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 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 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 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 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写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老舍十分熟悉作品所描写的各种人物,他用一种朴素的叙述笔调,生动的北京口语,简洁有力地写出了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在写实手法的运用和语言的凝炼上,都取得了成功。《骆驼祥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的小说。
寒假我就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勤劳和坚忍省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 。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 。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 ,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
谁都不会想到,他会在一个没有人的荒岛生存了28年,谁看到这个数字都会惊讶,他刚刚来到这个岛也很绝望,心里想着,会被野兽吃掉,或者饿死,被冻死,后来,他慢慢的觉醒,盖起了小房子,房子里面做了很多的家具,野羊,野狗,就是他的食物,就他这样生存了下来。
他是个会坚持的人, 放弃是一个念头,而永不放弃是一种信念、一种精神。其实,我们也应该这样,遇到坎坷,应该去克服,永不放弃,这样,兴许会使自己变得更坚强更勇敢。永不放弃,坚持不懈,这样才能获得光明获得成功。
他一个人在这僻静小岛上顽强生活,有一种声音一直在脑海里不停地回荡着:“放弃吧,这样生活着有什么意义?不会有人来救你的。”但坚持的信念很快打败了这种想法。鲁滨逊坚持着,将面临的困难一个个消灭,最后终于得到了回到文明社会的机会。
坚持到底,奋斗到底,只要如此,胜利才会属于你的。
“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悄悄问圣僧,女儿美不美,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但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 爱恋伊爱恋伊 愿今生常相随。”
从小就爱看《西游记》,而取经女儿国这一集更是从这首《女儿情》开始迷恋上的,知道今天为止,每到看到这一集到会感到非常欣喜,我想这就是所谓经典的缘故。
《西游记》和《红楼梦》两部电视剧是我国电视界根据古典文学名著最早改编拍摄的,在《西游记》改编的过程中始终以“忠于原著,慎于翻新”为指导思想,所以才有这样一部既不脱离原著又有新意的优秀电视剧。其中《趣经女儿国》一集是改编最为成功的之一。此集根据原著第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三回而来,其实在原著中对女儿国一难只是一笔带过、轻描淡写,但是经过改编之后丰富了故事情节、深挖了人物心理、发掘了更多的人文主义精神。此集的男女主人公“唐僧”和“女儿国国王”分别由当时的著名青年演员徐少华和朱琳扮演。他们二人的表演到位,给人一种真实的感觉。
由杨洁导演亲自作词、许镜清作曲的《女儿情》从内心唱出了青年男女对爱情的美好向往。‘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春色惹人醉’营造出一个诗一般的境界;‘说什么王权富贵,怕什么戒律清规。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更是唱出了二人的心声!观众恐怕此时已经为之深深的陶醉了,
徐少华饰演的唐僧的的特质是温文尔雅,有礼有节。由于取经人的心理活动、形象定位既无文献可以参考也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完全需要由演员自己揣摩,再加上对外形上的要求使得唐僧的形象塑造相当有难度,但是徐少华确实将唐僧的形象塑造的很成功!而在这一集中,徐少华更使得人性在这位被神化了的取经人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朱琳饰演的女儿国国王则是温柔善良、美丽纯洁,既不失一国之主的矜持,又反映了作为一名年轻女性对美好爱情的追求,
此集中大量的运用了“蒙太奇”手法拍摄和镜头语言,比如在御花园这个场景中,从水中的鸳鸯拉回到站在桥上观看的两个人,拍摄的相当成功。遍剧有意营造了“梦境”、“游园”、“赏宝”、“送别”四个场景,可以说赏宝一段是该集剧情的颠峰之做!在柔情万种的女王面前,就再是圣人也孰能无情?!通过一段精彩的对白,更是将两人的内心活动刻画的淋漓尽致。就在观众为唐僧是否能够坚持取经大业而担心的时候、也就是唐僧内心的取经大业与儿女情长两种思想进行斗争的时候,蝎子精出现了!可以说是出现的恰倒好处,这就是编剧的高明之处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是对于唐僧来说取经还是大事,在经历了一番心理斗争之后唐僧终究还是义无返顾的走上西行路。
女王对唐僧的爱情是高尚的、纯洁的、理想的,是不带有任何色彩的!唐僧最后还是取经去了,女王也仍然在做她的女王。虽然说在原著中“宏扬佛法”的主旨已经被冲淡,可是爱情绝对不是主旋律,所以说这次短暂的爱情遭遇也只是漫漫西行路中的一个小插曲,人生中的一朵小浪花。四个字的高度概括就是“西梁遗梦”。或许早已被人淡忘,或许成为了人心中永恒的回忆。
促使唐僧下最后决心的不是那些所谓的清规戒律和崇高的信念,而是蝎子精的出现使得事情的发展来了一个大转折,这其中的奥妙就要观众自己细细的体会了!其中唐僧被蝎子精摄到妖洞之后,女妖说:‘你能与那女王卿卿我我,难道就不能与我做个长久夫妻?!’唐僧则说:‘人与妖岂能相提并论?!’。这句话完全表白了唐僧此时此刻的心情。
看送别那场戏更是将整个剧情推向了最后的高—潮,给人一种无可奈何花落去的感觉,充满了凄凉和惋惜!四个字的高度概括就是“西梁遗梦”。或许早已被人淡忘,或许成为了人心中永恒的回忆。
结束曲《相见时难别亦难》字字扣人心弦,无不使人对最后的结局充满了遗憾!
