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
乙方(施工方):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的要求,结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况,爆破公司与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签订本“包保”责任书,具体“包保”内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员、爆破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树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保生存,热情服务拓发展”的宗旨。
二、安全管理员职责
1、根据公司合同要求进入现场后,必须和项目发包方协调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后的准备工作,保证工程进度有序进行,测量记录好工程量,并双方签字认可。
2、在施工管理时严禁饮酒,必须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服务,必须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安全的爆破服务。
3、必须督促爆破员、技工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及时、纠正、制止爆破员、技工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4、必须根据气候、地质等现场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员、技工进行作业,并做好记录。
5、必须督促爆破员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始准爆破。爆破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才能解除警戒信号。
6、必须督促严格执行清退制度,按时领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后,必须及时、如数将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员清退回库,严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时,督促做好记录,保证帐物相符,对无证爆破员及其他人员不得发送民爆器材,不准将爆破器材转让、转借、倒卖给他人。
8、安全管理员必须遵守执行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州、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守执行);不遵守执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安全管理员负责。
三、爆破员职责
1、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好作业人员,保证工程进度、质量有序进行,纠正、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2、所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放在临时保管防爆箱内,上双锁,同安全管理员各持一把钥匙管理,并须存放在临时保管存放室内有人看管;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爆破结束后,同清退人员、安全管理员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配送清退人员清退回库。
3、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执行,禁止擅自增加、减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变爆破器材品种减少覆盖物,改变警戒措施。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不准酒后施爆,不准为不具备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承担施爆作业,为亲朋友好私买、私借爆破器材。
6、必须严格按照方案技术要求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因违规操作在施爆过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员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县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责任人签字: 乙方责任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 协议内容:
1、乙方进厂(站、库)施工,须经甲方领导同意,并指定施工负责人,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便于施工过程中的协调、联系。同时,在不影响甲方安全生产运行的前提下,甲方需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条件和服务。
2、乙方施工前,必须经站(厂、库)安全监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与甲方公司签定《施工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未签订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乙方获得甲方工程项目后不得转包给其他施工队,如甲方确认工程项目有转包事实,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权利,另找供应商合作;
3、开工前,施工作业区域、安全防范措施和动火作业申请须经甲乙双方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通过;
4、 施工人员进厂(站、库)必须统一穿戴劳保服装,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便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上级主管领导检查;
5、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
6、 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施工中因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伤害或事故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7、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气(压缩空气、天然气)等,施工单位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厂(站、库)领导同意,由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施工单位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8、 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指派安全人员在现场监护;
9、 施工车辆进厂(站、库)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厂必须经门岗值班人员检查,出具经甲、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出厂(站、库)物品放行单,方可放行;
10、 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站库、岗位员工三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施工队伍停工整顿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1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1 2
七、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方商定的施工计划所要求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工程结算总价的 5‰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一年后,据实返还(质保时间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可延长或缩短,可另行约定)。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九、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安全技术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质保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周记
宜兴市佳润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
一. 乙方为甲方承担通信线路工程施工。工程项目以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施工图)或甲方开具的《派工单》为依据。线路抢修等特殊情况,以甲方代表(项目经理)通知为依据。
二. 合作年限
甲乙双方合作年限为一年,自双方签字后计算。如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一方需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个月通知另一方协商,对相关事宜作出妥善处理后,终止执行本协议。一年合作期满,如需续约,应另行签订协议。
