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转让的协议书

王明刚

  车转让的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蓝色于___月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电瓶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电瓶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电瓶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五)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转让的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牌号为;_____,车主_____,发动机号_____,车架号_____的_____色_____车壹辆,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该车_____年月_____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元整。

  二、 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保证乙方随时过户转籍。

  三、 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购车款_____拾_____万 仟_____佰元整,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责相关法律责任。1、有盗抢嫌疑;

  2、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不符;

  3、车身颜色未经审批改造;

  4、遗留交通违章肇事未结案;

  5、有债权债务抵押借款扯皮纠纷;

  6、分期付款购车未付清余款或其他原因被车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冻结;

  7、非法组装拼装车辆;

  8、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原车主过户证件手续致使乙方不能过户;

  9、档案审验的签字签章,如有任何一种属伪造致使乙方不能过户或过户后被发现追究的;

  10、该车在转卖给乙方后,无论是否办理过户转籍,无论卖出时间长短,一旦被发现在本次转卖有盗抢行为的.;

  11、非法转卖他人车辆的。

  四、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前,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负责,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后,该车发生的上述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 该车过户费由_____ 方负责,现双方确定:甲方在 20_____年 月_____日前提供该车一切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过户。

  六、 甲方现已于_____ 年月日将该车及该车行驶证购置证,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养路费保险费单证交给乙方,乙方已付清车款人民 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元整。

  七、 本协议甲乙双方一旦签字,即被视为完全领会协议条款并愿意按各条款内容执行。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生效并随附对方 证复印件为凭。

  九、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转让的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甲方愿意将自己购买于 年 月 日的 色电动车 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购买并接管上述产品并达成以下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1、甲方愿意以 元的价格出售自己私有的电动车,出售后不得随意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者更改价格;

  2、甲方将电动车一经转让给乙方后,不再为此车辆承任何责任;同时,不再对该车辆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愿意接受上述价格,并且在交接车辆当日检查无误后接管该电动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调价或者退还车辆;

  4、乙方一经接管该车辆后,应该对自身安全及车辆安全负全部责任,比如:车辆及零部件的损坏、车辆被盗或者交通事故等。

  5、甲、乙双方除了交接车辆以外,甲方应该将当初购车时的原始票据、车辆三包凭证、使用说明书、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全部交接给乙方。

  6、以上协议达成共识,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任何不尽之处,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车转让的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五洋WY125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五洋WY125普通二轮摩托车(号牌号码:豫C , 发动机号:9433333,车架号:4066668)一辆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时,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三、该车乙方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乙方承担,过户时乙方负责办理转户手续。

  四、该车自实际交付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五、本协议签订前,该车所发生的有关纠纷及债务由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该车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及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车辆后,车辆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时已经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检查并确认该车状况良好。

  八、该车自实际交给乙方之日起(自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洛阳市涧西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