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会安全教育的讲话稿(精选五篇)

孙小飞

  家长会安全教育的讲话稿1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非常感谢各位家长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本次家长会,首先,我们对各位家长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对大家多年来对我校的发展倾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借这个难得的机会,我和各位家长朋友谈一谈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家校共同做好学生的防溺水工作

  进入炎热的夏季以来,溺水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大“杀手”。由于溺水的危害性较大及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希望各位家长经常对孩子进行防止溺水问题的教育,特别是学生暑假期间,教育您的孩子不要靠近水源行走,不要玩水,更不要在没有家长监护陪同的情况下去钓鱼虾、私自游泳等,做好您对孩子的安全监护,保证您孩子的安全,担负起您的监护责任。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现将有关防溺水的相关职责和预防常识告之如下:

  (一)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

  1、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家长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各位家长朋友一定要切实履行好对自己子女的安全监管职责。

  2、家长要加强对学生的防溺水知识教育,坚决不允许学生在假期中私自或与其他学生结伴去河里、池塘、水库等水域附近从事洗澡、游泳、玩耍、钓鱼等活动,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

  3、家长要向孩子进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和遇险逃生的安全知识教育。

  (二)发生溺水常见的原因有:

  1、在水边玩耍,下水抓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私自到河流、蓄水坑池等危险地带游泳;

  3、游泳时抽筋或在水中打闹;

  (三)预防学生溺水的措施:

  1、不去非游泳区游泳,孩子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

  2、不会游泳者,不要到深水区;

  3、教育孩子不要在河边玩耍;

  4、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不要去钓鱼抓虾等。

  (四)现场险情的抢救方法:

  1、发生险情时要坚决杜绝孩子互救,在岸上的孩子要大声呼喊成人来对落水孩子进行救护。

  2、迅速清除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

  3、将溺水人员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脚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但不要因为控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

  4、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

  5、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孩子去医院。

  二、谈谈学生暑期安全问题及注意事项

  (一)防触电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孩子在家时间较多,教导孩子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由于孩子操作不规范或产品质量差,极容易发生触电等安全事故。家长们要经常、反复地对孩子进行家用电器使用注意规范的教育,要避免孩子直接操作危险性高的电器。

  (二)防火安全教育

  时刻紧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教诲。不让孩子玩火,尽量不让孩子接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不要让孩子接触或携带,大人上班或外出上街时要叮嘱孩子不能玩火,避免玩火成灾,造成伤亡。并要使其懂得防火、灭火和逃生知识,做到时时提醒,防患于未然。

  (三)交通安全教育

  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时刻提醒孩子骑自行车、步行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不在公路上踢球、奔跑、戏闹等。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四)网络安全教育

  暑假期间将是孩子上网的高峰期。网络对孩子的正负面影响是巨大的,家长们应该对孩子上网给予关注和必要的指导,引导孩子正确上网。

  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您的孩子筑起一道安全防线,共同呵护您的孩子健康成长。谢谢大家!

  家长会安全教育的讲话稿2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非常感谢各位家长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参加这次家长会,你们的到来是对孩子的真情关爱,更是对我们工作的莫大支持。在此,我代表柳林小学全体师生对各位家长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鼓掌)!今天,借这个难得的机会,我与在座的各位家长就我们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交流和沟通。

  第一个内容,说说安全问题,这也是今天家长会的主题。

  近期,全国各地校园溺水事故频发,正如刚才各位家长看到的一样,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上级三令五申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我校也一直积极响应,采取多种措施以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是,学校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在第一时间将上级关于各地溺水伤害事故的情况及上级的要求安排传达到每一位师生,其次是,学校加强了校门口和值班管理,每天上放学时间都安排责任心较强的教师到校门值班,一是维持学生的交通秩序,二是可以有效的防止不法歹徒对师生的恶意攻击、伤害,从而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我们学校门口的位置很特殊,车多,路窄,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请家长朋友们注意,在接送孩子时务必在接送线以外,将接送车辆停放在停车线以外,在保证孩子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遵守交通秩序。同时,家长如果发现有对孩子不利的行为或可疑的人群要及时反映给学校,关键时刻要敢于挺身而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

  再次是,加强学校大门管理,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每天只在特定时间段开放校门,社会闲杂人员坚决禁止入内,这样就建立起了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家长如果到学校有事,请先自觉到传达室登记。如果理由正当、验证属实,待值班教师按要求联系后,方可入内,千万不要为难值班老师,或者硬闯,以免产生误会和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下面通报学校安全工作的几项日常管理制度及处理安全问题的基本方式:

