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

阿林

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1

《双城记》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写的。他1812年出生于普茨茅斯,1870年去世。他出身贫寒,但在不幸的童年过后,他很快便变得富有和成功。他还写过好多著名小说,如:《雾都孤儿》。《远大前程》等等。

《双城记》主要是记载了1775年,在巴黎的一家酒馆的楼上的一间屋子里坐着一位白发男人,他正在忙着做鞋。他曾经在巴士底狱当了18年的囚徒。现在他已是一个自由人了,然而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名字,也人不吃他的朋友。他所知道的就是他必须继续的做鞋。

在一辆去巴黎的车上坐着路茜,这是她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把她父亲带回了伦敦,在女儿的爱心和照料之下,他忘掉了过去并学会了冲向一个自由人那样去生活。

然而在法国大革命的暴风雨年代,过去既没有消失也没有被忘记。于是不久的危险秘密地把路茜和她所爱的人们带回了巴黎……那儿恐怖的死亡机器——断头台正饥饿的等待着法兰西的敌人们。

这里的主人公很显然就是揭穿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一个原来当了18年的囚徒,什么也不记得的男人,最后又是被自己从未见过面的女儿路茜带回了伦敦,开始了一个自由人的生活,但最终他的女儿和她所爱的人们都回到了黑暗的巴黎,被法兰西的敌人们处死了!

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2

狄更斯的《双城记》是我比较喜欢的作品,我反复看了三遍。和他的其他小说的冗长松散相比,《双城记》结构更紧凑,更严密,故事情节几乎是一气呵成。由于悬疑重重,让人不忍释卷,急于想知道结局。然而在谜底终于被揭穿,真相大白后,却引发出读者诸多的感叹。

双城,指的是伦敦和巴黎,这两座分属不同国度的城市。故事由台尔森银行的老员工洛瑞先生的一次特殊使命开始,把人带入那个血雨腥风的动荡年代——1775年。那时,法国处于帝政时期,贵族阶层专横跋扈,底层民众受到残酷压迫,民不聊生。这是法国大革命的前夜。

台尔森银行以其良好的信誉,成为一家百年老店。它的主店在伦敦,而在巴黎有它的分部。由于业务的需要,洛瑞先生时常要在隔海的两座城市之间往返奔波。而这一次,他执行的是一项特殊使命——将台尔森银行的老客户马奈特医生从巴黎秘密接回。18年前,马奈特被人诬陷,仅凭一张空白逮捕令就被投进了臭名昭著的巴士底狱。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过了整整18年,马奈特医生因绝望而精神失常,奄奄一息,最后被当做死人丢弃,才捡回了一条性命。全书的第一部《复活》,讲述洛瑞在巴黎的酒店老板德发日夫妇的帮助下,让马奈特父女相逢,并将其成功带回伦敦,从此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洛瑞也成为这家人一辈子的朋友。

接下来的第二部《金线》,是全书中相对比较温馨的章节。

在露西的悉心照料下,马奈特医生渐渐康复,后来做回了老本行,成为远近闻名的医生。五年后,在一场官司中,露西和流亡贵族达内相识。达内被指控为危害英国安全的法国间谍,马奈特父女作为证人传唤。在律师的辩护下达内无罪释放,后与露西相爱,并结为夫妻。当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沉浸在自己的幸福当中时,他们的父亲却备受煎熬,几乎旧病复发。靠着坚强的毅力,他很快恢复了理性。而女儿女婿对此却浑然不知。

达内是法国某侯爵的侄子,他同情穷人,痛恨封建专制制度,自动放弃了继承爵位,隐姓埋名来到英国,和露西结为夫妇后过着平静的生活。转眼又过了若干年,他们的女儿小露西九岁了。这一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不久,法王路易十六和王后相继被送上断头台,法国贵族们纷纷逃亡。达内的仆人被控盘剥乡民,关进了监狱,向他发出求救信。为了证明仆人的清白,达内不顾个人安危赶赴巴黎。他的此举在那场如火如荼的大革命中,无疑是飞蛾扑火。很快达内就被革命者抓住投进监狱,等待他的,是死亡。故事进入了第三部也是最跌宕起伏的一部——《暴风雨的踪迹》。

