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大家有可能不太了解沈石溪,那就让我来介绍一下他吧!原名沈一鸣,1925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他写了很多的动物小说,拥有了一大批读者迷。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白眉儿其实不像我们说的一样是贼,是恶棍,其实豺对豺之间也是有感情的。就像白眉儿小时候,因为爸爸是条狗(要知道狗和豺是敌人),所以只有妈妈一个人疼爱它,豺群都冷落它们,直到它妈妈死后还是这样,没有一位妈妈让白眉儿钻进自己的窝里。就在这时有位叫兔嘴的母豺把它叼回自己的窝里,白眉儿终于享受到了温暖,所以任何事情不是想象的那样。
白眉儿后来长大了,去做了一位猎户村村长的狗。它为猎户村立了功,人们纷纷称赞它是一条好狗,却令自己的主人阿蛮星引起了怀疑。为了安全起见,主人把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重新回到了豺群。要知道阴雨后总会有彩虹的,白眉儿在豺群中战胜了老豺王,当上了英勇的新豺王,它统治了豺群,和一匹母豺生下了一堆可爱的宝宝,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混血豺王》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今为止,我已经看了五遍了,沈石溪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想把他所有的作品都推荐给大家,我以后也要多看一些课外书,来丰富自己的知识。
《超级妖精大奖赛》主要讲的是漂亮女生林媛媛陪表姐邓虹去参加超级女生大海选,结果自己也被选入其中,在她们进入比赛PK时,林媛媛突然提出自己不想参加比赛了,可是邓虹又说如果林媛媛退出的话,那她也要退出比赛,她们之间深厚的友谊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观众,于是,所有的人都唱起了《永远是朋友》:结识新朋友,不忘老朋友。多少新朋友,变成老朋友。天高地也厚,山高水常流。愿我们到处,都有好朋友!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就拿我们班的比赛来说吧!那一次我们举行的是诵月比赛,分为男生组和女生组。第一环节是说出两句诗,诗中必须含有“月”字,于是,同学们就开始说了。把“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都给“搬”出来了。过了一会儿,第一环节结束了,女生组获胜。男生们不服气,说继续继续,于是,我们开始了第二轮的比赛,规则是:由一方说出诗的上半句或下半句,请另一方说出诗的下半句或上半句,答对了加一分,答错了,由提问的人说出答案,并给那一组加一分。这一环节男生女生们绞尽脑汁,想出了千奇百怪的诗句。最可笑的是,董鑫涛出了一条众所周知的题目,那就是“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于是,女生们很感谢董鑫涛白白地送了一分给她们,而男生们却在埋怨董鑫涛。进入第三轮游戏,男生们拼了命地唱歌,最终“唱”赢了女生,他们会心地笑了。而女生们也不让他们扫兴,只是说:“这次是我们让你们的,下次继续哦!”男生们爽快地答应了。
你看,就连我们班的男女生都知道“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道理,那么,人与人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甚至于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否也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呢?
“哑舍”,看到这个名字,就有一种沧桑之感,一种古色古香之感。而“哑”字,表示不会说话,让人有一种难以用语言叙述的无奈、凄凉,那是一种无人倾诉的悲哀。
在一个名叫“哑舍”的古物店里,陈列着许多古物。每一件古物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件都与众不同,甚至每一道裂痕和缺口都有着独特的历史。谁还能说,古物都是人家用过的器物,是没有生命的死物?