最近,我读了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这本书由明朝的吴承恩所写。
这本书介绍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路上遇到许多妖魔鬼怪,他们战胜困难,一路勇往直前,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
这本书中有很多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如:神通广大的观世音菩萨,憨厚可爱的猪八戒,狡猾凶残的白骨精,美丽多情的女儿国国王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当然是孙悟空了。他虽然是一只猴子,但他机智聪明,勇敢坚强。就拿三探无底洞这个故事来说吧,女妖精变成了一个年轻美貌的女人被绑在树上,想要迷惑唐僧。孙悟空呢,他的火眼金睛早就看出了妖精的鬼把戏,变成了一个小和尚,引得妖怪现出了原形,后来又变成桃子钻进妖怪的肚子里,逼得妖怪放出了被抓住的唐僧。
这本书中的故事每一个都曲折有趣。我觉得最有趣的故事是真假孙悟空一章。妖怪变成了孙悟空的样子,这下好了,两只猴子长得一模一样,说话一模一样。唐僧和观音菩萨都采用了念紧箍咒的办法想来分辨谁真谁假,可是两只猴子一起抱住头,连声喊痛。玉皇大帝拿出照妖镜来照,这下连镜子都失灵了,无法分辨。后来,还是如来佛识破了假悟空。假悟空正想逃跑,被如来佛的金钵盂罩住,现出了原形:原来是一只六耳猕猴。
《西游记》真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如果你去读一度,一定也会被书中一个个曲折有趣的故事、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人物牢牢吸引住的。
今天,我第四遍阅读《西游记》,感觉这一次比上一次多了些感悟,我也更佩服偶像——孙悟空了。
孙悟空有火眼金睛,那是很厉害的,无论白骨精用什么样的诡计来引一诱唐僧,都能被他一一识破。白骨精或变成美貌的女子,或变成可怜的农夫,或变成悲愤的妇人,想把唐僧引入陷阱,都被机智的孙悟空识破了。可是忠厚老实的唐僧却被骗了,还误会孙悟空把好人都杀了。他一气之下念紧箍咒,这下把孙悟空折腾惨了。孙悟空顿时头晕眼花,眼冒金星,痛苦不堪。孙悟空忍受不了,盛怒之下回到了花果山,不再打算去西天取经。
其实回到花果山的孙悟空心里又委屈又难过,我看得眼泪也禁不住往下落。孙悟空走后,唐僧就被妖精抓走了,猪八戒和沙僧打不过妖精,只好去花果山找孙悟空帮忙。孙悟空一听师父被抓,立即火冒三丈,立马说:“快,二师弟!我们去白骨精的老巢解救师父!”
看到这,我又激动又兴奋,悟空不愧是我的偶像,他爱憎分明,对师父爱护有加,能不计前嫌地又一次救师父于水火之中,真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不禁想到生活中的我们,也应该像悟空一样胸怀宽广,能善待他人。
最近,我读完《西游记》这部书,书里汇聚了神话小说离奇的情节及武侠小说的精彩场面。我觉得自己像一只风筝被绳索住一样,深深地喜欢上了它。令我至今难忘,感慨很深…… 猴子“元帅”——孙悟空 一提起孙悟空,小朋友们肯定不会陌生,脑海里都隐隐约约浮现出孙悟空与天怪搏斗的情景,而且会涌现出一幅神奇的图画来——在一个碧空如洗的晴午,一只猴子从它耳中取出一支金光闪闪的金箍棒,抓耳挠腮的走在前边引路,后边跟着一个着僧衣的和尚和两个徒弟。刹那间,乌云密布,黄沙满天。只见一个巨大的妖怪出现在它们面前,悟空毫不犹豫的上前一棒,经过几番搏斗,妖怪终于被消灭了。天依旧,云依旧。每当看到此处,我掩卷沉思,且不谈论它的本领有多高,就说说它的勇敢志气。如今现实生活中象这样勇敢的人,实在是少得可怜。
他们面对一些事情,不能勇敢地指出,而是为了金钱和利益,放弃了他们那颗雪一般纯洁的心,握不住手中那根正义的“魔棒”,他们输给了自己,输给了罪恶,输给了丑陋。 善良的和尚——唐僧 “阿弥陀佛”在嘴边不停地念着,木鱼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耳边回荡。他是个善良的和尚,他爱世界万物,甚至连一只小蚂蚁不幸死于他的脚下,他都要念一百遍经文给它超度亡魂。我尊敬他,但不知为什么,对他又总有一些不满意。比如,唐僧遇见白骨精时,他只听白骨精的片面之词,就惩罚他的徒弟,甚至赶走了悟空,我知道他是出于善良。正是因为这样他才被抓住,差点死去。还记得昨天在报纸上看到一段新闻,说的是一个上海大学生被拐卖到农村当媳妇;还有那些习练***的同胞们。
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遭遇?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们都只听别人的片面之词而上了当。如今社会,坏人的行骗手段,就是抓住了人们的这一弱点,才会得意洋洋。我对他们表示同情,希望他们早点醒悟,可是我又能做什么呢?我只能深情地说一声:“人生处处有考验啊!”读过这部书,真的使我受益匪浅,我不仅仅为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喝彩,更对他的勇敢战斗精神产生了敬佩之情。它不仅仅为我的知识长河增添了一份柔波,而且使我的人生观有了定位。人生之路是崎岖的,摔倒了只有爬起来,爬不起来就会在那个地方呆一辈子,永远见不到另一边天空的美丽。爬起来者,将遥望天空,把世界的美丽尽收眼底。两样人生只能任自己选择,如果想要爬起来,就要靠自己。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体会小王子彻骨的忧伤和爱的沉重的。他们也不应该过早地体会这些,他们应该在阳光明媚的世界里享受着快乐的时光。这与其说是一个童话,不如说是一个悲剧。童话里的主人公总是像白雪公主或灰姑娘一样,幸福美满地生活。而忧伤的小王子却在发见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