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阅读心得范文

张东东

《故都的秋》阅读心得1

“北国的秋,却特别来得清,来的静,来得悲凉”这是《故都的秋》中的一句话。或许是我的家乡接近北国,因此对于秋的理解,我的思想倾向于“清”“静”“悲凉”。作者说“秋并不是明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字领略秋的意境呢?

如果说雨是可以引起人的一点淡淡的思乡情怀的,那么秋便可以将人的思绪都带到过去的回忆中去的,或许是在怀念的美好,或许是在感叹时光的易逝,总之一切浓郁的感情都卷在秋的萧疏中,随风而飘。秋,无论是在彩色上,还是在姿态上,总给人一种寂寥的感觉,如文中描述的“碧绿的天色”“驯鸽的飞声”“蓝色或白色”的牵牛花,“秋蝉的哀弱的残声”“息列索落的”秋雨等在作者的描述中,我似乎看到了这些景物,听到了那些声音,我的心里有点软软的感觉。

我的家乡虽然接近北方,但有些秋天的景色并不像故都的秋景。

我们这里秋季的天空很高,不是有个“秋高气爽”的成语吗?天是淡蓝色的。云很轻很柔。我很喜欢看着那张大的蓝幕上,抹着两撇轻云,如丝如纱,让人的心里很平静。这里没有驯鸽的飞声,但我曾听过,那是四季都有的声音,但在秋天却显得格外的空荡。想作者在看着“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时心里也一定异常平静吧!

入秋以后,树叶就越发显得苍黄了,随着一阵阵的秋风,树叶便在空中旋转,然后落地,如一只只疲倦的蝴蝶。此时我也能“从槐树叶底,朝动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然而我们这里的槐树并不多见,常见的是杨树,一条路通向多远,路两旁就一真是杨树,看不到尽头,很幽远。我喜欢踩着厚厚的落叶走路,透过凋零的树枝看着天空。那种感觉就像作者所说“脚踩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这也是种很静的感觉。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这样的秋雨总是萧条的。一场秋雨过后,空气都变的透明的了。我常在窗前看着秋雨悄然而落,也常夜晚静听秋雨落在残败的树叶上。那种心境,是非不在秋天素不能体会的。更如作者在文中所述“一层秋雨一层冻”,渐渐地我会感到有些寒意。

《故都的秋》阅读心得2

“清”“静”“悲凉”到底应该怎样理解呢?文章的情感主旨到底是什么呢?

“清”字当为“纯净透明,没有混杂的东西”之意。“来得清”,即是指这秋来得纯正,来得彻底。你看,且不说“陶然亭的芦花,钓鱼的柳影”“玉泉的夜月”,也不说“西山的虫唱”“潭柘寺的钟声”,就说故都的任何一所院落,任何一处“破壁腰中”,不全都是“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吗?正因此,这故都之秋,才会被称为具有“十分的秋意”而令人“想饱尝一尝”。

“静”字当为“没有声音”之意。“来得静”即是指这秋来得悄无声息,既不像春天的`到来有“春雷”作“鸣”(明)证,也不像夏天的到来有“瓢泼的大雨”相伴随,更没有冬天到来时吼叫的北风、整夜的风雪。秋的到来是无声的,你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从槐树叶底”“漏下来的日光”不再刺眼了,也不知道哪天早晨那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会铺得满地……总之,这故都的秋,就在你不知不觉间来到了你的身边,使你听得见,摸得着,嗅得到。

“悲凉”的确是人的一种感觉。“来得悲凉”是说这秋的到来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请注意,只是“能够”使人产生悲凉之感,而不是人们一定都会产生悲凉之感。因为草木本无情,喜怒哀乐,皆源于人之多情。

