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霍州煤电集团乡宁鑫博煤业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乡宁尉庄桐上村小学(简称乙方)以及乡宁县桐上村委会(简称丙方)三方协商,甲方愿意将原天和煤业主体房屋(办公楼、餐厅楼)无偿借给乙方从事义务教育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房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为 年。
二、乙方入住后,应及时更换门锁,否则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承担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更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必须爱护房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否则照价赔偿。
四、在本协议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居住权,不得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更不得无故终止协议;若乙方借办学之名在学校周围从事其他与教育无关的工作,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在使用期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全部由乙、丙两方共同承担,如发生火灾、煤气中毒、偷窃、违法、伤亡等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六、若乙方在本协议期满后需继续租用此房,应提前壹月与甲方商议。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均不得违约,如遇特殊原因,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八、如果拆迁此房乙方无条件搬出。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行作废。
甲 方:霍州煤电集团乡宁鑫博煤业有限公司 矿 长:
(盖 章)
方:乡宁尉庄桐上村小学
丙 方:乡宁县桐上村委会
年 月 校 长: (盖 章)年 月 村委会主任: (盖 章)
年 月 日 乙 日 日
楼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楼房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现根椐《合同法》买卖合同的规定,为乙方购买甲方楼房事项,经方双协商在遵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建设的整套家属楼,该楼房位于城郊供销社地址上,该综合楼砖混二层半(既二层顶砌墙起脊屋面,其可直接上人存放物品),该户主房两间附房 间,建筑面积㎡。位置在五层家属楼西侧第四户。
二、该房售价:平方米/元。房屋总价 元。
三、付款办法:购楼房款乙方分三次付给甲方,第一次是在双方签订协议之日支付房款 元,第二次是在楼房主体工程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 元,第三次是甲方把该《房权证》交给乙方时,乙方应将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保证做到该楼房的水、电、路三通。及院内门外硬化水泥路并通到柏油路面。上述费用由乙方共同承担,(每间、套元)。
五、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该楼的(每间、套 )《产权证》和该楼所占土地 年《土地使用证》,其费用有甲方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相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0 年月 日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陈振云、陈振华为座落于石山堡村一组东边袁湾24号和石山堡新街37号的两套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石山堡村一组东边袁湾24为陈振云现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权登记为陈振云,该房屋以后有任何变动均与陈辉态夫妇及陈振华夫妇无关。
二、石山堡新街37号为陈振华现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登记为陈振华,该房屋以后有任何变动均与陈辉态夫妇及陈振云夫妇无关。
三、本协议所属房屋,经陈振云夫妇、陈振华夫妇协商一致,石山堡村一组东边袁湾24号房屋归陈振云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陈振云所有,与陈振华无关;石山堡新街37号房屋归陈振华使用、居住,其所有权归陈振华所有,与陈振云无关。
四、陈振云、陈振华的父母已无任何经济来源,也没有能力替任何一方还清债务,各自的债务由自己归还,与对方及父母无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见证方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签字: 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
甲方房屋座落于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为:。
乙方房屋座落于。
双方经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上述房屋的置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等价置换。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协议当日起30日内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局办理产权变更的相关手续。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办理完成更名手续后3日内将房屋交付给对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交付给乙方物业时,应确保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由房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已结清;乙方相应作出同样的承诺。
第五条 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双方房屋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增税等)由双方共同承担,比例为各50%。
第六条 双方承诺各自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产权争议、未决诉讼等权利瑕疵;或为一般风俗所忌讳的可使房屋减值的事件。
第七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撤销合同。如因单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由违约方支付人民币_壹拾万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并于合同终止后3日内支付。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二至六条的约定,受损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损失直至解除合同。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X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 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建设单位): ————————
乙方(施工单位):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协议。项目名称: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露;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