为了营救女婿,使女儿不失去丈夫,外孙女不失去父亲,马奈特医生拖着年迈体弱的身体,带领全家来到了曾给他带来噩梦的巴黎。由于他的巴士底狱囚犯的经历,他成为英雄,备受革命者尊敬。在第一场审判中,达内被成功获释。然而,就在同一天,他又被抓回去,指控他的,是德发日夫妇。在第二次审判中,惊天案情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线索来源于德发日带领革命者攻打巴士底狱时发现的一封马奈特医生的亲笔信,那里详细记载了他的冤情,那还是他在精神尚未失常的时候写的,可他万万想不到,有朝一日这封信成了将自己女婿打入地狱的有利证据。

当年,马奈特医生还很年轻,一天被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请去”为一位年轻女子看病。那年轻女子被侯爵污辱,以致发疯并含恨而死,她的弟弟报仇失败也被杀死。这个贫苦的家庭一夜间家破人亡。目睹这一人间惨剧,正直的马奈特医生选择了告发。然而,那时候的贵族是可以草菅人命而不被判罪的。马奈特医生却被以一张空白逮捕令投进监狱,从此,他的噩梦开始了。18年暗无天日的牢狱生涯,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他终于脱离苦海,带着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回到英国。他以为从此会和女儿过上平静的生活。可是就在女儿结婚的前夜,马奈特医生才从女婿嘴里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他姓埃弗瑞蒙德,是他的仇人埃弗瑞蒙德兄弟之兄长的儿子!在那一刻,他的神志出现一过性的混乱自然在情理之中了。不过为了女儿的幸福,他决定把这个秘密烂到肚子里。毕竟达内是无辜的,他是个正直善良的青年,并且早已脱离了那个罪恶的家庭。

在法庭上,德发日夫妇把这个秘密公布于众,让民众的情感急转直下,纷纷要严惩这个流亡贵族。之所以德发日夫妇对达内深恶痛绝,是因为,德发日太太是那个受害家庭的唯一幸存者——那可怜姐弟俩最小的妹妹。她的这一生唯一的使命就是复仇。大革命时期她打着正义的旗号滥杀无辜。埃弗瑞蒙德家族是她不共戴天的仇敌,尽管侯爵兄弟俩都已被杀,她还要将他们斩草除根,甚至连达内的妻儿也不放过。

在这样的大情形下,马奈特医生是无能为力的。陷入绝望中的他旧病复发,终日甚至昏沉,露西成天以泪洗脸。谁能拯救这个家庭于危难之中?围绕着马奈特一家展开积极营救的,有热心敦厚的洛瑞先生,有忠实刚正的女仆普洛斯小姐,以及粗俗直率的盗墓贼杰里。不过,书中较为浓墨重彩的一个角色,是西德尼.卡顿。卡顿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在该书的第二部才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在多年前的那场官司中,他是达内得以获释的关键人物。他和达内长相酷似,然而两个人的性格却大相径庭。达内是个外表整洁、正直高贵的人,而卡顿给人的印象却是玩世不恭,不修边幅,而且嗜酒如命。当两个人同时爱上露西时,女孩感情的天平自然倾向达内。从此卡顿把对露西的感情隐藏在心里。他只要露西依旧把他当做朋友,一年当中能够允许他登门拜访几次就足矣。

在这一家陷入绝境时,卡顿来了,就像是他们的救星。他没有别的办法,唯一的优势就是,由于和达内长相酷似,他可以买通狱卒,作为达内的替身走向断头台。他的确这样做了,而且做得义无反顾。他对露西的爱,爱得深沉,爱得忘我。临死前他默诵道:“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也永远不死。”这一段描述非常感人,催人泪下。

该书的人物中,马奈特父女、达内、卡顿等人代表着“善良”,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代表着“邪恶”,而德发日太太则是“仇恨”的化身。故事以侯爵兄弟的灭亡、德发日太太的失败和马奈特全家的胜利逃离而告终。在爱恨交锋、善恶博弈中,爱终将战胜恨,善终将战胜恶。这大概就是作者一贯主张的揭恶扬善的创作意图吧。通过阅读该书,也对法国大革命的那段历史有了新的认识。

