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书心得800字

孙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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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寒假来临的前几周,我就计划阅读狄更斯的经典之著--“雾都孤儿”。在此之前,我所有阅读的名著大多数都是以爱情为主题的,如“简爱”,“荆棘鸟”。写有关孤儿的故事,然后阐述某种深刻含义或者嘲讽当时社会不良风气的名著,我还是第一次读到。

就像书的名字,故事发生在雾都,也就是英国伦敦。

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是一个孤儿,从出生起就身世不明,在平民习艺所里生活,那里不仅环境恶劣,而且那些趾高气扬的领导们还扮成绅士,以突出自己的善良。后来,他被卖到一位做棺材的人的店里当伙计,因忍受不了他们的冷眼而出逃,但又不幸误入贼窝,在一位老绅士的帮助下,他一度成功逃脱,遗憾的是他再次被抓回,变成了老犹太人贼首的筹码。一次偷窃事件败露后,他被击中,不省人事,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并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之后,两个队奥利弗很好的家庭相聚在一次,揭开了他的身世之谜。最终,恶人去了他们的归宿,而幸福的人必将永远相依。

书中详细描写了伦敦的许多偏僻小巷,那里是最黑暗,最污秽的地方,走进那里的人,就很难再恢复自己的原本模样了。但是,为什么奥利弗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呢?我想,应当是他那颗春节的心帮助了他,邪恶的种子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就已经被过滤了。他不像那些大人一切只为追求自己的利益-金钱,为之不择手段。他会忍受,不会轻易地宣泄自己的感情,他遇到了许多对他很和善的朋友,收养他的家庭也富有爱心。

尽管命运坎坷,但奥利弗仍旧在好心人的呵护下逐渐成长。他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相比而言,另一些人的不幸程度就远超过他。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人的基本灵魂。贫民习艺所的干事班布尔先生,总是竭力希望在弱者面前展现自己的威信,突出自己的仁义和英明,但他这样做是无用的,他的行为已经证明他其实只是一副空架子。如果不将自己看得低些,真正地充满爱与怜悯,而总是在高处俯视别人,是很难得到尊重的。

书中塑造的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物,以他们独特的性格与行为在雾都伦敦走着两种不同的人生路,在那个年代,他们走的路偶尔相交,于是产生了贫富,人们创立了贫民习艺所,形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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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伦敦,是一座多雾的城市。每当雾起时,那如丝的沉雾总会如绸布般覆盖整个雾都的黑暗与肮脏。他就走在这样的一个雾霭笼罩的都市中。

第一次拜读《雾都孤儿》是在漆黑的晚上,这里的夜如同雾都的雾一样,遮住了整个城市,星星灯光也无法照亮这哪里是真实,哪里是虚幻的黑暗。我就在这样一个晚上,走入了一个真实的“雾都”。

奥立弗.特威斯特,书中一个凄贫的孤儿,母亲早年亡故,父亲不知去向,他或许会像许多和他同样身世的人一样一身穷苦,在所谓的贫教院中生死未卜,受尽后来主人的折磨,但似乎是上天的怜悯,他总算是历尽千辛万苦逃了出来。逃到了伦敦,本可以成就一段新生活的他,却又一不留心进了贼窝,从此与那些黑暗、凶残、冷酷无情的贼开始了他在伦敦的生活与斗争。

不得不说,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小说在那个特殊环境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形象,是在那个特殊背景下的众多人物形象的典型代表。如同白纸一张的他胆小怯懦,却偏偏在下层社会游荡生活。他像是一只命运在他人手中的蚂蚁,却又能得以成为“主角”。当时的伦敦是黑暗,黑暗连到一块地砖都会漆黑如墨的程度,不得洁净。但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却能坚守住他洁白如一张纸的善良本心,最终遇见了与同样有善良本心的长辈抑或是朋友,夺回了本属于他的遗产,从此真正走上了一段崭新的生活。

我们可以说奥立弗是幸运的,他遇见了那个黑暗社会中的善良之人。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只有奥立弗能够不让纯洁如玉的内心沾染上伦敦大地上的黑暗与丑陋。倘若没有他的坚持,或许是因为环境,也或许是因为温饱,再或许是因为恐惧,使他那张洁白的内心的纸点上了黑暗,我们也不难想象他的结局------渐渐融入黑暗并最终成为人唾弃的黑暗的一份子。

