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六一”活动的顺利开展,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家长和学校安全,维护学校稳定,加强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密切关注“六一”期间的.自然灾害和可能成为不稳定因素事件的发展动态并及时通报。
2.活动前召开教职工会议,对师生安全和活动安全作认真细致要求。
3.组织召开处理突发事故工作会议,确定救援方案。
4.检查督促各部门责任人做好各项突发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5.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和发布信息。
6.当遇到突发事件,及时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控制事故的损失。
二、报告程序
突发事件的报告顺序: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教育局。
三、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一)拥挤踩xx
1.各班保教人员在活动组织前对幼儿进行“拥挤踩xx”安全常识教育。
2.上下楼梯时,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班级逐次下楼,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保教人员负责维护秩序。
3.发生事故,教师要迅速组织指挥幼儿及家长疏散,领导要及时将事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六一”活动中的安全事故
1.活动前教师要对幼儿和家长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和家长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2.各班教师要认真地组织好幼儿有序演出及家长观看。
3.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加强巡视,注意看好大小门,维持好整个活动中的纪律和秩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报告领导。
4.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教师要保护好幼儿,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四、奖惩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彰奖励。
1.在处理紧急情况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幼儿、教职工和家长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送紧急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处理紧急情况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5.其他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对发生的紧急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
2.在处理紧急情况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3.领导干部未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
4.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协调不够,导致紧急情况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