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今天到会的各位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全体老师和学生们问好!
刚才各位领导的的报告结合中学生的特点,用一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使我们大家深受教育,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
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6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有的直接模仿影视资料中的犯罪行为,他们往往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80年代初,青少年初犯的平均年龄为16岁,到90年代,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4—15岁,进入二十世纪初犯的平均年龄已降低到12岁。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其中以初中生居多,约占青少年作案人数的18—20%。犯罪的类型复杂,他们或敲诈勒索、或盗窃抢劫、或聚众斗殴、或残害亲人、有的甚至是计算机犯罪。所有这些,究其原因,有社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也有学校教育不力的因素。
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我们今后要立足社会,谋求发展,法律知识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法制教育,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借此机会,我再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1、守法必须先学做人。古人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说干大事者必须从“修身”开始,其实“修身”是人的根本,是做人的前提。所谓“修身”就是要学做人,做个好人,做个思想品德高尚的人。教育领域正在抓素质教育,过去讲德智体全面发展。全面发展也好,素质教育也罢,都把学生的思想品德放在了重要位置,要求学生品行要好。品行不端的人,你就别指望他会守法。
2、守法必须从小事做起。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又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句古话说得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平时的生活举止,待人接物等都是小事,但这体现了一个人的修养和素质。
3、守法要从小做起。有这样一句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这个年龄阶段很容易被犯罪分子侵害;还有交通事故、溺水等意外伤害也多发生在中小学生身上。作为家长和老师还有一个担心就是孩子在外惹是生非或跟着别人学坏。你们探索未知世界的欲望是强烈的,但是非观念却十分淡薄。当欲望和约束力发生冲突时不少青少年便控制不住自己。比如说打游戏机和写作业发生冲突时,自制力不强的学生往往不做作业,更为甚者,有的学生迷上网吧,甚至旷课、逃学。作为学生,要学会学习,学会做人,我觉得目前你们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学会学习,学会思维,取得好成绩,这是我们最大的目标。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依靠法律这把双刃剑,平安、健康、茁壮的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参加报告会的领导的关心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今,面向21世纪的我国教育,正在经历由传统教育向现代化教育转变的历史时期,如何看待和探究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和预防违法犯罪,就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和认识。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
在中学阶段的青少年中,其身体迅速成长,性机能逐渐成熟,思维能力和世界观也逐步形成和趋向稳定,他们精力旺盛,求知欲强,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感到新鲜好奇,而又力求寻找答案,在行动上竭力摆脱老师、成年人的约束和管教,而渴望独立。
但是这个时期的青少年实际上又缺乏独立生活的能力和全面思维的能力,社会的经验和识别是非的能力也非常缺乏,因此此时的青少年就最容易在各种矛盾、冲突和引诱刺激下违法犯罪。
(一) 青少年的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 精力旺盛,“有劲无处使”
青少年的生理机能的发育迅速,而抑制、调节和支配自己的能力并没有同步发展。
因此,一些青少年就感到精力过剩,有劲无处用,于是想方设法寻找发泄的机会和场所,一些爆发性和偶然性的打架、半殴、偷窃等案件往往是由于这一因素发生的。
2、 思维的简单和偏激
青少年的思维能力一般也不能完全跟上身体的发育速度。
所以青少年时期的思维还只是停留在简单直觉和形式逻辑的思维方式上,他们的推理过程很粗糙,认识很片面,辩证思维能力基本没有或很差,他们看问题往往只看表现现象,看到一个原因,想到的只是一种结果。
违法犯罪的动机和目的往往很简单。
3、 理智战胜不了情感的冲动
理智、意志等的成熟与发展也往往跟不上情感、情绪的发展,因此一些青少年在学校里虽然也或多或少地听到和受到有关道德、法律等的知识和思想教育,但在遇到某一件具体的事物时,那种朦胧的理智观念常常不能战胜瞬间突然产生的情感冲动,于是常会感情用事,干出一些违法犯罪的蠢事来。
事后,他又很快觉得悔恨不已,应该自责。
4、 认识被个人欲望所驱所
违法犯罪青少年一般认识能力是低下的,他们的认识水平又往往受到个人欲望和私念的限制和驱使。
因此他们从个人主义来分辨美与丑,是与非,勇敢与胆怯,光荣与耻辱等等,得出与正常青少年所截然相反的结论。
当然,认识的片面、低下和浅簿,是与知识的缺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以上这些,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要内在原因。
然而,如果学校教育的不当或媒体的不良舆论和评价,对青少年性格的形成也会起很坏的腐蚀作用,或在青少年堕落犯错误的活动中起催化作用。
(二) 学校促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一般有三种:
1、 学习的两极分化
在一般的学校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所谓的“双差生”,这些人由于学习跟不上,于是便抱着“横竖横”的态度,不求上进,只是浑浑噩噩地打发日子,特别是慢班的“双差生”中处于犯罪边缘的人数在逐年增加,这是不容的一种倾向。
但在一些重点中学和教学质量比较高的学校里,由于过分追求高分或高升学率,以致一些学习成绩跟不上的稍差一些的学生感到压力很大,背上很重的思想和精神负担,在偶尔出现的成绩不及格或考试名次排后,升学考试名落孙山,少数人会感到悲观失望,前途渺茫,有的学生会用自杀或厌世来企图摆脱那种无形的困境。
2、 学校不良风气的影响
学校里由于地处环境、教学质量、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思想生活作风以及干部的工作作风等各种因素的关系,无形中形成一些学生中的组织纪律散漫,不讲究学习,学生谈吃谈穿,吸烟、谈恋爱、打架吵嘴等违法犯罪的苗头很多,一有机会就会发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会,是按照中央、省、市、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进一步明确专项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推进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开展。刚才,县综治办罗勇同志宣读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县民政局、教科局等六家单位就截止目前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为确保今年我县预青工作的圆满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也是我们每个家庭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中央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重视。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呈现以下特征:从犯罪人数看,青少年犯罪人数居高不下,并有上升趋势;从犯罪主体看,犯罪主体低龄化趋势明显,在校学生犯罪现象突出;从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看,具有单一性,有的是讲哥们义气,有的是贪图一时享乐,一包烟、一顿饭都可以成为犯罪的诱因;从犯罪手段看,日趋成人化、智能化,有预谋的共同犯罪增多;从犯罪类型看,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侵财形犯罪比重较大,甚至出现新的犯罪形式。2011年,县一中、县职中均发生报复性学生凶杀案;今年3月,花坪镇又发生一起学生受他人蛊惑后引起的群众非法上访案件。
