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应届毕业生补贴有发放奖补资金和工作补贴、发放生活津贴、工作津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引导驻威高校毕业生留威就业,“一校一策”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系列活动,发挥好11所驻威高校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作用,根据绩效情况,分别给予4万—7万元奖补资金;选聘驻威高校在校生作为引才专员,给予每人每月600元工作补贴;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120元/人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对到我市相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2000元、1000元的生活津贴,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聚威就业。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失业保险的企业,给予1500元/人一次性扩岗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全额补贴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对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或合伙创业的,分别提供最高额度20万元、6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个人10万元及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为创业失败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