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医疗保险在网上缴费方法有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携带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参保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使用“税务自助终端”缴费;到参保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一)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模块缴纳;
(二)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参保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使用“税务自助终端”缴费;
(三)缴费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到参保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四)市本级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件及银行卡通过市区内各办税服务厅“税务自助终端”或莲池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缴费。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和排队等候,推荐使用前两种方式缴费。
一、 电话咨询:保定医保业务电话: 0312-2029133 上班时间:9:00-11:30,13:00-17:30(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办理:医保查询参考地址: 保定市北市区新华路58号
三、上网查询:保定医保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www.hebd.lss.gov.cn
四、保定医保中心ATM机、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查询等
五、保定社保app, 支付宝,微信,银行电子社保卡,APP查询
六、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www.hebd.lss.gov.cn,APP也可以实时查询医保卡余额
参保人在医保就医过程中,应出示有效医保凭证,并配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身份核实。首次进行普通门诊(含急诊)、产前门诊检查、门诊特定病种就医,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参保人未申领等特殊原因,或社保卡暂不能制发以及在制发、遗失、重制、未启用医保功能期间,可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医疗保险卡、服务银行出具的挂失证明或补换卡凭据作为其临时医保凭证。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保定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时必须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并出示有效的医保凭证,在其出示有效医保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2.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入院3日内补办示证手续,家属或其他陪同人员应当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没有个人账户资金划入社保卡或医保卡。
4.参保人不得将本人的医保凭证借给他人,或冒用他人的医保凭证办理医保就医记账、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