三. 乙方承担工程项目为乙方包工。工价如下:
1 新立杆路架设7/2.2吊线架设光电缆,每杆公里2700元(包括设置7/2.6拉线、预留架安装、预留光电缆处理、接地保护、光电缆保护、三线交越保护、挂标志牌、号杆等)。
2 新立杆路架设7/2.2吊线,每杆公里2200元(包括第1款中相关各项)。
3 原杆路架设7/2.2吊线架设光电缆,每杆公里1350元(包括第1款中相关各项)。 4 原吊线附架光电缆,每杆公里790元(包括第1款中相关各项)。
5 管道内穿放4孔子管,每公里1035元(穿放1孔、2孔、3孔等折合成4孔计算)。 6 子管内穿放管道光缆,每公里1150元(包括人孔抽水、光缆预留处理、保护、挂标志牌等项)。
7 架设7/2.2墙壁吊线,每公里1350元。
8 墙壁吊线上架设光电缆,每公里1350元。
9 钉固墙壁光电缆,每公里850元。
10 直埋管道(深度0.5米以上),1孔4元/米,2孔5元/米,以此类推。 11 安装引上管,1孔2元/米,2孔3元/米,以此类推。
12 单立电杆,8米杆60元/根,9米杆70元/根。
13 单设7/2.6拉线,50元/条。
14 建筑光交箱基础,包工包料250元/个,安装光交箱150元/只。
15 建筑500*500手孔,包工包料250元/个,手孔盖板、口圈由甲方提供。 16 除1-15款外,其它项目,原则上参照定额,按每工日26元计算。
17 小区驻地网工程,按定额结算技工普工,每工日26元。工作量以实际进行为准。安装多媒体箱,参照安装组线箱工日,不另行计算安装接线排、成端电缆工作量。数据电缆布放时,原则上必须进行测试A线对地绝缘电阻值、B线对地绝缘电阻值、AB线间绝缘电阻值、AB间环路电阻值、线对长度等,本项测试可计算到配线电缆测试工日。电源线(包括地气线)一律计到室内单股电源线布放工日。 18 拆除项目,拆除的设备、材料一律清理入库,以新建项目的60%计算。如敲断电杆、剪断7/2.2吊线等原则上不得计列拆除工作。
本条款中新立杆路指连续相邻立杆3根或3根以上,且架设7/2.2吊线,否则作单立电杆或单设地锚拉线计。
四 工程设备与材料
工程所有安装的设备或材料,一律由甲方提供。如有乙供材料,必须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后,先到甲方办理入库手续,再办理领料手续,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予结付材料款,且不作退还。
甲供设备材料,由甲方通知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领取时必须先行办理领料手续。到运营商仓库领料,必须将所领取的设备材料,连同领料清单带回甲方,补办领料手续。乙方到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处取料,应先到甲方办理领料手续,凭甲方相关人员开具的通知单到供应商处提货。
甲供材料有直接送达乙方施工现场的,乙方负责人应当场验收材料规格、数量与质量,无误差后再在送货单上签字,将客户留存联带回甲方,最迟应于3日内办理领料手续。 乙方如有违反本条款规定,未及时办理领料手续,每次扣款500元。
工程材料使用量,原则上在竣工图纸上作出标注或说明。不能标注的,如铁丝、扎线、波纹软管等,不能超定额中的相应规定。如有超出,其材料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工程设备、材料,杜绝浪费、丢失、损坏。驻地网工程布放缆线,应先穿放到位后再开断,避免大的损耗(5%以下)。如乙方发生浪费、丢失、损坏等情形,或乙方原因返工造成材料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材料费。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初验合格,甲方对乙方所做竣工资料中的材料使用数量进行核定。工余料必须按甲方要求无条件交料。
五. 工期与质量
每一单项工程,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限期内完工。如遇雨雪天气,作相应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的,每迟一日扣款1000元。
乙方施工必须严格遵照部颁相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与甲方验收要求及其考核办法。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按工程验收规范无条件整改,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或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将依协议价格另行结付乙方。
六. 协调与管理
施工总协调由甲方负责。施工时部分协调工作,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其产生的费用,乙方须经甲方同意后,事后补偿乙方。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正当管理,积极配合甲方及监理的工作安排与指导,严把安全关、质量关。对当日未完工的项目,在离开施工现场前由施工队队长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坚决禁止线路临挂,人井盖不盖等现象。
七. 施工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甲方《施工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规定(见附页)。上述两个规范措施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如有违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将对乙方施工安全随时进行检查考核。如乙方有违反上述两项规范措施任一条款的,如不带安全帽,登高不带保险,不穿橡胶鞋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对施工队队长罚款200元。
所有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施工队队长罚款300元。因酒后作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保险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均实行定人定岗持证上岗。所有作业人员均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并将人员名单报甲方存档。工作期间,如有人员变更,应及时向甲方补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上岗作业。所有作业人员的保险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九. 工程竣工及其验收
乙方每一单项完工后3日内,应将该项目的竣工资料报甲方并作登记。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工作量表、材料平衡表。所做竣工资料应如实、准确、清楚无误。所标工作量,误差不得超过0.5%,超过的每处由甲方扣罚乙方500元。严禁欺诈行为,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自行负责,此项工程款不予结付,甲方还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线路拆除、整修等,以及隐蔽工程,必须有工程项目经理签证后上报竣工,否则一律不予结付工费。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资料后,最迟不超过3个月集中进行一次初验,初验时,乙方应派员参加。
十.施工费结付
甲方对竣工项目初验合格的,每3个月结算支付乙方一次工程款,首次支付工程款的80%,其余20%到年终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十一.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只能承接甲方发放的工程项目,不准私自承接其他方工程
项目。一经发现乙方有私接工程行为,甲方有权辞退乙方,所有未结付工程款将不予结付乙方。
十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将装修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装修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装修安全协议。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乙方在甲方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实保证施工和施工场所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书:
1.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
2.施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3.施工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施工资质,施工人员需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协议书《装修安全协议》。
4.施工队入场施工前,须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施工许可证》、《出入证》。
5.施工单位必须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商场各项内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安全规程、装修施工规范、装修管理流程、装修规程修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等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家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商场外。
