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读书笔记1000字五篇范文

莉落

个人读书笔记范文一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的一部长篇,虽然只有十几万字,它却在美国社会上和文学界产生过巨大影响。1951年,这部小说一问世,立即引起轰动。主人公的经历和思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受到读者,特别是大中学生的热烈欢迎。他们纷纷模仿主人公霍尔顿的装束打扮,讲“霍尔顿式”的语言,因为这部小说道出了他们的心声,反映了他们的理想、苦闷和愿望。家长们和文学界也对这本书展开争论。有认为它能使青少年增加对生活的认识,对丑恶的现实提高警惕,促使他们去选择一条自爱的道路;成年人通过这本书也可增进对青少年的理解。可是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本坏书,主人公读书不用功,还抽烟、酗酒,搞女人,满口粗活,张口就“他妈的”,因此应该禁止。经过30多年来时间的考验,证明它不愧为美国当代文学中的“现代经典小说”之一。现在大多数中学和高等学校已把它列为必读的课外读物,正如有的评论家说的那样,它“几乎大大地影响了好几代美国青年”。

该书以主人公霍尔顿自叙的语气讲述自己被学校开除后在纽约城游荡将近两昼夜的经历和心灵感受。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不安现状的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孤独愤世的精神世界,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成人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他有一颗纯洁善良、追求美好生活和崇高理想的童心。他对那些热衷于谈女人和酒的人十分反感,对校长的虚伪势利非常厌恶,看到墙上的下流字眼便愤愤擦去,遇到修女为受难者募捐就慷慨解囊。他对妹妹菲芘真诚爱护,百般照顾。为了保护孩子,不让他们掉下悬崖,他还渴望终生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发出“救救孩子”般的呼声。可是,愤世嫉俗思想引起的消极反抗,还有那敏感、好奇、焦躁、不安,想发泄、易冲动的青春期心理,又使得他不肯读书,不求上进,追求刺激,玩世不恭;他抽烟、酗酒、打架、调情。他觉得老师、父母要他读书上进,无非是要他“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认为成人社会里没有一个人可信,全是“假仁假义的伪君子”,连他敬佩的的一位老师,后来也发现可能是个同性恋者,而且还用“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那一套来教导他。他看不惯现实社会中的那种世态人情,他渴望的是朴实和真诚,但遇到的全是虚伪和欺骗,而他又无力改变这种现状,只好苦闷、彷徨、放纵,最后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装成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二次大战后,美国在社会异化、政治高压和保守文化三股力量的高压下,形成了“沉寂的十年”,而首先起来反抗的是“垮掉的一代”,本书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也是个“垮掉分子”,是最早出现的“反英雄”,只是他还没有放纵和混乱到他们那样的程度罢了。

《麦田里的守望者》之所以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很重要的一点还由于作者创造了一种新颖的艺术风格。全书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口吻叙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和行为举止,也以一个青少年的眼光批判了成人世界的虚伪面目和欺骗行径。作者以细腻深刻的笔法剖析了主人公的复杂心理,不仅抓住了他的理想与现实冲突这一心理加以分析,而且也紧紧抓住了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特点来表现主人公的善良纯真和荒诞放纵。小说中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在语言的运用上,本书也独创一格。全书用青少年的口吻平铺直叙,不避琐碎,不讳隐私,使用了大量的口语和俚语,生动活泼,平易近人,达到了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的效果,增加了作品的感染力,使读者更能激起共鸣和思索,激起联想和反响。

个人读书笔记范文二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美国作家塞林格带有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小说主人公霍尔顿因5门功课中的4门不及格而被学校开除,但他又因种种因素而无法回家,于是在外漂泊流浪了两个多星期,他原本打算到西部去,但因妹妹菲芘的跟随而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的愿望是做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保护在麦田里玩耍的孩子不掉下悬崖去,但最终,他在大病了一场之后不得不再回到学校继续上课。大病也就意味着霍尔顿的大彻大悟,意味着一个人的生活最终要与现实接轨,意味着我们的叛逆是错误的。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展开述说,让人身临其境。出色的心理描写使人很容易把握文章的脉络,以至于不会感觉生涩难懂,相比《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这部小说浅显易懂多了。当然,这两部著作是不能拿来作比较的,毕竟都不是同一类型的著作。不过因为我是同时看这两本书的,所以尽管他们在本质上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就我个人而言,因为考虑到理解层次上的话,它们对于我来说就必然有共通性了。

