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行风承诺书五篇怎么写

李盛

教师师德行风承诺书1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为了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我愿意做如下师德承诺: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2、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学生和自己的神圣事业。不旷课、不随意停调课、不敷衍塞责。团结同事,共同进步。不说任何损害学校名誉的话,不做任何有失师表形象的事。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受教育权,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关怀和帮助学习和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遵章守纪。加强效能建设,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上课期间不会客、不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在教学区吸烟、喝酒。工作时间不化浓妆,不留怪发型,不穿戴违规衣饰。

5、严谨治教。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评定工作。积极参加教研教改,探索有效的教育方法,向课堂教学要质量,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6、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不违规带生办班或校外兼课。不利用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乱收费,不向家长索要任何钱物,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尊重家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建议;坚持家访,讲究方法,妥善处理学校、教师、家长、学生之间各种问题和矛盾。

8、自尊自爱。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已,讲究礼节;衣着庄重,文雅大方;语言、行为规范健康,公共场合使用普通话;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9、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教师日常行为“十不准”和教师应语忌语“十二条”的言行。

承诺教师:

日期:

教师师德行风承诺书2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明确每一位教职工对师德师风建设应负的责任,努力提高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更好的实践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更上一个台阶,特向全校师生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如下:

1、尊重、爱护和信任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爱心育人,尊重学生人格,带头并要求教师不讽刺、不挖苦、不辱骂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参加有偿家教。

2、规范收费,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不擅自收费,要求教师不向父母索要或暗示馈赠钱物,不向学生推销课外书籍、资料等,不以组织辅导班、补习班、特长班为由向学生收费。

3、严格控制和规范招待费开支,坚决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

4、实行师德师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每一位教职工都应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身正为范,以德立身。

5、切华考范文实提高依法执教的法制认识,全体教职工都要自觉学法、知法、守法,不参与赌博及迷信活动,反对邪教。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劳动纪律。为人师表,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以自身的优良形象教育引导学生,工作时间不得打牌、炒股等。

7、注重提高教育教学效果。要求教师爱生敬业,勤奋工作,备好每一个教案,上好每一堂课,批好每一次作业,与学生谈好每一次话,让每一位学生有成功的喜悦。教师不得请学生代批作业、试卷等。

8、自觉抓好自查自纠,围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定期进行自我对照,自我检查,自我整改,主动听取接爱学生、父母、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自觉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以上承诺,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同时敬请学生、父母、学校和社会等各方面主动配合、支持,共同落实以上承诺。

教师师德行风承诺书3

作为浙江省百年名校的永康中学,将继续践行“让学生开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办学宗旨,一如既往地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特向社会承诺于下:

1、爱国守法,依法执教,中学师德师风建设公开承诺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规范教育行为,不传播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2、爱岗敬业,奉献至上。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甘贫乐道。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勤奋刻苦,积极探索,善于实践。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做好辅导、考核与评定工作。治教严谨,恪尽职守,不敷衍塞责。

3、热爱学生,因材施教。不歧视、侮辱、

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钻研业务,精益求精,不断改革教法和学法,向课堂教学要质量,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树立“没有差生,只有差异”的观念,以智慧启迪智慧,以人格塑造人格,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不提倡有偿家教。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努力成为学生表率。

5、教书育人,文道结合。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千方百计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引导学生在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6、尊重家长,家校结合。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家校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努力形成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7、团结协作,热爱学校。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与同事和睦相处,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有损于集体的事。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积极为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8、终身学习,与时俱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全面提升教师素质,以良好的师德取信学生,以高尚的行为示范学生,以渊博的学识教导学生,以博爱的情怀感染学生,努力实现教师转型,打造一支具有“永康中学特质”的优秀教师队伍。

教师师德行风承诺书4

为了提高我校教师坚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树立“依法执教、敬业奉献、为人师表、服务育人”的行业新风,努力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争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真正做到“一切为学生快乐成长”。____中学全体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实践学校教职工精神: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对学生全面负责,定期召开家长会,虚心听取学生和家长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严格执行中小学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开办收费补习班,未经学校批准不受聘于任何单位和个人担任业余教师。

三、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谋取私利,不让家长为自己办私事,不向家长和学生索要财物。不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礼品及有价证卷。不向学生推销复习资料和教辅读物。

四、尊重、热爱、关心每一个学生。因材施教,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讽刺、挖苦学生,不讥笑学困生或有某种缺陷的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五、举止文明,为人师表。着装整洁大方,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不穿奇装异服。不、不酗酒、不参与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在学生面前不吸烟,上课不接打电话。

六、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利用家访或电访等手段,主动为家长排忧解难,尊重家长,不指责、不训斥家长,建立良好家校的关系。

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作到一课一备,不上无准备课,认真批改学生作业,耐心辅导学生。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全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公开排列学生考试名次,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

八、在学校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给学生以亲情化的呵护,关心学生的校园生活,组织指导学生的课外活动,为他们的快乐成长提供一切可能的平台。

以上承诺,诚请各位家长监督。您对学校、教师有何意见、有何要求请您拨打学校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师师德行风承诺书5

教育事业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全面提升师德水准,我保证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规范师德行为,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现承诺如下:

一、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和个性;不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学习的权利。

二、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说伤害幼儿自尊和心灵的话。

三、自觉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常规,努力提高专业技能。

四、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更新教育观念。

五、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弄是非,不做有损幼儿园声誉的事。

六、尊重家长,热情接待;不指责、训斥幼儿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

七、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不接受家长礼物和宴请,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符的服装,不浓妆艳抹。

九、遵纪守法,严格自律,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串班、不脱岗、不闲谈;不做违反法规法纪的事。

十、履行岗位职责,不利用办公电脑或手机在上班时间听音乐、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或造成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责任。

承诺人:

20____年10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