驾驶________ 牌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梅____________ 路段红绿灯处与乙方________驾驶的____________牌号的两轮摩托车发生剐蹭,造成乙方____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报警,报警后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警对现场做了笔录未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甲方将乙方送至________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____一、甲方__________自愿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赔偿给乙方____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圆整。
二、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将上述赔偿费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上述赔偿费用是对乙方三人的赔偿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费用后,乙方之间的分配与甲方无关。
四、如____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本协议签订后对上述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责任比例为由向另乙方主张任何权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体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 月____日
甲方:xx
乙方:xx
事故经过:
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驾驶xx省企业技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牌号为xx号本田轿车沿长江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陵路交叉口时,遇xx沿人行横道由南向北横过长江东路,xx号轿车前部右侧碰撞xx,致xx受伤,造成交通事故。该起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xx负事故全部责任。
现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1、甲方扣除前期支付的部分医药费用另行赔偿乙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衣物损失费、义牙更换费、鉴定费等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xx元整。
2、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需一次性将xx万元的赔偿款全部支付给乙方,否则自愿承担30000元违约金。
3、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不得就本次交通事故所导致的损害向甲方和xx省企业技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4、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xx:门诊病例一份;证明一份;出院记录三份。
(2)医疗费收据、鉴定费发票共计15张,金额为11012元。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各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甲方:杨xx(系受害人杨xx父亲),男,汉族,1968年9月21日出生,住址河南省xx市xx镇xx村xx。
甲方:张xx(系受害人杨xx母亲),女,汉族,1967年8月16日出生,住址河南省xx市xx镇xx村xx。
乙方:石xx(系被告人石xx父亲),男,汉族,住址河北省xx县xx镇xx村,电话:xxxxxxxx。
鉴于被告人石xx犯交通肇事罪一案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目前一审庭审结束,甲、乙双方经协商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一、石xx就其交通肇事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深表歉意,并致以最诚恳的道歉,请求甲方予以谅解。
二、乙方作为被告人的父亲,代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死亡赔偿金人民币31万元整,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上请求赔偿的其他项目自愿放弃,甲方不再向石xx及其家属主张。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上述赔偿款项;赔偿款项付清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甲方不再追究被告人民事责任。
四、甲方自愿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表达如下观点:甲方作为本案被害人父母,自愿接受被告人石xx及其父母的道歉和赔偿,对石xx的犯罪行为完全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石xx的刑事责任,请求法院给予石去鹏改过自新的机会,对被告人石xx予以轻判。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呈交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