主人公身上充满了叛逆色彩,他打架、逃课、吸烟、酗酒、等等,都是青春期孩子身上典型的叛逆特征,他厌恶学校,以及学校里的老师、同学等一切的人和事,他总是希望逃离现实生活而到自己理想的世界中去,却又一次一次被现实打击的失望彷徨,一次次的提醒着他,理想与现实之间是具有差距的。

的确是这样,理想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反差,你的理想,往往就是你在现实中无法得到却又渴望得到的东西,现实越糟糕,理想就更美好。而理想只有通过我们的努力才能够得到实现。小说中主人公的理想很美好也很朴素,但对于他来说,依然是很难实现的。他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还没有自己独立生活的能力,因此他不能也不可能离开家离开父母独自一人到西部去生活。小说的最后,也许正因为作者认识到理想的不切实际,才乖乖的回到了家,回到了学校。

现实中的我们也是如此,和主人公霍尔顿有着一样的叛逆,总想着脱离社会规则而按照自己一个人的意愿去生活,然而理想和现实之间存有差距,人本来就是群体动物,成年人也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完全独立的一个人存在,更何况是还没有自立能力的我们呢?但也不要否认理想的存在,正因为有正确的理想鼓励我们,引导我们,我们才能够不断发展、不断进步。

理想和现实之间是有距离的,承认现实是我们实现理想的基础,而美好的理想又是鞭策我们不断进步的动力,只有正确的把握好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以现实为基础,以理想为目标,脚踏实地,我们才能不断前进,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

个人读书笔记范文三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曾经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间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伤心欲绝。后来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子,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非常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接着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择了逃离,戴着自己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己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终于来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弃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弃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曾经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弃,放弃掉有过的美好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后来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择把自己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己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己,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个人读书笔记范文四

《阿甘正传》是由美国作家温斯顿·葛鲁姆所著的一篇小说。阿甘,他的智商将近七十,别人甚至他的妈妈都说他是一个白痴。可是,一个智商七十的人却跑出了人生的一道不同寻常的风景线,他先后跑出了橄榄健将、战斗英雄、乒乓好手太空人、摔跤健将、天才棋士、土豪。阿甘凭借自已仅有七十的智商跑出了属于自己的辉煌人生!

在阿甘身上,其实有许多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守信,他答应和他的战友布巴一起弄捕虾船,即使布巴死了,阿甘还是回到布巴的家乡,完成他的遗愿,同时也成就了自己的财富国;他执着,他从土著那儿逃离后,他就想着去找珍妮·柯伦,这一路可谓是费尽周折,但他一直坚持;他忠诚,他在本脱离了危险,可听到战友受了伤,仍处于危险之中时,他又毫不独犹豫地跑回去寻找他的战友。如果是你,你能保证你会义无反顾地冲过去吗?

阿甘,他在一直奔跑,从未停止。当他奔跑时,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在他奔跑的过程中,他可以使自己尝试自己所不曾看到和用到的东西,丰富自己的阅历。就像阿甘自己说,起码我的人生过得并不乏味。

阿甘并没有什么伟大的理想。他在奔跑过程中也失去了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其它人嘲笑,珍妮最后也离开了他……可他却从未停下奔跑的脚步,因为他知道生活还没有结束,幸福还在延长下去,他还有小阿甘,一个聪明的孩子。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活变得色彩斑斓,因此他收获了爱的财富和希望,一些常人难以兼得的东西。

毕淑敏阿姨说,我们习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布下巧妙逃遁的理由。我们善于发挥悲哀的想象力,制造可资逃避的借口。我们不断把一些后天的弱点归结为遗传的天性,从洗脱自身应负的责任。我们没有勇气针对瑕疵自我解剖,便推诿于种种客观和大自然的不可抗拒之力。是的,我们太习惯逃避责任了。一遇上一些复杂的事,就先挖个地雷,等到恰当时机,再爆炸。可阿甘,他就会去承担责任。一个智商只有七十的白痴,都会去主动扛责,相比较,我们才是真正的白痴。其实,我们只要做自己的决定,不用过分关注结果,哪怕是跟别人不一样,哪怕最后没成功,也是另一种收获。

在阿甘身上,我看到了很多东西。他对待朋友的忠心耿耿,对待生活的充满希望,对待亲人的执着。这些都是阿甘身上熠熠闪耀的优点。让我们像阿甘一样一直奔跑,永不停歇!

个人读书笔记范文五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曾经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这,应该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yz。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幸免的人。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曾经,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从而达到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巴布,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面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知道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yz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每一个看过《阿甘正传》的人都会从中得到些许感悟:生命就像那空中白色的羽毛,或迎风搏击,或随风飘荡,或翱翔蓝天,或堕入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