因此,这篇文章中所表现的并不是“悲凉”之感,而是一种对故都之秋的眷恋,一种对闲适生活的向往。

开篇第一句“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便奠定了全文的感情基调,而对五幅秋景图的描绘,无不充斥着对故都之秋的眷恋和对闲适生活的向往之情。你看,即使住着“一椽破屋”,却有心情在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去看那“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去听那“青天下训鸽的飞声”,去细数那“从槐树叶底”“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这不是一种闲适吗?如果说作者描绘的“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四幅图还能勉强和“悲凉”搭上界,那么第五幅图画“胜日秋果”却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悲凉”的影子了。在这里我们只能看到一种秋日的美好,生活的美好。且看作者对枣树的描述:“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的长大起来……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生活在这样的庭院中,面对着触手可及的秋果,享受着秋日的清爽,怎能不赞美这秋天的美好,怎能不说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闲适生活呢?所以,作者在文末真挚地赞叹道:“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由此看来,作者要留住的是这北国的秋天,更是与这北国的秋天紧密相连的闲适的生活。

《故都的秋》阅读心得3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_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的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赞颂秋的文字的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的不多,也不想开出帐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和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地特别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能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和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故都的秋》阅读心得4

《故都的秋》除了用摹绘写情,用对比托情的手法把作者蕴藏在胸中的情感垫高表现出来以外,还运用了旁逸衬情的手法。“旁逸”,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指“说话或写文章时,有意离开主题而加以风趣幽默的插说、注释或补充,这些插说或注释看似画蛇添足、无关痛痒,但却能增强语言的情趣的一种修辞方式”。在本文中,作者一整段文字来写古今中外文人诗人对“秋”的厚爱,认为秋在这些人的诗文中“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采用旁逸衬情的方法,不仅为作品情感的抒发垫上了一层台阶,使作品的情感站得更高,而且也为读者增加了了解古今中外文人诗人对“秋”的一些共同感情的了解,“增加了语言的情趣”。

设誓显情

所谓“设誓”,作为一种修辞手法,是指提出无法实现的条件来表达坚定的信念和决心的一种修辞方式。为了表达这种对“故都的秋”喜爱的强烈情感,在结尾处就采用了这一方法。“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这一设誓,采用假言推理作为逻辑背景,以这种不可能的方式偏离现实,表达了作者喜爱“故都之秋”的浓烈情感。这一结尾,也为第一段“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是饱尝一尝这故都的秋味”作了注脚。这是作者表达情感的第三台阶。文章正是在这三层台阶的铺垫下,情感才由晦转明,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强烈。

社会评论

中国现代著名小说家、散文家、诗人、革命烈士的自我生命正如那故都秋色的悲凉凄清,他对生命的感伤也正如他对故都秋意的感伤,作家的生命体验投射在故都的秋意之中,形成了互映互照的互文性表达,虽然映入郁眼帘的秋色各有动人的神韵,但哪里的秋色都不及北平故都之秋更能与作家形成生命情绪上的默契与对应,凡是能与自己形成生命对应和无言交流的景观,在作家心中都是最令人心动神摇的风景,都足以成为作家生命的知己和至交。只要注意到的自我生命情绪体验以及他曾览遍天下秋色但何以又独钟故都之秋,读者就会明白《故都的秋》并非在一般层面上的写景抒情,其“特别”之处在于故都之秋的“清、静、悲凉”与作家的生命情感体验形成了互文性的映照,正视这种“特别”之处,更能让读者抵达作家写作的意识底蕴和作品的真境。——滕玮

在《故都的秋》整篇文章之中,蕴含着一种孤独、忧郁的心态。这种心态的描写与作者的人生经历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作者向往的是一种“深刻厚重”的生命形态,而“故都的秋”正是这种生命形态的象征,这种生命虽然形态悲凉,但是富有内涵。

《故都的秋》阅读心得5

《故都的秋》是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②第一单元的第2篇课文。这个单元学习写景状物的散文,主要目的是引领学生展开想像的翅膀,领略大自然,感受作者心灵的搏动,由此而进入一种审美境界。

这篇文章是郁达夫一篇颇具特色的散文,体现了他的艺术个性和审美追求,全文紧扣“清、静、悲凉”,描绘了“小院秋晨”“秋槐落蕊”“秋蝉嘶鸣”“秋果奇景”这五幅画面,透过“以情驭景,以景显情”的方法,将自然的“客观色彩”(故都的秋色)与作家内心的“主观色彩”(个人情绪)自然完美地融合在一齐。本文是本单元的第二篇散文,示范作用仍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