  第一条是,按照国家规定,12岁以下的孩子不允许骑车,对于有些家庭真有实际困难的,如确实需要,必须保证车况良好,有刹车、有铃铛、有锁,并对孩子在路途中的交通安全负责。学校暂时的情况是低年级(一、二、三年级)同学坚决不准骑车,必须有家长接送。学校会在今后的一段时期里逐渐杜绝高年级(四、五、六年级)同学的骑车现象,对于产生的许多不便敬请家长理解。

  第二条是,低年级学生家长在接送孩子时,千万要注意不要用安全性能不高的车辆接送,更不能为了省时、省力,而让几个同学拼车,尤其是“三无”车辆(无车牌、无驾驶证、无年审的)机动车。其中的安全隐患相当大,上级交通部门也三令五申坚决杜绝这类车辆。有一点特别注意,如果一家有2个孩子,家长为了节省更多的时间而让大孩子骑车带着弟弟、妹妹的,请抓紧改正,这是相当危险的,为了他们的交通安全,学校规定严格杜绝这种现象。

  第三条是,坚决不准孩子携带或使用管制刀具和玩具枪,因为这些在活动中极易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所以家长注意,不要给孩子购买,如果孩子已经拥有,请马上收存。如果有带到学校的,学校要坚决没收,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是,为了保证孩子的身体健康,坚决不准孩子购买“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因为这些都是些不合格食品,尽量少吃毫无营养的膨化食品。学校反复教育学生,不准喝自生水,夏季来临,由于学校不具备供水条件,请家长务必在孩子上学时准备带好水。

  第五条是,夏季极端天气时有发生,有时天干物燥,极易引起火灾,因此,要坚决杜绝孩子们玩火,当然家长也应该养成良好的用火习惯,如果遇到火灾,千万不要让孩子参与救火。有时果雷电交加,这时尽量不要让孩子外出,教育孩子不要到大树下、高大建筑物或危险建筑物下避雨。有时狂风骤起,这时要学会应急避险。同时,家长在家务必教育并监控好孩子,不准到河、沟等地方去游泳、钓鱼或玩耍,避免发生溺水事故。

  第六条教育孩子要遵纪守法,不要私自到未开放的公共场所或私人场所玩耍,不要与坏人打交道,不吸烟,不喝酒,不进网吧,不到营业性娱乐场所,不沾“黄、赌、毒”,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有可疑的行为,应及时教育或联系老师共同教育,切不可放纵孩子的不良行为,防止误入歧途。

  第七条是,学生的安全是学校和家长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学校,全力保证学生的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也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希望家长同样能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上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孩子们都是未成年人,活泼好动,自控能力差,对于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有时可能理解不深,记忆不牢,孩子之间不免会出现一些小的矛盾或伤害,作为家长,应该正视这种情况,用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这种纠纷,如果出现小的矛盾,家长不要自行找对方学生质问、谩骂或大大出手,要先通过老师,由老师进行调查、了解、然后对责任方进行教育。如果出现了伤害事故,家长的要义不容辞的履行起监护人的职责,一般情况下,致伤别人孩子的家长要先主动承担起治伤责任,然后,将心比心,以高姿态,以宽容的态度来协商处理。

  第八条是,家长应配合学校教给孩子们各种安全知识,比如防火防电的教育,比如家长要经常教育孩子放学后不在外逗留,要立刻回家,不接触陌生人。行路家长要带头遵守交通规则,横过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不要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周末期间,家长一定不要放任孩子到处乱跑,要教育孩子在家做作业、读书或者做家务活,有事出门一定要提前跟家长交代等等。

  以上是学校近期的一些安全动态和平时的安全教育活动,希望通过学习交流,家校能够筑起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铜墙铁壁。

  第二个内容,谈一谈家庭教育:

  我国宪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教育子女不仅是履行固有的天职,而且是履行社会职责。学生在学校学习,接受学校教育时,仍需要家庭教育的配合,家庭教育也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因此,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也是家长的事,两者必须紧密结合起来,这就要求家长和学校、班主任保持密切联系,在教育学生这个问题上保持高度的一致性,这样才能有效地实施教育。

  那么到底该怎样进行家庭教育呢?我认为:

  1、要搞好家庭教育,就要真正了解孩子,关心孩子,这是教育孩子的前提。要教育好孩子,除了学校教育外,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都应该跟上。要对孩子全面了解需要家长做大量的细致工作,注意观察孩子的言行举止,留意孩子的书包,经常与之谈心,多倾听孩子的意见和要求,做孩子的知心朋友,引导孩子健康发展。

