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应届毕业生补贴有一次性就业补贴(应届毕业生专享)、灵活就业补贴、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在校应届毕业生专属)、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校应届毕业生专属)。
1、一次性就业补贴(应届毕业生专享)
2、灵活就业补贴
3、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4、求职创业补贴(在校应届毕业生专属)
5、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在校应届毕业生专属)
申请人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灵活就业时在毕业2年内的补贴对象;
(二)以个人身份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或以上;
(三)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低于20小时的,在以下其中一个灵活就业岗位工作: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从事餐饮服务;从事社区保洁、保绿工作;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岗位就业(非员工制)。
申请人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补贴:
(一)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在校期间参加目录内的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或职业技能竞赛;
(二)于毕业前取得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