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鞭书生
原文:
王安期作东海郡守,世乱,令曰:夜不得私行。吏系得一夜行人。王问:“自奚来?”云:“从师家授业还,不觉日晚。”吏曰:“鞭乎?”王曰:“鞭书生以立威名,恐非致治之本!”释之,并令吏护送反家。
译文:
王安期担任东海郡守时,天下混乱,命令说:夜晚不能私自出行。差役抓了一个夜晚出行的人。王安期问:“你从哪里来呀?”(被抓的人) 回答说:“(我)从老师那里听课回来,没发觉天(已经)黑了。”差役问:“(需要)鞭打(他)吗?”王安期说:“以鞭打书生来树立威信,恐怕不是达到社会太平的根本办法!”(于是王安期)放了他,并命令差役把这个人送回家。
注释:
1、系:抓
2、云:说
3、致:达到
4、释:释放
5. 本: 根本
6. 立:树立
7. 夜:在夜晚
8. 行:出行
9. 令:命令
10. 还:回来
11. 作:担任
12. 令:下令
13. 自:从
14. 反:同“返”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