  2、要搞好家庭教育,还要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学校,而父母则是他们的启蒙老师。所以,作为家长一定要有良好的教育观念,用积极、正确的教育方法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学习习惯,切忌教育方法简单粗暴。除此之外,家庭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体贴,家庭气氛宽松、舒适,这样的环境才能使孩子心情愉快,性格开朗,热情活泼,学习高效。

  3、家庭教育不能忽视父母的示范效应,父母一定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人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每一位父母都应该认识到自己的言行在孩子的成长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家长要是能主动的、有意的发挥良好的示范作用,对孩子的教育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注意培养孩子形成健康的心理。孩子的心理健康是成才的前提,作为家长对孩子既不能过分溺爱,也不能苛求过度。过分溺爱、过分苛求或频繁的斥责打骂都难以使孩子形成健康的心理。

  以上,是我对家庭教育方面的一些浅见,衷心地希望各位家长都能成为优秀的家长,我们的孩子都能成长为优秀的人才。

  各位家长,致家长的一封信是家校沟通的一种有效平台,希望家长能认真阅读每一封信,仔细研究里面的每一句话,了解学校近期的工作及上级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其中的每一个要求,将自己的建议如实的反馈到学校。

  最后希望家长平时要主动多与学校、老师联系,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来校来电均可,及时沟通,方便教育。再次感谢大家的光临!并祝家长朋友们工作愉快,生活幸福!

  家长会安全教育的讲话稿3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

  欢迎大家在百忙中参加本次20xx年暑假安全教育家长会,召开这次家长会的主要目的,主要是强调假期安全工作,每位家长明确自己身上所肩负的监护责任,确保每个孩子的人身安全,让自己的孩子安全、幸福地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一、通报署假时间安排:

  今年的放假时间,从20xx年7月4日开始正式放假,9月1日学生返校。

  二、学习《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第十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做好未成年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人身安全保护工作。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人员代为监护,并将委托监护情况告知未成年学生所在学校、村(居)民委员会,保持与委托监护人、未成年学生及其所在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的经常性联系。

  成年学生的父母应当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学生父母或者未成年学生其他监护人发现子女或者被监护人有特异

  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异常心理状况,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学校,不得隐瞒。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学习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得参加赌博、吸毒、酗酒、威胁勒索、打架斗殴等可能危及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受伤害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参加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有权了解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及相关调查处理的情况,学校及有关部门应当如实告知。

  第三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伤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

  (四)非因学校教职工职务行为有过错导致学生自杀、自残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形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或者期间发生的;

  (二)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三)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实施危害他人或者自身行为的;

  (二)行为具有危险性或者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租住房屋,学校、教师已经告诫并要求纠正,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学生受到伤害或者伤害他人的;

  (二)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书面告知学校的;

  (三)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知道或者已被学校书面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四)有其他过错的。

  三、家长明确自己应负的责任

  1、家长的责任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并且是唯一的监护人,(除非是孤儿)法律对担任监护人的范围有明确规定,《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放假了,家长一定要不顾一切的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孩子的一切由家长负责。学校是教育的重要场所之一,学校有计划、有目的的给予少年儿童以系统的教育,对他们的德育、智育、体育全面的发展起着主要的作用,但不是监护作用。因此说,家长的监护责任,绝不会是因为地点变化而改变监护的责任。

  2、暑假对家长的要求:我们要强调的是:第一,放假了,学生的一切就交给你家长了。第二,我们全体老师每个假期都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在做这件事情。所以说,请在座的各位家长应该树立“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思想意识,主动参与到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行列中来。“减少伤害,防止溺水,让所有的家庭都幸福”,请家长一定理解和大力的配合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不让一个学生受到伤害”。

  四、对学生进行的安全教育

  (暑假即将来到,为使您的孩子渡过一个平安、快乐、文明、健康、有益的暑假,学校假前对学生进行了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组织纪律性,确保假期学生的安全。同时我们也诚挚地希望您切实担负起孩子监护人的责任,保证孩子暑假期间的安全,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们提出几点要求,请家长务必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孩子到池塘洗澡、戏水或玩耍,预防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家长同志们,每年的暑假,都会发生学生因为洗澡而导致的溺水死亡事件,每一次溺水事件的发生,对于学校是一件沉痛的事,而对于一个家庭,那更是天大的不幸。虽然学校老师、家长年年嘱咐、时时要求,但是每年的暑假总是在不同的地方重复着同样的不幸,为什么?是学校教育不够、家长不重视,还是学生不听话?一旦发生溺水伤亡事件,都无法用为什么去解释。因此需要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同心协力,集体看护,切、绝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一句话————远离水源。

