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苏辙是北宋散文家。与其父苏洵兄苏轼合称三苏,均在唐宋八大家之列,字子由。19岁,与兄苏轼同科中进士,就在此年写了这篇《上枢密韩太尉书》。
苏辙在本文中表明了自己的观点:以为文者气之所形;然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苏辙认为是一个人的气质修养的表现,认为不先养气而去学习写文章,是学不会写文章的,人的气质只有通过后天的学习和修养才能获得。苏辙认为,为文决定于养气,养气在于阅历的深浅和宽窄。对于养气与作文的关系,有一定的辩证意义。
我也同意苏辙这个观点。养气是写好文章的关键所在,如果不先养气,那么文章就不成文了。人的气质也是需要后天的培养才能得到。有人说人的气质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我认为只说对了一小部分,因为如果气质是先天的,那么后天又何必再去对气质进行培养呢?大部分的气质是从后天培养出来的。养气得先拓宽视野,并且提高自己的阅历才能做出好文章,这就像造房前一定要先打地基一样,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这篇文章是自荐书一样的,作为涉世未深,刚中进士的后生苏辙是很难高攀得上这位韩太尉的,怎么样才能引起他的注视呢?一般人可能要小心翼翼,卑词厚谈,而苏辙却以高雅拔俗的格调,论文述志的姿态,娓娓道来,精彩纷呈,给我们留下一篇精美绝伦的书信体散文。
在我们平时工作学习中,也要注重养气,这样才能学习写文章,培养自身的气质。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一只狗的遗嘱》,里面讲述了许多人与狗的感人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木木》这个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哑巴仆人和木木。木木是一条流浪狗,它遇到了盖拉辛后,才找到了家的感觉。在那之前,木木还十分的虚弱,经过盖拉辛的精心照料后,奇迹出现了,木木身体一天比一天长得壮。它的可爱吸引了女主人,可木木不愿背叛盖拉辛。因为这一点,女主人讨厌了这条狗,并派人暗地把木木卖掉,后来木木自己找了回来,又给盖拉辛带来了快乐的生活。可女主人一定要除掉这条狗,盖拉辛居然自愿除掉木木,其实他十分舍不得木木。您现在阅览的是工作总结网读后感谢谢您的支持和!
为什么木木不愿意和女主人过?因为盖拉辛救过它,在它无依无靠的情况下,只有盖拉辛帮助它,教它怎么舔牛奶,教它怎么吃东西,在晚上带它出去散步……就像它的父母一样疼它、爱它,读后感《读《木木》有感》()。木木怎能抛弃盖拉辛呢,去有钱有势的女主人那儿呢?在女主人眼中,木木永远是条狗,而在盖拉辛眼中,它们却是朋友,是平等的。
为什么盖拉辛会与狗做朋友?因为他孤独,因为他是哑巴,女主人和其他仆人都不愿和他交流,甚至在他跑遍半个莫斯科城找木木时,也没人告诉他真相,也没人去安慰他,所以他们会成为了朋友。
这让我想起了孤独的老人在公园中溜狗的情景,他们会把狗当自己的朋友,甚至于把狗当作自己的孩子。也许是儿女们太忙碌,没时间陪伴自己年迈的父母,老人们才会把狗当作朋友吧。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给爸爸捶捶背,给妈妈揉揉肩……”在外拼搏的人们,不要让老人孤独在家,有空时多打打电话,多去家里看看。
我,是最爱孩子的人,我,却又是伤害孩子最深的人!
回想起他小时候的可爱模样,回看一张张照片,那时的森森是那么可爱那么聪明,他就是我的独一无二的比生命还重要的珍宝!我是孩子心里最爱他最温柔的妈妈!
