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股东合作协议书

刘莉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加盟店中文名称:麦田咖啡(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珠海市港三路308号华达花园a栋二楼,占注册资本比例 %;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丁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公司清算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3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至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

  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25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20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50%金额汇入麦田咖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10%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1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10%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15%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