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公司
乙方:___(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经营的____景点游玩时发生意外受伤事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合计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此事的处理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权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九、本协议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____公司(盖章)
乙方: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并经过友好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疗费用人民币____万元(凭甲方认可的医院有效票据结算,如乙方弄虚作假,甲方有权追回乙方虚报的费用);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或者合同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康复费、护理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四、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乙方并请求公安机关不再立案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也不再向法院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公安机关备案____份,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
联系电话:_
联系电话:_____
_______年_月_日
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
乙方(受伤人):
带工人:
带工人唐堂,在济宁市中级法院审判楼装修期间带领的工人王孝娥于20xx年7月20日在自己工作范围内挪架时,不慎碰伤。甲方立即叫来120急救车送医院住院治疗,到20xx年8月4日痊愈出院。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终结协议。
1、甲方本着人道、帮助照顾的原则给予乙方一定的补偿。
2、医院收取的治疗费由甲方负责到20xx年8月3日。乙方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柒仟元整(小写7000元),作为误工费、后期治疗费以及20xx年8月3日医院费用、等费用。现一次性终结。乙方出院后再出现的一切问题甲方均不再负责。
3、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保险赔付工作,赔付的资金归甲方所有。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及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带工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