青少年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受社会、家庭、学校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是社会风气影响。“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其内容往往给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由于青少年好奇心强,有强烈的模仿欲望,难以抵制不良诱惑,因此,容易走向犯罪;二是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良好的家庭环境,会促进子女的健康成长,反之,则会造成子女的心理障碍,以致诱发违法犯罪。我县是劳动力输出大县,越来越多的留守儿童面临亲情缺失、管理缺位的问题,他们敏感、易冲动、性格偏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容易受不良风气影响而与他人发生争执或斗殴。三是法制道德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当前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社会和家庭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重视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忽略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引导,从而增加了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是显著的,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思想上重视不够。目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家庭、学校相结合的预防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法制教育效果不佳。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形式片面、方法简单、内容枯燥,没有积极探索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法制教育方式和内容,甚至忽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三是社会环境亟待优化。消极社会风气、不良文化环境、教育方式方法失当等因素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影响不容忽视。
加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力度,降低青少年犯罪率,让青少年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强和使命感,深入了解、真心理解、真情关爱、科学引导青少年,促进他们远离犯罪,健康成长。
二、把握重点,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面广,涵盖内容多,千头万绪,我们要抓住重点,有序推进。
(一)注重重点群体。目前,社会闲散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刑释解教”青年、贫困青少年等是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公安、教育、民政部门要摸清底数,要通过结对帮教、引导就业、扶持创业、帮助解疑释惑、提供学习机会,坚持教育和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他们“失学、失业、失管”的难题。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开展“亲情关爱”行动,生活上关照,情感上关怀,学习上关心,多渠道开展温暖救助活动,改善他们的生活、学习环境,尽可能地补偿他们亲情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的缺失。针对“刑释解教”青年,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帮教方式,落实帮教、矫治措施,及时实施感化教育。针对贫困青少年,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通过建立助学基金等保障措施,从保障其基本权益入手,着力解决教育、生活等实际困难,给予他们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把握重点环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关口”前移,广泛开辟宣传教育阵地,多角度、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法律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教育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和预防体系,形成全方位的防控网络;要注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要发挥“五老人员”和青少年志愿者等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开展结对帮教,纠正青少年不良行为,引导其健康成长;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强学校周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员管理,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监控和巡逻力度,坚决打击校园暴力和社会闲散人员对校园正常教学秩序的滋扰,加强对校园附近网吧的监管;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实行宽严相济的惩教政策,扩大社区矫正工作覆盖面,为改造青少年罪犯创造宽松的环境,引导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积极创新载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青少年的思维方式、行为特点、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剧烈变化,因此,在工作中要摸清青少年思想动向,把握青少年实际需求,探索预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内因”与“外因”双管齐下,既要推进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教育,帮助青少年筑牢思想防线,规范日常言行,自觉远离犯罪,又要强化社会环境整治与建设,解决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要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既要打击严重违法犯罪现象,维护法律权威,又要有效服务青少年就学就业、权益保护、成长发展等多层次需求,实现“打击促进预防、服务为了预防”的良好效果;要构建开放性、群众性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队伍,既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又要调动基层群众的积极性,吸收广大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参与。
三、齐抓共管,提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参与性和广泛性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必须不断强化领导、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各自的职能职责。团县委作为牵头单位,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大人力、财力投入力度,落实各项预青工作经费,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加强协调配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团县委要积极联系各成员单位,定期督促工作开展;教育部门要开展好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公安、司法部门要做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动员和组织工作,抓好禁毒、禁赌工作,加大对网吧、游戏厅等青少年易涉足场所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查处诱导、唆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文化部门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和“净网行动”,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制止和取缔各种违法文化经营活动。
(三)落实工作责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我县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受市统一考核。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员单位要按照凤综治委预青组通〔2012〕1号文件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一级抓一级,逐项抓落实,促使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督促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涉及千家万户的大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是各成员单位的神圣使命。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齐心协力,尽心尽责,为青少年创造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平安凤冈”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提前祝大家中秋、国庆快乐,合家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