6.乙方施工人员夜间进场施工,应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楼层装修申请单,两项缺一不可,凭出入证进场施工,并按甲方规定的入口进出。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饮酒后上岗,发现烟头每个50元,发现当众吸烟或酒后上岗一次扣款500元,依次类推。
8.施工时现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商场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和水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9.动用工地各类电器、线路和接照明动力电源,必须报甲方部门审批,经批准方可施工,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施工中严禁楼面积水,防止水下漏,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施工时不得损坏施工单位原结构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单位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视情节扣款500—10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将由消防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施工人员不得到甲方单位非施工办公场所地乱窜、闲逛,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停止乙方施工。
12.根据甲方装修安全规定,装修过程中或验收时发现不用阻燃线一米扣款1000元,一处防火涂料未刷扣款100元,一米电线不穿管保护扣款200元。
13.乙方了解所有规程、规范后双方签字生效。
14.公用工程施工单位的'以上违规所扣款项在施工款项中予以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装饰施工单位则在保证金中扣除。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甲方:供暖商
乙方:业主委员会
为保障供暖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协议:
一、协议期限自 20xx 年11月15日至 20xx 年3月15日。
二、收费价格为每平方米 (政府指导价)XXX元,其中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按半价收取。
三、取暖费由乙方收取,乙方收齐经甲方核定后存入银行机构建立一个专门帐户,甲方按乙方提供的交费取暖户名单供暖,供暖后银行凭甲乙双方签字的结算清单按月把取暖费拨给甲方。
四、个别因未入住等原因未交取暖费的用户,由甲方采取措施停暖,甲方不得以取暖费未收齐为由拒绝或拖延供暖,否则乙方扣除延迟期双倍的取暖费;取暖户盗暖的甲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有协助甲方查处盗暖行为及作证的义务。
五、供热期间在房间正常封闭情况下,甲方应保证取暖户室内温度不低于16摄氏度,(阳台、储藏间及楼道公摊面积除外)。取暖户发现室温低于16摄氏度时,要及时告知甲方和乙方,乙方要把取暖户投诉时间及甲方解决结果等详细情况经三方签字记录备案,并依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由于非故障原因致使取暖户投诉供暖达不到标准的,甲方要及时提高供水温度并在2小时之内达到供热标准,且保证在24小时之内不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况的前提下,可免扣取暖费,否则,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每出现一次这种情况扣除当年取暖费总额的1%。
2、如供暖设备出现故障,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组织人员抢修,4个小时之内恢愎供暖且一个月内出现故障不超过三次的,可免扣取暖费;如果4个小时内未恢愎供暖或一个月内出现故障累计超过三次(含三次)的,乙方在结算取暖费时,按实际停暖天数扣减取暖费,每次停暖超过4个小时而不足一天的部分按整天计算(意在促使甲方经常检修尽量少出故障维持正常供暖)。
六、乙方扣减取暖费应提供有取暖户及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的投诉记录或故障记录。遇取暖户投诉或是供暖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在乙方提供的记录上签字,如果甲方既不应诉解决问题也不在记录上签字,故意造成乙方扣减取暖费证据缺失的,取暖户或乙方可请公证人员到场对甲方的违约情况进行公证,公证书可作为扣减取暖费的证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并由乙方在结算时从取暖费中扣除。
七、此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或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xx年X月XX日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双方利益,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规范通信机房施工作业程序,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安全意识,确保珠海市电信分公司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一、本安全协议书所称施工作业是指在通信机房内进行的所有施工作业。
二、本安全协议书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电信设备(网络)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
第二条 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是本协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和权利制止、纠正、处理任何乙方的违章、违规行为。
2、甲方不直接参与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生产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乙方对事故的调查工作。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甲方认定的要害部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要求赔偿和追究相关责任。
5、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甲方不得无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作业须知。
2、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不按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4、乙方对甲方的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5、乙方的生产活动必须保障甲方的设备安全。乙方如因人为因素造成对甲方的任何损失,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施工中施工人员车辆、场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场地防火、防盗、安全用电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将施工作业联系人、联系电话、施工作业计划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时向甲方了解、调查作业现场的情况和注意事项。
8、乙方施工操作要严格按照电信工程施工规范和通信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不得违章操作、野蛮施工。
9、乙方进场施工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应派人员到现场随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发现通信设备运行不稳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设备稳定运行的情况时,有权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头或书面通知后必须立即停工。
11、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的指挥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在用设备或电路的,必须报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批准,并做好安全措施,保证甲方在用设备或电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业涉及到设备、电源或电路割接时,必须向甲方相关维护部门提交割接申请报告,待批复后才能进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设备侧的电源时必须由甲方派技术人员配合督导,割接时须保证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协议的期限与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从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条 其他约定
一、本协议的附属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