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校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高度重视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提前预警,及早部署,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学院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纪委书记、校长助理
成员: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
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日常管理由分管安全分管校领导牵头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主任保卫处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日常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长负责防汛和防地质灾害救助应急全面工作,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应急预案的启动、实施;副组长具体负责防洪救助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部署、任务下达、检查监督、考核、指导;各成员之间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救灾抢险组、安全防疫组、后勤保障组、稳定安抚组、宣传工作组六个具体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党政办全体人员、人事处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监督制定洪涝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监督检查预案的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学院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负责洪涝灾害救助的'灾情报告受理、处置、传递和综合协调与联络工作。
(3)负责收集、传递综合情报信息,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通报洪涝灾害救助各方面工作进展等情况。
(4)负责落实灾害救助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救灾抢险组
组长:保卫处负责人
成员:保卫处所有成员
工作职责
(1)制定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受灾现场,统筹协调现场各项救灾抢险工作。
(3)随时掌握、传递最新灾情动态,收集、汇总、反馈各种救灾抢险信息。
3.安全防疫组
组长:医务室负责人
成员:医务室所有成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灾后防疫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联系疾控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处理灾后疫情突发情况和事件。
(2)负责指导受灾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检查、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制定学校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要求,监督检查受灾学校的食堂饮水、食品卫生等工作。
(3)负责安全教育和灾害防范知识教育,检查灾后学校正常开学情况,提出救助措施。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处负责人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
(1)准备好汛期抢险救灾物资,保障出险时能及时提供物资支持。
(2)具体办理救灾资金拨付事宜,落实各项项目管理措施。
5.稳定安抚组
组长:工会负责人
副组长:各处室(二级学院)副主任、副处长
成员:全体辅导员
工作职责:
(1)负责灾后学校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2)组织开展对受灾人员的慰问,协助灾后安置等事项。
6.宣传工作组
组长: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宣传部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
(1)负责救灾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受灾情况和抢险救灾工作。
(2)搜集整理救灾的影像图片、先进事迹、典型材料,联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集中报道一线救灾工作,编辑救灾工作简报。
(三)防汛和防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制订本部门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2.建立健全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各岗位、落实到人。
3.和当地政府及上级国土、气象、防震减灾等部门联系,掌握本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并通过教师会、家长会、家校联系群、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师生、家长,如遇地质灾害发生,要及时科学避险。同时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岗位认真落实洪涝灾害的防御措施。
4.宣传洪涝灾害防御知识,开展应急演练。
5.坚持24小时值班,开通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6.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后,学院院长和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应急处置,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第一时间向教育局、所在县(镇)党委、政府汇报学校有关洪涝灾害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抢救,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各部门要及早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水利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部门要加强对师生防汛和防地质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教职工例会、、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和防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提高教职工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能力和学生的自救互救能力。
3.各部门要认真进行汛前检查。部门负责人带队,对学校建筑物、围墙、排水系统、校内施工场地、校园周边山体、危桥险路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图书、电教、仪器设备、贵重物品的防护工作,对图书室、电脑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危化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等工作。
(二)救灾应急工作
1.一旦发生险情,各部门立即启动各自的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及时向学校、教育局、所在镇党委政府报告。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2.按照预案迅速转移受灾学生,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加强对校舍及附属设施的监测监控工作,妥善安排灾后教育教学工作。
三、工作纪律
(一)防汛和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领导小组的应急指挥命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抵制或推诿。
(二)灾害发生后,各工作组要按领导小组的指令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不得延误时机,确保抢险应急工作有序进行。如遇工作有交叉,学校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各部门必须结合部门实际,科学制定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预案,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恶劣天气,要安排教师做好校园周边险情监控。
四、责任追究
为保障防汛和防地质灾害工作得顺利进行,对因指挥不当、贻误救灾和拒不执行防汛和防地质灾害调度、命令造成重大防汛和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针对本校所处的地理位置,分析、排查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坚持以人为本、群测群防、分工负责、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学校、园防灾抗灾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学校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西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应范围
拦隆口镇四营学校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危及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1、成立拦隆口镇学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军
副组长:张发明
成员:杨生瑜、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地质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组长刘建军任总指挥,负责地质灾害应急事件工作的总体部署。副组长张发明负责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监测和巡查工作,分析、排查可能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信息,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负责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的现场指挥。其他组员负责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公布本预案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组织中心校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领导小组成员中的各学校校长(负责人)负责向本校师生及家长公布本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做好相关安全教育,组织本校各应急工作小组开展巡查、救护、疏散、抢险、排险等日常应急事务。
2.成立中心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小组。
1)巡查小组组长:张发明。成员:杨生瑜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负责做好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危险地带的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启动预案并及时上报。
2)救护组组长:杨生瑜。成员:薛辛浩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中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理和包扎伤口,做好及时送医院治疗的准备工作。
3)疏散组组长:薛辛浩。成员:各班班主任及发生灾害时各年级上课老师。若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负责立即组织全校师生有序的疏散到安全区域,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
4)通讯联络组长:杨生瑜。负责向学校指挥部及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报告相关动态信息,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镇政府、县教育局、县国土局及上级有关部门,以最快速度得到上级的指示。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协调各职能组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5)后勤保障组组长:薛辛浩成员:张虎李友胜陈顺邦张启云代国祥李承德王云陈延明各班班主任。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发生,负责应急物资准备与供给。
安全教育组组长:杨生瑜成员:各班班主任。做好日常地质灾害专题安全教育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工作安排,不得推诿延误工作。
2.共产党员应身先士卒,勇挑重担,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急师生之所急,忧师生之所忧,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战胜灾情。
3.各职能小组应全力配合学校及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做到尽职尽责,同时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加强自我保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4.监测、巡查要求: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测量、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师生及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灾情发生后,学校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全体师生的思想工作,安定师生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及时组织开展自救。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