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个人感想1
孟子曾经说过: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在这个意义上,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立的。如果许多人都不受法治控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世界该变得如何?法治让人讲究文明,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少些人们的纠纷,使人们和谐,社会安定。
法治,无声警察
一个未满18岁的青少年,他的父母由于身体不好,而没有时间管他,他便像一个流浪子一样,整天游着,游着。他慢慢地迷上了电脑游戏,为了去网吧打游戏,有时甚至还逃学。当他没有钱时,他第一想到的就是他的母亲,无论是谁说的话,他母亲都会信。他就以她母亲的这一弱点,来求得他的奢侈之心。他回了家,骗他母亲说学校要买资料,需要交15元钱,他的母亲毫不犹豫的把15元钱给了他。
他继续逃学,并得寸进尺地向他母亲要更多的钱。直到后来,学校老师知道了这件事,狠狠地批评了他,并告诉了被蒙在鼓里的父母,让他们认真监督他,不让孩子偷偷溜去网吧,然后让学生帮助他,让他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一种这么可贵的东西——情感!
法治,知心朋友
说到小学,我便想起了我的一位同桌,我每次出教室的时候,总感觉有一件不好的事要发生,当我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一支笔不见了,反正是一支笔,我也没去探究了,但后来,这种情况出现很多回,我就发誓:这件事我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有一次,我假装出去了(其实我在墙壁边谨慎地望着)。突然,我看到我的同桌,趁有些人不注意,悄悄地从我的位子里拿出一样东西来。我便跑去告诉老师,要老师为我做主。老师把同桌叫去,同桌进教室时眼睛红肿着,后来,老师安排他一个人坐,并让她父母好好教育她,让她改正偷东西的行为。
法治,法治,就是这么厉害,你们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它看在眼里。
法治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个人感想2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青少年儿童,教育则是打开知识殿堂大门的钥匙。要是人人都从小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许多人就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酿成许多悲剧。而学校就是我们接受法治教育的最有效渠道。
对于本校来说,虽然没有发生过比较大的安全事件,但各种小事层出不穷。例如学校经常在操场角落的垃圾堆上擅自焚烧垃圾,这本身就违反了本地的市容环卫和城市管理法规。这件事虽然并不算大,但它的影响也不能算小。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学校应当是一个鸟语花香,书声琅琅的好地方,而不是一片烽火连天、尘土飞扬的战场,而且这种行为的实质是对法律法规的蔑视。试想,连学校本身都使法律法规为儿戏,它又怎么能言传身教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呢?
由此如许多同学经常在男生厕所内吸烟,打架斗殴,屡次发生严重后果。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部分学生法制观念的淡薄。一个人如果在上学时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人文素养,那么他的'人生之路将会有更多的艰难险阻。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黄金时期,具有可塑性强,自控能力差等特点,如果任由一些学生在厕所内胡作非为而听之任之,不加以取缔的话,学校的风气将会被极大的破坏。
学校,不仅仅是学习知识的殿堂,更是学习做人的地方。我们应当加强自身修养,争取做一个说话文明、举止得体的“绅士”或“淑女”,而不是一个满嘴脏话,举止粗鲁的村夫莽汉。我们更应该努力地了解法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做一个守法、知法、用法的人。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能欣欣向荣。我相信、在学校和全体学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学校一定会成为一个法制的学校。
让法治之花在校园绽放!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个人感想3
今天,我们全班听了一堂关于“反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为主题的普法教育课。整堂课中我的神经都紧绷着,从一件件案例中,我收获颇多,感慨也挺多。其中令我深思的,不仅是校园霸凌事件之多,更是被欺凌同学对法律知识的孤陋寡闻和他们的无助、可怜。
在教授我们的法官讲述的四个案例之中,被欺凌同学对法律知识的一无所知让我大跌眼镜,他们的胆小如鼠和无助使我被深深震撼。案例一中的小王,因为被小吴所迫,不敢将此事告诉别人,以为是违法的,结果每天的零花钱、早餐钱都被小吴“卷走”了,因此而面黄肌瘦,由一个阳光少年变成了一古板、内向、胆小的男孩。案例二中的那个孩子,就是无助的代表。仅仅因为穿了一件漂亮衣服而被嫉妒,被疯狂地扇巴掌,从而在学校里不敢说话,连漂亮衣服也不敢穿了。这两个案例十分发人深省,令人沉思。
不光是这样,关于“法律知识知多少的”的话题,已经在网络上炸开了锅,记得我之前看的一篇报道:据大数据统计,全国参于调查的表少年中,有百分之十没有听说过《刑法》;有百分之十五不了解《刑法》;而有百分之三十,对《刑法》的认识不算多也不算少;剩下的百分之四十五,则是只知道《刑法》是政法方面的书,而且了解它的一些基本信息的内容的,但是不懂得用它保护自己。根据这个大数据,我们可以推断出青少年是多么地不了解他们的“护身符”—法律。所以,在中小学生中宣传、发展法律知识是势在必行的。