《哑舍》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也是令我最感动的就是第一章《古镜》,讲的是现代女孩阿瑶和西汉将军霍去病穿越了两千年时光的爱恋故事。他们的故事,轻轻地拨动着我的心弦。但我读完了后仔细地想了想,其实主角并不是那一对男女,而是
一面满是沧桑和历经世事的铜镜。若不是那面镜子,那一对男女就不会认识;若不是那面镜子,他们就不能倾听对方的心声;若不是那面镜子,两个时间的相思就不可能架起心灵的桥梁。那是一件古物的使命——为自己的主人效命。所以,它,才是这篇故事的主角。(.)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却无人倾听。”这是“哑舍”老板对“哑舍”的解释。这让我愈发觉得这里很神秘,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往事。
书中的主人公他,是这家古物店的老板。他实在是太神秘了。他一年四季总是穿着一件衣服,一件身上有一条赤龙缠绕的衣服。那是一条会动的赤龙……
读完《哑舍》这本书,我的脑海里不时浮现出一个个故事中的人物、场景。时光飞逝,没有人能拦得住它。生死轮回,谁又能真正知道,人生,究竟有多长……在时间的流走中,所有人都忘记了自己的前世,或者根本没有前世。所有人都忘却了自己最重要的人,忘却了自己最痛恨的事。
这,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一位太太精打细算,非常吝啬。他丈夫带差的伞去公司却被同事嘲笑。于是,他“命令”太太买一把好伞,太太说:“这把伞,你至少可以再用五年。”后来,那把伞的伞面不小心被烧坏了,太太却不肯再买了。他的朋友让他们去火灾保险公司要求赔偿。于是,太太来到保险公司,要求换伞面。保险公司起先不同意,后来禁不住太太的`纠缠,让她自己去配伞面,把发票拿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来报销。最后,太太来到一家最好的伞店,说道:“把这把伞换上最好的伞面,你们开什么价,我不在乎。”
讲到这里,故事就讲完了。在这个故事中,我发现太太的一个特征:用自己的钱买伞,越便宜越好,太太给丈夫买的伞是八法郎五十生丁的。如果用别人的钱买伞,是“你们开什么价,我不在乎”。用自己的钱买伞,用到后来是有补丁的。用别人的钱,就不在乎了。
爱贪小便宜的太太映射出人类贪婪的本性,莫泊桑的刻画很深刻,也提醒我们要克服贪婪的劣根性,做一个好人。
本文主要记叙了奥莱依的同事将奥莱依的节俭太太给他买得廉价伞故意用烟头烧坏了,奥莱依太太很生气,为了使灾情显得颇具规模,又将伞又做了点手脚,接着便去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办事员先生同意了赔付她修补雨伞的价值。奥莱太太如愿以偿,挑了一家阔绰的店铺,毫不在乎花多少钱,要求店主用最贵的绸子做伞面的故事。
我觉得,奥莱依太太相当的吝啬,是个惜金如命女人。她的老公是个的高级雇工,以他的高的收入,足够承担起整个家。可奥莱依太太却时时刻刻执拗地看着,守着家庭所有的钱财,甚至不舍得给丈夫买一把像样的伞,因此让丈夫收到了同事的嘲笑,深深地伤害了奥莱依的自尊心。读完了《烧伞记》这篇文章,我也为奥莱依太太感到可悲可叹。
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让我震撼的书《震动》,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这本书主要讲了6名少男少女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地震困到一个山坳里。在缺水缺粮的考验下,他们选择了坚强。一起同舟共济,共度难关。
这本书最开始打动我的是封面上的那几行字:这本书最好带手绢阅读,因为100%你会哭;但你哭过之后,你从此会选择坚强。
没错,我哭了,是因为里面的主人翁顽强不惜的斗争精神打动了我。有一个片段叫饥饿的考验,讲了六名少年少女在没水没食的情况下,为了活着,他们竟然去吃草、吃树叶。钟雷还冒着生命的危险爬上树去“偷”鸟蛋……树叶和草又苦又涩,他们竟然能咽下去。而我们这些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却不愿意受一点苦,不喜欢吃的饭菜宁愿饿着肚子,也不愿尝一口。跟他们比较起来,我们实在是太娇气了。
还有一个片段令我感慨万分:雨无情,人有情。“我就是死,也要喊人来救你们!”这句话出自“小偷”俞前进之口。他是昔日学生眼中的坏男孩。竟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可见同学的友谊、团结的力量有多大。团结使俞前进冒着生命的危险,去镇上找人,一路上他遇到很多危险,甚至被蟒蛇咬到。但是,为了活着,为了救出同学们的生命,为了不辜负同学们对他的信任,他竟然毫不犹豫的咬断了那个被毒蛇咬断的手指头。
六名少男少女们终于活了下来,凭借着团结的力量、顽强的毅力活了下来,我们要像他们学习,让心灵“震动”起来。
“苦儿”指的就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雷米,雷米是一个弃儿,善良的养母巴伯汉妈妈把他养到八岁时,无情的养父把他租给了一个走江湖卖艺的人,这们他就开始了流浪生活。