  (3)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行走或乘车应请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停车仔细观察前后情况,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

  (4)要注意防止触电和雷击;防汛、预防泥石流、山体滑坡。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家长会安全教育的讲话稿4

各位家长:

  上午好!首先对各位家长的到来我表示热烈的欢迎,召集大家坐在一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孩子的安全教育,学校有教育孩子的权利,同时也有对孩子的人身安全有保护的责任。为预防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疾病和安全事故,积极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关爱生命意识,增长基本的安全自护知识,提高避险抗灾能力,特召开本次家长会。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全国性大型调查发现,安全事故已经成为青少年儿童的第一杀手。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有将近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多种:如打架斗殴、食物中毒、体育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溺水、毒品危害等。这些时刻威胁着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别是前段时间,福建南平校园凶案的阴影还笼罩在人们心头,4月28日下午和4月29日上午,广东和江苏泰兴又相继发生一起小学校园命案和幼儿园的惨案,几起校园案件引起社会哗然,广大家长不禁担心起孩子们的校园安全问题。为扫除校园安全隐患,国家教育部已将安全教育列入工作重点,并明确提出:要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内容之中,全面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在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不仅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也是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

  但安全教育也与在座的各位家长息息相关,今天就这个话题我想和各位家长一起探讨关于孩子安全教育的问题:

  一、注重培养孩子从小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

  1、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的积极性

  昨天,学校为保证学生的在校安全,上至领导下至各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以及如何防范突如其来的危险都进行了严格的周密的安排。平常班主任利用班会时间充分宣传学校的安全措施,讲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意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性作用。

  2、学校利用多种教育方式,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开学伊始学校就通过各班的黑板报,并举行了抗震防火演练,利用“国旗下讲话”的形式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做到了“防范于未然”。

  3、学校、家庭双方对学生安全的重视。

  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毕竟是有限的,需要家庭教育的积极配合,双方建立互信机制,家长与学校建立良好的渠道关系让学生在学校读好书,不受安全威胁,同时家长要严格监督严格控制孩子的周边环境安全。

  二、远离危险,让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

  学校与社会都暗藏着许多不确定的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危险,这些与学生自身有关更与老师和家长的教育有直接联系。老师与家长要着重强调学生在校内校外需要特别注意的与安全有关的问题:

  1、严禁玩水(游泳),杜绝孩子到井边、河边玩耍,防止出现溺水死亡事件。

  2、严禁接触与电有关的容易出现危险的电器,如:乱拆家用电器、攀爬电线杆、乱扯掉在地上的电线等,就这些方面我们需要通过讲解与电有关的生活常识让他们从小树立知科学会用科学的习惯。

  3、注意交通安全,要提醒孩子注意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看红绿灯走人行横道穿越马路,谨防交通事故在自己孩子身边发生。同时严禁学生在放学路上或者周末、假期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

  4、严禁玩火,禁止孩子在学校、公园、小区内随便玩火,以免造成火灾威胁人身安全的事故。家长和学校需要认真教育知晓基本的消防知识与自救知识。

  5、严禁带凶器、锐器,如:小刀、水果刀、打火机、锐利物等,这些物品容易戳伤、划伤人,家长与老师必须严令禁止学生私藏或者购买违法小贩出售的一些危险性较大的玩具枪与刀。

  6、防骗,不要和陌生人搭讪,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谨防拐骗儿童的犯罪人员进行敲诈勒索。

  7、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安全,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8、上学,放学要按时,不要在外逗留。

  上述各条需要家长与学校共同监督实施,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出现危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学校、家庭共同携手为学生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学校教育为学生创造了美好的环境,那么家庭教育也要做好学校的可靠助手,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做到最好乃至更好,使学生真正快乐健康的成长。总之,家庭、学校应携手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让学生在和谐中成长,在和谐中学习。

  家长会安全教育的讲话稿5

各位家长:

  晚上好!感谢你们能从百忙中抽出时间来参加今天的家长会,说明大家对自己的孩子都十分关心。在此,我们对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由衷的感谢!