作者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城正式处于一段黑暗丑陋的时间,弥漫在雾都中的也基本上都是无情与冷酷,可就是在这毫无生机的冰冷的伦敦城内,闪烁着一丝人性的光芒,这一丝的光芒便是点燃伦敦城善念的火种。这丝光芒就是以奥立弗他们为剪影的人们。他们走在伦敦城最底层的黑暗中,却始终不让那黑暗玷污自己,一直坚持着内心的洁净与心中那一丝闪亮的人性光辉,即便是为此付出生命。他们很平凡,很普通,再高也高不过在英国当权却日夜蚕食英国的“大人物”,但他们却是那个时代最高人性光辉的折射与代表。书中也提到了以费根与赛克斯,南茜为首的黑暗团体,他们是那个时代造就出的形象,或许冷酷过、无情过、狡诈过、残暴过,却无一不在最后时刻流露出一丝惭悔与对人性光辉渴望与梦想,或许换个年代,他们也能与妻儿共享天伦之乐。他们是那个时代可悲也可悯的人物,这也是对那个黑暗时代与其造就者一种无声的控诉。

走在雾都的奥立弗,因为不变的善良而在那个年代得以开始崭新的生活。我们需要的同样是与他一样,能够在黑暗恶劣环境中“慎独”,坚持本分、恪守本责,才能在未来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更坚定、也更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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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看了不少外国名著,除了《呼啸山庄》,我最爱看的是《雾都孤儿》。这是狄更斯作品,讲述了一个出生在贫民习艺所,一出生母亲就去世的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故事。在贫民习艺所,他仅仅想多要一点稀饭,就被罚被打,并贴出告示,谁领走奥立佛,可以得到三英镑十先令。后来他被一个殡葬承办人领走了。后来,因为那里的一个小孩羞辱他母亲,奥立维打了他并逃走了。途中,他遇到了一个孩子,愿意让他到自己家去。没想到,奥立佛被送到了一个小偷集团。当他第一次看见叫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的连个小孩偷东西,主人发现了,竟把很害怕,想逃走的奥立佛当成了小偷。最后,得知他并非小偷后,他也因被打而虚弱得不省人事。那见东西的主人布朗劳先生将奥立维收留,并对他非常好。

有一天布朗劳先生买了书,忘了付钱,热心的奥立维便独自一人去书店了。可是,那个小偷集团的南茜,遇到了他,想方设法将他抓走了。并让他和一个叫做塞克斯的人去一家偷东西。那家人发现了他们,奥立维被打伤了,其他人丢下他走了。第二天,他找到了那家,在门口昏倒了。后来,他和主人说了事情的经过,一位叫露梓的小姐相信他的话,他便在她家住下了。并且找到布朗劳先生,说明了一切。

小偷集团的一位成员,蒙克斯去贫民习艺所得知奥立维的身世,并把他母亲的得遗物都毁了。

这时,南茜因为知道奥立维的种种不幸,却还要逼他做这做那后,她突然想去找人将小偷集团一网打尽。她躲着其他人,找到了露梓,并跟她约好时间再见面。但是,费根因为她的种种行为怀疑到她了,南茜一出门就让一个叫诺亚的人跟踪。诺亚什么都知道了。虽然南茜已把所有成员的外貌都向露梓说了,但是她不肯跟露梓走,她认为一切都晚了,她的罪恶太深了。这就导致她一回家,就被塞克斯杀了,塞克斯也因此担惊受怕,痛不欲生……

南茜的话使人们很快抓到了很多人,此时,布朗劳先生找到了蒙克斯,发现他其实是奥立维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让蒙克斯逃走了,但是蒙克斯在每钱后又走上了老路,最后病死在监狱了。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大部分原因是狄更斯很真实,却又感动人的描写了奥立维的悲惨故事,也许这和他曾经很穷有一些关系。但是,在这个故事里坏人都死了,而好人大部分得到了好报。而南茜,我认为她应该算是一个好人,最后她还是很有良心地向别人提供了小偷们得很多情况。有人说狄更斯的这部小说中不少人物都太过理想化,盗贼也只是“风流人物”。不过我想,世界上大概没有彻头彻尾的坏人,何况只是盗贼。比如杀了南茜的费根,如果他真正无可救药了,那在杀人后也许并不会那么痛苦,还会认为南茜背叛了他们,死掉是理所当然的。