雷米是巴伯汉从巴黎大街上捡来的,当时他身着华丽的衣服,巴伯汉就想他的父母一定是有钱的人,一定会来找他的,到那时候我肯定会得到一笔不菲的报答。就这样巴伯汉就把雷米抱回了家。后来雷米长大了知道了真相,便一边流浪一边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在流浪的时间里雷米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也结识了不少朋友。其中有一位陪着他一直流浪人,还有一只狗。
后来得到了他亲生父母的消息。原来,他的父母也在找他。他欣喜若狂,几经周折,终于他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相见了,可是却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他的家庭并不富裕,而且家中的成员都不喜欢他。他的好伙伴马迪亚便帮助他离开了这个地方,因为卡比被警察误解,便把卡比和他的主人雷米抓进了监狱,马迪亚便请来他的朋友鲍勃帮忙救出雷米和卡比。
终于在一次很好的机会中救出了他们,他们便连夜赶回了法国,在法国他们一直在寻找“天鹅号”,因为“天鹅号”上的密里甘夫人正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与密里甘夫人和阿瑟是他在流浪时遇到的一位贵人。可万万没想到密里甘夫人正是他的亲生母亲,他与密里甘夫人两人紧紧拥抱在一起,分不开。就这样雷米一天天长大了,结了婚,生了子,幸福美满的生活。
《苦儿流浪记》是一本优秀的图书,故事很感人,值得一读。
“宁愿是荒野上饥饿的鹰,也不愿做肥硕的井蛙”这是简媜的《荒野之鹰》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句话。
女作家简媜在中学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高中则更甚。她没钱上补习班,只得自己拟定“大学联考作战计划”,害怕自己联考失误,只得了两百多分,不得不将所有稿件贴上封条。后来她竟将学习当成了“游戏”,历史成了探险志,地理成了旅行见闻。国文,地理,数学……都是有联系的。她就这样,轻松地进了台大。
我的心被深深触动了,像是找到了支点一般。在此之前,我一直只是一只低飞的鹭鸶,一直在炫耀着自己比鸡还好的成绩,一直不敢抬头看天空,一直不敢与高飞的雄鹰相比。我认为,我只是一只鹭鸶,永远都是,不会有鹰一样雄健的双翅,鹰一样敏锐的目光。
我像头脑清醒了一般,开始学着向天空冲刺,尽管风撕裂了我的双翅,尽管阳光刺透了我的胸膛。我仍是那么执着,希望有一天能像苍鹰一样扑向蓝天的胸怀。
我时常想象着这样一幅动人的情景。我坐在小屋里静静地烧着在困难中挣扎的过去。我的心中怀着淡淡的喜悦——我终于起飞了,我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但这离我太遥远了,我连小学毕业考都还没参加呢。但,这一切虽是很远,却也很近。
“当老天赐给你荒野时,意味着它要你成为高飞的鹰”我独自立在枝头,望着空中飞翔的鹰,心里忽的泛起一阵兴奋。明日此时,会有一场考验摆在我面前,它决定了我今后的翱翔,我必须为了它而奋战!
阳光温暖地洒在我身上,我坚定地望着蔚蓝的天际,展开了双翅。我努力地向上飞去,飞到云层上方,飞到太阳脚下,我还是很执着地飞着,心里只有一个信念:只有天空才是我的极限!
以上是我读了《荒野之鹰》后的所想,所行,所感。
今年暑假,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许多书,有《雪柿子》、《笑猫日记》等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草坪男孩》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在暑假里开着他姥爷的旧割草机开始帮别人修剪草坪,淘得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渐渐地生意越来越好,小男孩也越来越忙碌。后来,他认识了一个名叫阿诺德的人,阿诺德是一个股票经纪人,他用一种生动有趣、简单易懂的方式教给小男孩这些知识;资本的魅力,供应与需求,劳动力的多元化,财富的分配。
阿诺德还把小男孩的钱进行了多方面投资,让小男孩越来越富有,而且把小男孩变成了一位拳击手的赞助人……小男孩的暑假变得有趣和丰富多彩起来。
读了这本书,我对草坪男孩刮目相看,在他十二岁那天收到了姥姥送给他的生日礼物,这份生日礼物既不是遥控飞机,也不是遥控器车,而是一台旧巴巴、矮矬矬、毫不起眼的旧割草机。小男孩对这台割草机出于好奇心,便骑着它在自家的小院子里割起了草。正好被邻居们看见,然后纷纷叫小男孩去修剪草坪。他在生日当天就赚了六十美元,还有一大串让他修剪草坪的电话号码和地址。随着业务越来越多,口袋里的钱也越来越满,在阿诺德的帮助下,最后赢得了硕大的回报。
同样是十二岁,我们却少了这样的勇敢和魄力,老是喜欢在父母的羽翼下生活。比起草坪男孩,我们的生活自主能力差远了。是否能够像草坪男孩一样开拓属于自己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