通过这实堂课,法官用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我真希望,青少年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我更希望青少年学习法治知识的人数更加多,范围更加广,从而在遇到一些涉及“校园霸凌与暴力”的事件时,能够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去保护自己!让我们一起,多多学习法律知识吧!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个人感想4
是什么原因使青少年踏入一个又一个黑深的陷阱,让青少年无法脱离犯罪的魔爪。这里就有两个真实的故事,值得我们思考。
在某中学内有一名高中学生小华,平时爸爸妈妈对他很严格,一分零花钱也不给他,并且每次考试都要求他考高分。他恨自己的父亲不给他零花钱,又抱怨父亲对他太严格。
于是,小华就开始了犯罪行为。在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在学校里学生的居住区,小华悄悄偷了某位同学200元钱。父亲知道了这件事后大发雷霆,决定要狠狠惩罚他。可没想到,儿子被父亲逼的离家出走,开始大胆的到居民家去偷钱。最后,小华在一次偷窃中被警察抓住,被判有期徒刑3年。
其实,青少年犯罪有很多就是因为金钱的缘故。
某初中同学明明,平时在父亲的溺爱下花钱大手大脚。最近花钱如流水的他迷恋上了网络,还经常请客带同学们去网吧。在他眼里,家里有钱。因此,当父母知道他迷恋上网,控制了他的经济来源后,他就受不了了,想出一个绑架自己的闹剧来吓父母,向父母开口索要金额十万元之多。
从这两位同学的犯罪过程中可以看出,他们对于法律知识非常无知。确实,青少年为何犯罪呢?无非是为了金钱,为了报复,或为了其它利益。
著名诗人但丁说过:“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而法律是人类一切知识的结晶。”我想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有密切关系的法律知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这些法律对我们青少年起着时时保护和监督的作用。
同学们,“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让我们抵住一切诱惑,堂堂正正做人,安安心心过日子,相信我们的国家会越来越强大的。
法治实践活动心得个人感想5
今天,我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四道法律“大餐”。它们分别是《宪法》、《以法治国》、《刑法》和《诉讼法》。相信大家一定很想“吃”吧,那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品尝”一下吧!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它首要任务就是确立这个国家的性质及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这两者在宪法学上分别叫做国体和政体。除此之外,我国宪法还规定诸如经济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等根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一国两制”、民族区域自治、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宪法不仅法律效率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最高,而且宪法规定的内容在一个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比如说: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基本国策,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等,这些都是国家的根本问题。
依法治国这个方针是于1996年2月江泽民总书在中央法制讲座上宣布的。从历史上看,治理国家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人治”,一种是“法治”。人治就是要心治,就是把国家治理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圣人或领袖人物身上,国家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的关键不在于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而在于贤明的国家领导人。法治和人治是对立的,作为一种治国原则,法治要求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要严格依法办事。
说到刑法,一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你可别小看了它,我告诉你,它就似一国之将,保卫着我们,厉害吧!刑法也分两种,狭义刑法和广义刑法。狭义刑法就是指法典,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看到。而广义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非刑事法律之外的刑法规范。刑法又有三大原则,第一大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怎么样,这位“将军”是不是很棒?
诉讼电视上经常放,现在,我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诉讼法》。诉讼法又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就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益或经济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加下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法院请求保护,法院依法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判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指专门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发现、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