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办,局属各学校,各有关民办学校:
为维护正常的中小学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休息权,使广大师生度过安全、健康、文明、快乐的寒假,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年中小学假期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19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年中小学寒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假期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阶段:寒假时间为4周,自**年1月17日(星期五)至2月15日(星期六),2月16日(星期日)报到,2月17日(星期一)开学。
二、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87号),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学校、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手机短信、校园网站和班级qq群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规范燃放烟花爆竹、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并与家长签订《假期安全责任书》,引导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责任,确保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做实。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假期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
要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巡逻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维护假期校园秩序。要做好校舍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改造和修缮工作,尤其要排查寄宿制学校、农村学校(含幼儿园)的校舍、厕所、围墙以及校园周边建筑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切实做好维护修缮。
三、科学指导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一)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学习。各中小学校要立足于丰富假期生活、促进健康成长、增强实践能力、培养创新精神,以《寒假生活指导》为抓手,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确保学生有社会实践和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
(二)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教育活动。要落实好《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青少年五好小公民“美丽中国,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青教处函[**]408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征文、摄影、社会实践等活动(作品上交事宜另行通知)。要积极开展以“我的中国梦·生态环保”为主题的社会调查活动,于2月28日前将社会调查报告(每校至少5篇报告,每篇最少附照片五张)盖章后报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综实部。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身边的正能量”天泰杯寒假征文活动(详见**年1月6日、7日《**日报》第1版,相关通知已下发)和“新华书店杯”寒假读书活动。
寒假是春节等重要节日的集中期,学校要充分利用此契机,加强对学生的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增强中小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要充分利用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社会课堂等公共资源,因地制宜地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和培训活动。要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在假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
(三)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关爱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及时了解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情况。要集中组织一次家长会,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动,多指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
各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教育宣传,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单等有效措施,大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免学费、助学等政策,积极宣传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和优秀毕业生创业事迹;要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搞好调研,了解学生求学需要和企业用工需求,为明年的专业设置和招生等工作打好基础。各成教学校要利用寒假时间组织教师深入社区和乡村,走村入户,了解农民和社区居民教育培训需求,科学设计明年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为服务当地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做出积极贡献。
四、切实规范中小学校寒假工作
(一)加强对寒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好寒假工作意见,开好寒假工作部署动员会,明确任
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假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假期工作安排意见,并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放假前,要开好假期工作部署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落实。学校组织外出集体活动,要报教体局批准。
(二)加强教职工的学习。学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校长和教师培训,大力鼓励干部、教师利用假期多读书提高自身素养,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
(三)规范假期教育行为。各学校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领会《**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255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区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辅导的暂行规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通过家长会、给家长一封信、发飞信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规定》精神,在学校和社会上营造一个“拒绝有偿辅导光荣,参与有偿辅导可耻”的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良好氛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对明知故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要依规严肃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青黄岛纪发〔**〕1号)精神,确保务实节俭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