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销双方:
甲方:(供货方)
乙方:(经销方)
地址:(经销方)
身份证号码(经销方)
二:供销协议
1:甲乙双方经商榷,本着公平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供货协议。
2: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域内经营其产品。
3: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乙方在区域内经营甲方产品,甲方按照双方约定提供样板,乙方需缴纳样板费 元。
5:乙方销售 平方并结算完毕后,甲方以货款方式退还乙方样板费。
6:甲方提供产品报价清单(如有价格变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
7:甲乙双方按照报价清单执行结算。
8:甲方提供的价格清单在同一区域内保证一致。
9:工程单数量较大的,由甲乙双方另行议价。
三:产品质量: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供货:(注明事项)
A级地板(A级地板内有一定比例的B级地板,常规比例为南美材3﹪,国产材5﹪)若B板超出常规比例,可采用几种方式处理:
1:超出部分换货。
2:超出部分甲方按照报价清单五折结算。
3:超出部分安装时:(起头、收尾、切边)。
B级地板(B级地板是具有一定的瑕疵的,如裂纹、虫眼、结疤)若因此造成地板使用情况不满意的,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改板(改板会出现尺寸的变化)若因此造成地板使用情况不满意的,甲方不承担质量责任。
调色板(色板由客户提供,因不同材质所反映出来的色系有少许差异)。
甲方提供的地板产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货,非质量问题(如产品运输、地板安装、存放不当、人为损坏)出现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定货:
1:乙方订货后,须及时将订货单标注清晰传真与甲方。
2:乙方订货后,须及时将定金 %,汇入甲方指定账号。
3:乙方订货后,若因乙方单方面违约的,甲方不予退还定金。
4:库存地板品种订单后,提前六个工作日通知甲方。
5:非库存或非常规品种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订货周期十五个工作日。
6:乙方若是按照“色样”定做的,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并需缴纳总额 ﹪的货款。
7:乙方若是按照“特殊色样、板材、规格、包装”定做的,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再订单,并需缴纳总额 ﹪的货款。
8:定做地板不予退货,定做地板数量要求准确,若需补货价格另议。
五:提货:
1:乙方提货数量在20平方以上的,甲方负责送货(深圳市区域内)。
2:乙方提货数量在20平方以下的,甲方收取相应运费(深圳市区域内)。
六:结算方式:
1:甲方收取订单定金后,开始备货或生产地板,货到付清余款。
2:乙方未付清货款前,此地板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七: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
2:协议到期甲乙双方有意续签的,甲乙双方在协议到期前一个月重新签定。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共同履行条款。
注明: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协议内容清楚明白后,予以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均需按照协议内容执行,责任、
权利、义务明确到位。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 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2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货方(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购货经办人: 年 月 日
供货方(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货经办人: 年 月 日
供货方(甲方):师宗县万胜米行
法定代表人:赵光堂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购买方(乙方):师宗县丹凤镇大堵完全小学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日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应产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卫生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因甲方提供的产品导致学生食物中毒等安全问题,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同批产品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并签字按手印。
4、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所需产品、规格、数量的货,并保证质量,签订质量承诺书并交保证金共计:
5、乙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向其他供货商采购同类产品。
二、供应产品
皖鑫香米(25公斤袋装米);周南香米(25公斤袋装米)
三、价格
皖鑫香米(25公斤/袋):127元/袋;周南香米(25公斤袋装米): 127元/袋。
以上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不准擅自提高单价,若市场价价有浮动,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四、货款结算方式
1、甲方每次供货必须向乙方提供正规货物销售发票,填好相关的时间、数量、单价和总价并签名。
2、乙方向甲方每月一次性结算当月货款,与双方凭证为依据,乙方不得拖延或赊欠甲方货款。
3、结算货款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国家正式统一发票,否则乙方拒绝向甲方付款。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终止时间到20xx年12月31日。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师宗县万胜米行 乙方(盖章):丹凤镇大堵完全小学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