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应届毕业生补贴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高级人才寻访券金补贴。
(一)补贴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执行):
1、2022年2月22日以后新到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就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首月在毕业2年内);
2、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补贴标准
学士学位毕业生一次性补贴1万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次性补贴3万元。就业安家补贴与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领程序
1.企业申报。用工企业可于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后6个月内持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0日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申请表》;用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的学历凭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2.资格审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于受理当月月底前,填写《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汇总表》,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并上报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经与我市人才绿卡B卡名录比对后,提出补贴意见。
3.社会公示。对通过复审的拟补贴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
申领程序
1、企业申报。用工企业可于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后6个月内持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报,具体申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20日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申请表》;用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或学信网的学历凭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2、资格审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于受理当月月底前,填写《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汇总表》,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并上报市人社局复审。市人社局经与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名录比对后,提出补贴意见。
3、社会公示。对通过复审的拟补贴人员,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高级人才寻访券金补贴
申领程序
1、机构申报。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券金补贴申报服务,于企业满足申领条件后1个月内,持申报材料向市人社局申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高级人才寻访券金补贴申请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与高级人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企业开具发票的存根联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须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引进的高级人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人才绿卡A卡复印件、连续缴费3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以上申报材料须加盖公章。
2、资格审核。由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提出补贴意见。
3、社会公示。对经审核认定的拟补贴企业,在市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拨付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