狄更斯在这部小说中沿袭了他惯常的辛辣、幽默和生动的笔触。他把令人闻风丧胆的断头台形容为“吉萝亭”女子,“所有和吉萝亭接吻的人,只消伸头朝那小窗口里看上一眼,就会咔擦一声,掉进口袋”;描写台尔森银行的因循守旧也是让人捧腹:“每当雇用一个年轻人进伦敦台尔森银行,他们总是把他藏起来一直放到老,像块干酪似的把他藏到一个阴暗角落里,直到他浑身有了十足的台尔森味,长满斑斑青霉。”类似种种精彩写法不胜枚举。狄更斯不愧是语言大师,他的小说直到现在读起来仍旧有着现实意义,因此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

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3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双城记》开篇第一句话被无数次引用。但我猜知道这句话的人并一定小说《双城记》讲述了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也不知道这句话为何而说。如果想理解这句话的原意,以及为何说写出这句经典名句,那自然是要读读原著的。

“———简而言之,那个时代和当今这个时代是如此相似。”这句话其实解释了上述经典句子的两个问题:为何这么说,对谁而说。这也就是小说出世的原因之一,狄更斯希望通过这样一本小说,通过描述法国大革命给人民大众带来灾难来表示自己的担心,同时告诫英国的危险处境。一段革命史,两座分别代表两个国家的城市,几个风雨飘摇中的人,构成了小说的主要素。

虽然《双城记》是一本经典的小说,但因为其明确提出这段革命背景是法国大革命,于是对革命的表现就被认为是作者的历史观。而这正是对小说无数争议的焦点。狄更斯在小说中除了以细腻的笔墨展示了贵族的残忍,同样也展示了革命群众非理性的破坏。他认为,革命是一种压迫取代了另一种压迫,一场直接浓重的血腥暴动替代了另外一场血腥。对攻占巴士底狱以及对暴动民众的一系列描写——血腥,残忍,狡诈,恶毒是小说最为引人注目的地方。

狄更斯把在描写暴民邪恶之处倾心了大量的笔墨,展示了他对暴民的痛恨,从某种层度上可以说是对革命的痛恨。当然,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也指出了拯救世界的良药:爱。这种爱,体现在小说中的包括亲情,爱情,友情这种私人间的感情,也包括抛弃贵族,拯救苍生的那种博爱。其中,最为出彩的是对卡顿之爱的描写。

我非常喜欢卡顿。实际上,卡顿就是狄更斯的化身,狄更斯正是首先想到了卡顿这个人和他身上的某种精神进而构思成这本小说的。那么,卡顿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小说中描述:“太阳悲悲切切,切切悲悲的冉冉升起,它所照见的景物,没有比这个人更惨的了。他富有才华,情感高尚,却没有施展才华流露情感的机会,不能有所作为,也无力谋取自己的幸福。他深知自己的症结所在,却听天由命,任凭自己年复一年的虚度光阴,消耗殆尽。”

这是个自甘堕落湮没了自己的才华和青春的年轻人,为何自甘堕落?小说中似乎并没有交代,自从他一出场就是如此,并且也没有对他的家事背景描写也并不多。个人认为,这个人代表狄更斯自己,因此他无需过多描述——卡顿的堕落,源于自己对日渐堕落的社会的失望。他走上断头台前曾说过,“我看到这个时代的邪恶,和造成这一恶果的前一时代的邪恶,逐渐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

被自己遗弃的悲观者——卡顿,在朋友遇到困难,在所钟爱的女子的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时,他突然出现,被救人还不之所以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生命做代价,在紧要关头使了个掉包计策救出了自己的所爱女子的丈夫。

这不正是基督之爱么,为自己赎了罪而消亡。事实上,小说中的卡顿也确实以圣经的口吻在临死前说,“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如果没有西德尼。卡顿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我完全赞同。

