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住宿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办事。
二、学校住宿教师不准私自配备大门钥匙,如有私配者,学校财产丢失,将追究责任。
三、学校住宿教师晚上外出办事返回的时间不得超多十点,如有特殊情况外出,请事先告知值班人员并按时返校。
四、住宿教师有客来访到门卫处登记,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十点前必须离校,否则财产丢失将追究责任。
五、学校大门任何人不得翻越,如有翻越、经发现罚款一百元。
六、住宿教师要注意安全用电、用火、以免发生煤气中毒及火灾。
学校签字(盖章) 住校教师签字(盖章)
三屯乡中心小学
为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稳定压倒--切”的思想,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要求,确保住校教师人身安全及学校财产安全,学校决定对住校教师实行安全目标责任管理,特与学校住校教师签订安全责任书,具体内容如
1、严格遵守教师住校管理规定。
2、做好防盗工作,不将贵重物品放在宿舍,离校要管好门窗。
3、遵守学校安全用电制度,不使用不合格及有安全隐患的电器(如电热棒、电炉等),严禁毛搭、乱拉电线。离开宿舍要检查电源是否关闭。
4、不留宿外来人员,如确需留宿的,请及时向学校报告留宿人员的基木情况。
5、不得将易燃易爆的物品存放在宿舍。
6、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
7、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不将闲杂物品堆放在疏散通道上,自觉保护好消防器材。
8、全面负责办公楼卫生工作,注意维护办公楼各项设施。晚上23点以前必须回到学校宿舍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负责人与宿舍楼住校教师各持一份,有效期一年。
校 长:
宿舍负责人:
为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落实管理措施,预防学校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有序,学校与住校生活教师签订安全卫生目标责任书。
一.住校教师按学校规定用电用水。
二.教师要管理好自己的宿舍卫生。如发现有人外出未归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出处理,迅速向学校领导联系。住校教师应不定时进行巡逻,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现有其他人员干扰住校休息 、住宿设施不安全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做出恰当处理或向学校领导报告。
1.安排好寝室每天一次扫除、一周一次大扫除,并对各寝室的卫生情况,将情况及时与总务负责人汇报。
2.生活教师应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师德,遵守并执行好学校的各项规章和决议,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待人和气,时时处处团结同事。
3.随时关注宿舍内公共财产安全状况,检查、登记并向学校报告住宿设施的损坏情况。
4、严禁拉接电线和用电器。特别重视防触电、防火、防盗。
若责任人违返安全规定,而导致安全卫生责任事故发生,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学校盖章:
责任人签字:
甲方:贝比堡天勤幼儿园
乙方: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宿教职工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增强幼儿园住宿教职工自防、自卫、自治、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休息环境,对住宿教职工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简单家具、热水器、饮水机、客厅电扇等由甲方负责提供,要求大家爱护宿舍内的各种设备和家具。
二、保持寝室环境不卫生整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每周安排值日人员负责打扫寝室。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或在墙上涂写。
三、要增强消防意识,宿舍内严禁吸烟。
四、要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寝室内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其他同事休息的活动。
五、各成员要主动关心宿舍工作,维护集体荣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文明礼貌。
六、宿舍精神面貌好,充满健康、积极向上的气氛。
七、严禁在宿舍内打架斗殴、等各项有害身心健康的活动。
八、要爱护公物, 离寝室时要关好门。门窗、玻璃、煤气、电器设备等不得随意搬动、折毁,如有损坏,维修费自理。
九、宿舍所用水、电、煤气等费用,均有住宿舍员工分摊。
十、不得留外人在宿舍过夜,住宿舍成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各自负责。
十一、按时作息,就寝时间为22:30,就寝后不能讲话、吵闹,并同时熄灯上锁。外出人员要在22:30以前回宿舍。
甲方签名并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安全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预防为主,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的原则,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住校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住校生每周星期日下午按时返校,星期五下午放学后离校,往返家校的学生必须乘坐有客运资格的客运车辆或步行,平安回家。放假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留宿。如违反上述规定者,后果由学生自负。
2、住校生在上学回家途中发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途中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塘、池、库洗澡等,不得损坏、践踏、攀折群众庄稼和花草树木果实等。如违反上述规定者,后果由学生自负。
3、住校生在上学回家途中不许爬车、破坏设施设备、盗窃等。如违反上述规定者,后果由学生自负。
二、住校生校内生活安全
1、住校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
2、周内住校生不能私自回家,确需回家,必须写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交给晚自习辅导老师及宿管老师方可离校。离校后安全由学生自己负责。
3、住校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园,有特殊情况须经老师允许后方可出校门,并速去速回。老师准假,学生离校后,学生自己负责安全。
4、住校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及“三无”等食物,如私自外出就餐,买零食吃,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伤害,责任学生自负。
5、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6、学会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报告老师,通知家长。
7、在早上起床后和课余时间的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8、讲究卫生,不乱丢脏物,不在寝室就餐、吃零食,不将脏物扔出窗外;讲究个人卫生,物品整洁。
三、住校生宿舍区的安全
1、学生就寝由当天的值班员管理,值班员每天检查就寝情况,了解生活情况,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人数,做好记载。
2、离开寝室,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要关好门窗,上课时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也可以交给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严禁乱翻乱拿别人东西。
3、严禁住校生私自离校,私自离校造成的后果由学生自负;如果住校生攀爬校门、围墙、栏杆,下河洗澡、摸鱼等造成人生伤害或其他后果由学生自负。
4、严禁住校生携带管制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弹弓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进入校园和寝室,如有违反,造成的伤害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老师发现一律没收。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的伤害及其他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有违反造成的伤害及其他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8 、各寝室室长认真履行职责,管理好本寝室的人员,发现违纪行为及时报告老师。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床位;未经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11、健全学校老师和家长联系制度,学生在学校违纪后,家长接到老师的电话或书面、口头通知后应及时到学校协助老师对其子女帮助教育。
12、住校生在住校期间违反住校纪律三次以下请家长到学校帮助教育,仍不改者取消其住校资格,家长自己解决其住宿问题。
本责任书壹式贰份,学校、家长各执壹份。有效时间为签字之日起到学期结束的在校期间。双方签字生效。
麻柳小学(盖章)
校 长(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住校学生(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