  学生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稳定,各方面对此高度关注,我们更是坚决把学生的安全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保持高度的警觉,不敢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做到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关于学生安全的道理,这里我就不多说了,今天,我只谈三个方面的话题:

  一、介绍我们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

  1、学校每天在学生正常上课时间配有值日老师,门口也配有专职的保卫教师。

  2、家长一定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不要提前到校。每天早晨7:30——7:50到校,孩子不要早于7:30进入校园,下午1:40前禁止学生到校。上午放学时间11:00,下午4:45分放学后。

  3、关于学生请假制度。学生有事或生病请假,必须家长请假。

  二、明确两种认识上的误区

  第一种认识上的误区是在涉及孩子安全的问题上,大多数家长都以为自己的孩子肯定不会出事,而且理由似乎还很充足。平时听话的孩子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就不会干那些出格的危险的事,肯定不会出问题,平时比较调皮的孩子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很机灵,根本不会有什么事。其实这种想法就是一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我们不妨想一想,那些发生了意外的学生,在意外发生之前他的家长哪一个不是认为自己孩子肯定不会出事?如果这些出事学生的家长多少有点忧患意识,多少注意一下孩子的动向,可能意外就会远离自己的孩子。我们很多家长都有望子成龙的心理,希望孩子学习成绩好,能考一个好大学,有一个好前程。在孩子的学习方面关注的比较多,在孩子的习惯养成、生活能力的培养方面关注的少。其实作为家长我们首先应该关注的是孩子的健康成长问题,成人是成事的前提。麻痹思想导致疏于管理,是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所有的家长都应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密切关注孩子的动态,加强监护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孩子安全。

  第二种认识上的误区是很多家长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孩子的教育管理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了,和家长关系不大。关于学校和家长在孩子教育管理责任的划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明文规定,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学校的职责是代表国家对学生进行教育,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活动进行引导和管理。所以,要明确学校和家长在孩子安全教育和管理上的不同责任。在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的学生安全老师是监管不到的,所以,每一位家长应自觉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孩子非在校时间的监管工作。

  三、努力消除威胁孩子安全的各种安全隐患

  1、防溺水及火灾的问题。

  要求家长加强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等时段对孩子的监护看管。教育孩子在没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不要私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玩耍、游泳。不要在河塘边、水库玩耍戏水;不捡落入水中的物品;不去河塘钓鱼捞鱼。

  冬季来临,天气干燥,火灾也随之增多。教育孩子,不带火种(打火机),不玩火,不玩易燃易爆物品,不在野外燃烧纸屑或柴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2、出行安全问题。

  (1)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要一慢二看三通过,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到公路周边玩耍,乘车要文明,要排队;手、头不能出车窗。

  (2)教育孩子养成放学后排路队直接回家,不在路上逗留的习惯。

  (3)未满12周不允许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

  (4)孩子要外出一定要得到您的同意,做到“四个问”——去哪里?跟谁去?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回来?

  3、吃零食和玩危险玩具的问题

  现在经济条件好了,给孩子一点零花钱,这本身无可厚非,关键在于,孩子拿钱去干什么家长应该过问引导,有的学生零花钱就做两件事,一是买零食吃,大部分学生买的都是一些不健康、不卫生的三无食品。二就是买玩具,玩具枪、甚至刀具都有。这些东西带入学校,不只影响学习,影响安全是大问题。所以学校的要求是:禁止学生带零食和玩具进入校园。说是禁止,但是老师也不能搜学生的书包、口袋啊,有时候学生偷偷带进来老师是发现不了的。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管理、教育孩子遵守学校规定。

  4、慎重交友的问题

  有些高年级的学生就和初中辍学的一些孩子有来往。家长一定要注意了解孩子平时结交的伙伴和朋友的状况,随时进行指导和管理。

  此外家长还应该关注孩子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比如:也应该教育孩子在日常生活中远离精神病人,不要围观、起哄、撩逗精神不正常的人;不要涉足学生不该去的场所(歌舞厅、网吧)。

  只有我们每一位家长都能在思想上重视孩子的安全问题,确实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责任,我们的孩子就一定能远离意外伤害,安全健康的成长。

  最后向各位家长提两点建议:

  1、家长应该多和孩子的老师沟通交流,向老师反映孩子在家的表现、动向,同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情况,家校配合,教育效果会更好。

  2、家长要妥善处理孩子之间的矛盾纠纷。当自己的孩子与同学发生矛盾时,不要只听自己孩子的一面之词。要通过学校和老师调查清楚后,与对方家长交涉解决,千万不要自己直接找对方小孩理论。

  总之,希望各位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安全,努力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也请各位家长支持、理解、配合学校的工作,形成一种家校齐抓共管的局面,不但要管孩子的思想、管孩子的学习,还要管孩子的健康、管孩子的安全。我们相信,在学校、家庭的共同关注和教育下,我们学生的生命安全会受到前所未有的保护,我们的孩子一定会健康快乐地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