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4

“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这是一个不幸的年代,作品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反映了封建贵族对人们的迫害,以及法国大革命的欺压,整部故事情节围绕马奈特医生一家展开描述,其中查尔斯·达内便是法国大革命的受害者,他是一名自愿放弃贵族生活,希望独自在社会上找到地位立足的人,不料,却被指控为逃亡贵族,不幸的他即将被送上断头台,而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当时,法国人民攻破了巴士底狱,并开始疯狂地惩罚压迫者,这便是的法国大革命,他们以德日法夫妇为首,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人送上断头台,多么荒唐,只为达成他们每天所订的人头个数。于是,他们便渴望能够让达内为他们增添一个人头,达内有一位兄弟:卡顿,他是一位自甘堕落的律师,他得了绝症,于是便恍恍惚惚地苦熬着剩余的时光,他的哥哥达内常常欺辱他、排斥他,甚至不将卡顿当人看,但就在达内被判下死刑的那一天,只有卡顿来看了他,卡顿迷昏了达内,并用自己改装替代了他,让达内终于逃脱了一死,而自己,却在第二天失去了生命。

这就是爱,朴实,真诚,在兄弟之间,没有你我,你的生命,就是我的生命,爱是互相的,并不需要过多的语言去表达,只需要用行动去证明。在一起生活的兄弟,有时会耍耍脾气,但永远都无法堵上他们心灵之间的那条通道,它是兄弟的见证,爱的奇迹。

在双城记中,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写了人民的抗争,这也是狄更斯所要揭露的——美与丑,美与丑是相互对应的,但它们却绝非任何人都能分辨出来,“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或别人的缺陷,并且进行反思、改正,同时,认真地发现周围所有美的事物,用心灵去感受他们。不要被表面所迷惑,更应该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双城记个人读书感想5

既然从合上这本书到今天二个星期的时间,好多细节都已经忘记了,那就不强求自己,只写一些印在脑袋里的画面,看能不能有所启发好了。

那辆轮子咕噜咕噜地碾过潮湿的泥巴路面的马车,马车上人心惶惶的素不相识相互提防的`人,黑暗的丛林边穿着雨衣戴着雨帽任凭雨点溅落的只留下轮廓的邮差。

酒店对面的巷子里,盘旋而上的楼梯,铁架被鞋子踩着发出的声音好像撞击着一扇很久未开的厚厚的铁门,里面是一个老医生,用叮叮作响的铁锤修补着一双一双的鞋子。这房子其实离街道并不远,通过小小的阁楼天窗也照的进阳光,但就是感觉这里的一切都与世隔绝,叮叮的声响在屋内四处撞击着,回绕着,让人揣不过气,也出不去。

那些颗粒无收的佃户,成日的用酒精麻痹着自己,游荡在石质的路板上,摇摇晃晃,贪婪的舔着地上剩余的葡萄酒,然后心满意足的,摇摇晃晃,回家去。

狂妄无忌,轻蔑的视人民为粪土,连撇一眼都觉着脏了自己似的侯爵老爷,安然自得的,一如既往的,坐在椅子上,心却漂浮在高贵奢侈的空气里。

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整个国家氛围的缩影,潮湿,阴暗,麻木,轻浮但总像要发生点什么。

这是一个无可救药的时代,因为人民无法忍受他的阴暗,于是巴士底狱被攻占了,于是侯爵老爷跑到英国去了,于是还有的官僚头目和侯爵老爷没有逃跑成功反过来被革命的人们抓进了监狱变成了罪人,于是时代就变了,悲哀的是你突然发现那种黑暗,并没有变光明,革命党的头领坐在审判桌上,有的在睡觉,有的没睡觉,有的喝了酒,有的没喝酒,总之,对于犯人的审判不分青红皂白蛮不讲理毫无道理可言,用那永不满足的吃人机器将坏人的脑袋一个个吃掉。你说你是好人,审判团的人说为国家献身才叫好人,任何维护自己利益的话都是狡辩。以前的人们麻木不仁的看着马车后被碾死的人,现在的人们期待着一个个人头落地,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英国作家狄更斯,用他的笔深刻的描绘了法国的这个时代,是害怕同样的故事会在英国发生,书中那位年轻律师对医生女儿的爱情就应该是他对未来美好的期盼了吧。

向这位为了爱人的幸福生活勇敢牺牲的年轻律师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