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包房协议

王明刚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长期租用甲方 7010 客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 7010 客房原价 428 元/间/天,经协商同意以人民币 130 元/间/天出租给乙方,此客房从 年 月 日入住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客人在入住期间,需接受甲方所约定的如下规定:

  a. 非经甲方的书面批准同意,乙方不能随意变换、更改客房内的任何固定物、家具及摆设。

  b. 乙方因疏忽等原因损坏客房内的家具、电视机、小冰箱及其它客用物品都须依照甲方的有关规定照价赔偿。

  c. 乙方请勿在客房内煮烤各类食物。

  d. 乙方请勿使用可能引起危险的各类电器设备。

  e. 乙方请勿在客房内进行各种可能引起周围其他客人不满与投诉的活动:如打麻将、大声喧哗等。

  f. 乙方请勿随意更换或增添客房内的各种锁具、插锁。

  g、乙方每月市话费超过200元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h、乙方如有朋友入住时,要配合甲方到总台进行登记。

  3、乙方在入住期间因短期离开休假,不在甲方居住,因乙方已交付房费,故仍保留此房间。

  4、付款方式:乙方在每月5日之前将下月房费转账支付给甲方。甲方必须提供正式发票。

  5、甲方将不对乙方在客房内的私人贵重物品的遗失负责,凡有贵重物品请与甲方大堂经理联系,请勿留置在房内。

  6、甲乙双方要提前终止协议或续签协议,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合同所有条款均为甲、乙双方商业机密,无任何理由向外泄露,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定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