我想,在作者生活的年代,像这种作恶多端的小偷一定非常多,而且很难被抓住。那些小偷大概也如同这里的费根、塞克斯、恰利·贝茨和躲闪儿等人差不多,虽然每次偷得不多,但也可以衣食无忧了。而可怜的奥立维却不能。奥立维并没有像恰利·贝茨和躲闪儿那样,也变成小偷。如果他也跟着偷东西,那么大概也无法得到现在的幸福了。大概这也就是狄更斯的创作目的:“善良的人不畏任何逆境并能生存的规律”。

另外,奥立维的所作所为,比如要求添粥,打架以及逃亡和其他不听话的举动,让人们明白狄更斯描写的一些人物看似逆来顺受,但并非如此。我想,既然一个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问心无愧,而且为了一些应得的东西不该对别人百依百顺,唯命是从。也许,一个善良的人,像奥立维;也许是某件事的受害者,像南茜。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应该向自己所向往,认为是对的方向努力,当然,这不该是太草率就做出确定的。

我想,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当时有很多人,尤其是穷人爱看狄更斯的书的原因吧!所以,不管一个人富有或是穷困潦倒,善良还是最重要的,而且不要被困难压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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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是五一长假的作业,我又捧起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救济院里度过的。他是一个没爹妈疼的孩子,再想一想我们,有妈妈做饭,有爸爸送去学校,却还不知足,抱怨这抱怨那。后来奥利弗被送到棺材铺里见习,再后来因不堪老板娘的压迫,逃向伦敦。途中,他遇上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他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挟持下入室抢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去年,初读本书时,我为奥立弗的生世,经历难过。而当今天,我又捧起这本书,又被南希这个形象所吸引。

南希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但她天良未泯。她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她绑架回贼窝时,内心充满矛盾。后来,她冒生命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南希除了是一位贼窝的一员外,她还有个身份,那就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梅莱小姐和布朗罗劝过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

可是南希仍爱着赛克斯,她不忍心撇下他。赛克斯在得知南希的所作所为后,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将南希残酷的杀害。去年,我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的人感动,为奥立弗最后拥有幸福生活而高兴。今天,我被南希这个形象打动。因为南希的举动,南希的善良,才使奥立弗成为了好人。使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善良的人。

正如一首歌中唱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看完后,我又想起了今年4月14日的青海玉树地震。有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故事:4月14日,玉树州结石镇意见孤儿院坍塌,6名孤儿及1名老师被压在废墟下,逃过强震的香港义工黄福荣两次冲进废墟进行营救,但第二次却被余震埋在废墟里,当场殉难。这位普通司机,默默而来。壮烈而去。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噢,《雾都孤儿》,一本值得你细细品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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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看了一部书,书名叫《雾都孤儿》。正如书名一样,这是一部描写苦难的书。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被主人公的每一个事件深深地牵动着。

书中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里弗在孤儿院长大,他的童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后来他被送到了一个棺材店里当学徒,但因不能老板娘的侮辱,他后来含恨而走,可是却又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他曾被善良的布朗罗先收留,但是又被凶徒带走,扒手们策划让他做一个小偷,但他不失善良本色,于是一次抢劫被成功阻止,奥利弗被冷枪击中。幸亏同行的一位小偷救下了他。

之后,奥利弗历尽无数辛酸,最后被善良的女扒手营救。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但南希却被贼窝头目杀害了。警察之后围剿了贼窝。读完后,我既为奥利弗获得幸福而高兴,又为南希最后的死去而悲伤。可见小说内容曲折,让读者眼界大开。同时小说中的情节更让我感触很多:他在这里度过的幼年是那样的阴暗,始终没有一句亲切的话语或是一道亲切的眼光照亮过。“眼泪即顺着奥利弗的脸颊滴了下来,跟着一是滴,接着泪水连成了一条线”,“这孩子拼命想忍住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他索性双手捂住面孔,泪珠从他那纤细的手指头缝里汹涌泻出……”像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想想我们的童年有着父母最亲切的爱,我们生活在蜜罐里一样。但是有时我们却仍不满足,时常的发些脾气。

读完这本小说,我的眼泪不知流了多少次,但最后终于苦尽甜来。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书中善良的人很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得奥利弗得到了温暖,是他们让一个孤儿不再受苦,同时奥里弗也没有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没有改变他那善良的本性,这也是小说的一个闪耀点。

读了这部小说后,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的性格之分,让我读懂了奥里弗不弯腰、不低头的精神和那善良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