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名称:地址: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名称:地址:
联系人: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实现合作共赢的目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的所列条款。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泄密的界定
(1)涉及乙方掌握的甲方所有信息,包括甲方的各类产品,客户,销售信息等。
(2)凡以直接、间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责任
(1)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严格遵守本委托方的保密规定。
(2)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3)乙方不得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牟取私利;
(3)乙方同意并承诺,对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士或机构。
(4)乙方同意并承诺,如果这些数据未经甲方许可披露给他人,所造成对甲方的直接损失,经证实,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乙方索赔。
(5)乙方承诺,无论任何原因,为甲方提供服务终止后,乙方保证退回甲方保存在乙方处的任何含有保密信息的文件或资料(如有)。
(6)乙方同意并承诺,恶意泄露其所有保密信息,一经查实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保密的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非由于乙方的原因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由于乙方以外其他渠道被他人获知的信息,这些渠道并不受本协议限制;
(3)由于法律的适用、法院或其他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四、此协议至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嘉陵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乙方:
乙方有幸成为嘉陵区妇幼保健院第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承担嘉陵区妇幼保健院有关医学伦理、生殖医学伦理、产前诊断伦理、医学科研伦理、造血干细胞移植临床应用伦理、临床医疗技术伦理、药学伦理的相关工作,甲、乙双方就甲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有关工作签订如下保密协议:
1、甲方将按照医学伦理委员会章程的规定,邀请乙方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有关医学伦理工作。
2、在有关医学伦理的工作中,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资料,保证乙方在伦理工作中全面了解情况。
3、乙方保证,在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学伦理工作中,对接触的所有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4、接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各种数据、患者或受试者的姓名、年龄、住址等。
5、乙方若违反以上条款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甲方:嘉陵区妇幼保健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主任签字:
乙方签字:
年6月1日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披露方):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经或即将披露有关______________的资料,这些过去、现在或后来披露给接受方的资料以下称为披露方的“产权资料”
有效条款
1.对披露方披露的产权资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严守产权资料机密,并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保护该产权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机密材料所采用的措施),(ii)不泄露任何产权资料或源自于产权资料的任何资料给任何第三方,(iii)除用于内部评估其与披露方的关系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产权资料,以及(iv)不复制或颠倒设计该产权资料。接受方应争取其接受产权资料或能接触产权资料的雇员、代理、和分包商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或类似的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2.未准予任何权利或许可的条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披露后五年以后的任何资料,也不适用于接受方能说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资料:(i)已经或正在变成(不是通过接受方或其会员、代理、咨询单位或雇员的不正确作为或不作为而导致变成的)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或者(ii)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披露方收到资料之前已经拥有或熟知的资料,除非接受方非法占有该资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给他的资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产权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资料。只要接受方采取勤勉合理的努力来减少泄密且允许披露方寻求保护令,接受方可以应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资料。
3.任何时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产权资料和文件、或包含该产权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给披露方。如果该产权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销毁或删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协议(i)并不要求披露任何产权资料或者(ii)并不需要披露方进行任何交易或发生任何关系。
5.接受方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对于提供给接受方或其顾问的产权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个主管、官员、雇员、代理或顾问现在或将来均没有进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证,并且现在或将来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接受方应自己 负责评估该产权资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享受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7.本协议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辖(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个国家,则为其总部所在地)(“地域”)。双方同意将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提交给地域内的非排他性法庭审理。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披露方单位(甲方):(盖章)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单位(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_____________(员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期间,均会接触或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保密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协议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并生效。
甲方:(接受方):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乙方(提供方,设计师或设计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鉴于
乙方拥有创意设计、概念、构思以及乙方认为应该保密的信息,由于需要将这些信息商业化并应用于相应委托项目,乙方将这些非公开的、保密的、专业的信息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提供给甲方审阅,甲方接受这些信息并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双方愿以本协议规定对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为此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保密信息:指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属于乙方所有或专有的在信息载体上明确标示“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意方案、设计图纸、策划文稿、技术资料、价格、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
第二条本次提供的信息和计划提供的信息
本次提供的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乙方计划向甲方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日期
年月日提交
年月日提交
第三条双方之间的所有联络均可通过项目联系人进行,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任何一方如更改项目联系人、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提前7天通知另一方。
第四条甲乙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内,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以特快专递、挂号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创意信息或交付设计方案之后,接收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时间起三十天内给予回复,接收方如不回复则表示默认收到。
第五条甲方在接受保密信息后,必须承担以下义务:
1.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第三方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
3.甲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4.若甲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甲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乙方向甲方转让或授予甲方享有乙方对其秘密信息或其他知识产权拥有的利益。
第七条本协议接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项下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应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本保密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双方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完成之后两年内持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甲方:(企业)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员工)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为在甲方单位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一、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b):
1、技术信息:
2、经营信息:
3、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对第一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企业报告。
三、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乙方是否在职,不影响保密义务的承担。
四、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c);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权行为导致甲方的产品销售数量下降,其销售数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产品利润所得之积;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计算方法是:乙方从每件与违约行为直接关联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d)。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