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应届毕业生补贴为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
一、租房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按每人每月 600 元、800 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毕业生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租房补贴。
二、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每人每月600元、硕士每人每月1000元、博士每人每月15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生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三、学费补助
本科每人8000元、硕士12000元、博士20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助。
四、社保补贴
按当地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见习补贴
见习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见习补贴资金可用于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管理费用。对每月16日前(以系统录入时间为准)上岗见习学员,次月审核发放生活补贴;见习终止或当月在岗考勤不满15天的,不享受当月生活补贴。
全日制本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二级以上)每人每月 600 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1000 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 15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3 年。毕业生因工作单位变更等原因停止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从停缴社会保险之月起停发补贴。
依法在市区(指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下同)注册、纳税、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
注意事项:适用对象为 2021 年1 月 1 日后来市区就业(2021 年 1 月 1 日前在市区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