自从孩子上小学后,我们的关系越来越糟糕,妈妈的脾气越来越暴躁,孩子也越来越暴躁叛逆,一切都从作业开始。最近看了《不吼不叫》这本书,内心无比惭愧后悔。
我为什么要跟孩子较劲老是跟他大喊大叫?我为什么不能耐心一点,我为什么会老是对他要指责而不是商量?因为我的不耐心打击了他多少次,伤害了他多少次!我很后悔。
从今天起,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书本的方法,学会好好跟孩子沟通,尊重孩子,注意给他留面子;给他足够的安全感,让他相信妈妈一直爱着他;努力发现孩子的闪光点,学会如何鼓励孩子,不再打击他,让他知道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让孩子自信起来;以身作则好好引导孩子,改掉坏习惯,做一个和善的人;我要用耐心和关爱去感化孩子,让他不再茫然无措;我要学会包容孩子,接受他的缺点,和他一起跟困难作战。
孩子需要引导,父母的影响至关重要,父母必须得有耐心,哪怕有再大的困难,责任和义务都得扛起来。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相信我的宝贝会越来越棒!
“哇!可以长生不老也!”这是我把这本书看到一半的结论。但是,我把这本书看完之后的结论刚好跟前面的结论恰恰相反。
这篇文章让我感悟很多。
假如每个人都喝了不老泉,每个人都不会老,人口就会越来越多,地球就会装不下。而且,一个人如果长生不老,永远不会死,被车撞了,被枪击了……都没事,那生命就没有意义了。你可以随意挥霍时间,因为你不会老啊!所以,我们不要老是幻想自己要长生不老,其实没什么好的。
文章里的小主人公——温妮,
家庭管教严格,把温妮调教的非常有教养。但是,束搏了温妮的自由。他们家买下的森林,居然没让温妮去过一次!温妮家就建在这片森林里,但是,家门外围着高高的铁栅栏,好像对外面的森林威吓:“嘿!别碰我!”
温妮实在受不了了,所以就离家出走。然后和他唯一的好朋友——蟾蜍说说话。
温妮在森林里见到了杰西。杰西正在喝地下冒出来的泉水。温妮也想喝,但杰西不让。最后,杰西的妈妈——梅,把温妮带到了他们家。
梅把不老泉的事告诉了温妮。
但这一切的一切,都被一个男人看在眼底。男人报了警,梅知道后,害怕他伤害温妮,就用枪把男人打死了。
警察把梅判了死刑。
温妮为了救梅,就把梅从监狱里带走,然后自己冒充梅。
梅和温妮都得救了。
过了3年之后,梅他们又回到这个地方,但森林变成了小村庄。
因为三年前,雷暴把整个森林都毁了。
他们来到墓园,看见了温妮的名字。哦……温妮终于懂得了生命的意义。
在我生日的'时候,我得到了三本书,第一本书是《非常女生》,第二本书是《非常男生》,这两本书都是爸爸送给我的,第三本书是幼儿园的同学送给我的,这本书的书名叫《亲爱的汉修先生》,现在我以经把这三本书全读完了,我最喜欢的书是《亲爱的汉修先生》,书中的小男孩鲍雷伊又可爱,又聪明,又能干、感人;但我也很喜欢《非常男生》。
书中的六个男孩,每一个都让我哈哈大笑;每一个也让我感动得眼泪像大豆似的从眼眶里流出来。这六个男孩中我最喜欢吴缅和马加,其他的男生也不错,最搞笑的是,豆芽儿在军训的时候尿床了,笑得我肚子都痛了;吴缅和冉东阳为了帮梅小雅做生意,吴缅自己卖通讯录赚同学的钱去帮梅小雅;去植物园的时候,男孩子跑得快,所以女孩子都是站着的,看到舒老师给罗老师让座,所有的男生都没有勇气第一个站起来,可是吴缅就第一个站起来给女生让座,接着就连着几个男生一起站起来让座,说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去年去洛维柚子园的时候,当时我是坐着的,看到周老师站在一旁,我就想给周老师让座,可是我一点也没有勇气,最后,快到洛维柚子园的时候,我有勇气的站起来第一个给周老师让座,接着我们班的几个同学也给周老师让座。下面我再给大家介绍马加马加是个很勇敢的男子汗,刚开始时,马加很弱小,经常被后妈欺负、嫉妒,后来,在冉冬阳的带领下,马加越变越勇敢,他是一个不幸,怯懦的男儿,最让我感动的是父母住院的时候,自己在家照顾小弟弟。
今天,我在新华书店看到了一本书,叫做《绿野仙踪》,我已对此久仰大名,急忙买下这本书。
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的开始阅读这本书,大约过了四五个小时,我阅读完毕!打不过东方的武士武士,西方巫师总能打过吧!为什么不去打败他们,解救人民呢?还有,奥芝王曾经在西方居住,而西方巫师竟然没有试探一下就召唤飞猴,岂不是笨到家了?
