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应届毕业生补贴有市外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就业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
对在我市首次就业,且与我市规模以上民营重点企业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8个月的市外高校、职业院校毕业5年内的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由财政统筹资金分别给予学生本人10000元、5000元、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申报程序:申请人向所在企业提交《市外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申请表》、毕业证书,由企业按照税收缴纳属地原则向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申报材料。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申报程序:申请人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登录,点击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模块填写申请信息,再将毕业证书提交至企业用工备案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至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核拨资金。
新到我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经迎客松英才计划认定后,其本人及配偶在我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首年度补贴30%,剩余年度按30%、40%补贴到位),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补贴6万元、3万元。
申报程序: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符合条件的人才按要求准备《黄山市人才资金补贴申请表》、购房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已签订购房合同但暂无法提供完税证明的,可先行享受补贴,并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前暂时冻结此商品房的二手交易和退房登记直至提供完税证明)、结婚证和户口簿(以配偶名义购房需提供)、诚信承诺书,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通过优才卡“事项申报”端口选择相应事项进行线上申报。
新到我市新兴产业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经迎客松英才计划认定后,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住商品房且在我市租房的,上述人才可分别按月领取600元、300元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且最长不超过3年。如选择先租房后购房的,支付购房补贴时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
申报程序:住房补贴每半年申报一次,符合条件的人才按要求准备《黄山市人才资金补贴申请表》、租房合同、诚信承诺书,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通过优才卡“事项申报”端口选择相应事项进行线上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