但是,这本书闻名天下,我知道了,这本书好就好在绝妙的构思和对人物的刻画,以及对人们的美好期盼,而并不在于其文笔。书中的开头描述了一个叫多萝西的小女孩被台风刮到奥芝国,后来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人还有胆小狮等人物,最后经过千辛万苦,在南方巫师的帮助下回到自己的家园。这本书对每个人物都刻画得非常细腻,比如说胆小狮,它在与同伴们旅行的时候,为了朋友增加了自己的胆量,竟敢与开立大交锋,再比如说稻草人,他想让自己有一个脑子,是自己变得更聪明,可是在旅行中,就属稻草人出的主意多,出的主意好。一堆结识不很长时间的人,竟然彼此如此拼命,竟肯献出生命来解救,而南方巫师获得宝冠以后,他并没有让飞猴给自己干活,而却给初次见面的多萝西和他的同伴用了三次机会,这不就是对人们的美好期盼吗?
我推荐大家也看一看,不要钻牛角尖追究他一字一句的错误,仔细体会他的感情。
拉尔夫在一次度假中找到了独自旅行的梅吉,爱情之火将两人燃烧从而抛弃了上帝和精神的禁锢走在了一起,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梅吉得到了拉尔夫的种子,之后梅吉生下了拉尔夫的儿子。然而梅吉对拉尔夫隐瞒了真相,直到儿子成年后也选择了做上帝的使者,梅吉无奈把他送到了拉尔夫身边。
自始至终拉尔夫不知道那个跟他有着同一张面孔的年轻人是他的儿子,但是拉尔夫爱梅吉所以也爱梅吉的儿子对这个年轻人关怀备至。不幸的是儿子在一次救人中溺水而死。拉尔夫护送儿子的遗体回到了梅吉身边,当他知道真相后在梅吉的怀里痛苦地死去······
一部充满着伤感的爱情小说就这样落幕了,读后感慨很多,当爱情和欲望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选择前者还是后者呢?选择以后你是否能够保证一辈子不后悔呢?
书中最后一段文字写的非常好,我现在摘录在这里供大家慢慢体会吧。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她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来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前日,偶得《资中筠自选集》,不忍释卷,至晓不眠,春蚕到死丝未尽。立誓从此不再夜读此书,以免影响工作和身体。
资先生历经坎坷而赤子之心未泯,半百以后始直抒情怀,谈古论今、说中道西,以中西文化之厚积坐观天下,感时忧世,其言独立而深刻,堪称当今士林之楷模。回想江平先生之《八十沉浮与枯荣》,哀燕京、北大、清华等“旧社会”大学的知识精英生不逢时,虽有受“中西并重”熏陶的先利,犹悼“迟开而早谢”的须臾。先生等 “八十精英”的著书立说应当纳入抢救文化的范畴,其对“锦瑟年华”和壮年沧桑的回顾穿透了中华民族上一个世纪的迷障,串联起地球的东西两端,更是为数不多的民族精华传承者,人到暮年,多了不必审时度势的洒脱,其言至善,他们对未来的展望比“仰望星空”更具有力量,更值得参考。
赏资先生的文集,击节的同时更感自己学识之孤陋浅薄,内心世界之狭小。再念及先生等的豪情犹存,有知修养来源于毕生对自我的尊重,信仰来源于不懈求知和“常怀千岁忧”的士骨。由此,以资先生等为师,但愿幼稚到老。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齐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