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勘察,拟定具体处理方案,准确估计处理事故的时间,经总指挥决定实施;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
为提高本院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辐射事故分级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和《射线装置分类办法》规定,结合我院使用射线装置为Ⅲ类装置,发生事故时,定性为一般辐射事故,即:是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三、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本院发生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所致辐射事故适用本应急预案。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五、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汪素梅
副组长:袁军
成员:放射科工作人员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4)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审定;
(5)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3、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负责小组工作,现场指挥工作。
副组长:具体负责小组工作,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各科室之间的协调,管理全院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工作,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辐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的日常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六、预防事故措施
1、健全辐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机器旁悬挂或放置操作规程卡片;
2、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机器操作规程和辐射防护应急培训,持证上岗;
3、定期检查维修机器,使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加装应急开关或电源总开关。
七、应急处理措施
严格遵守射线装置的操作规程,一但发现控制台上的监视器不能停止、按钮不能复位或其它情况,造成射线装置一直出射线时:
1、立即按下应急开关或切断主控电源,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上报;
2、医院启动应急预案;
3、控制现场,积极主动调查事故原因;
4、及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
5、协助环保、卫生部门调查事故原因。
6、协助卫生专业人员对受照射人员进行受照剂量估算,并进行身体检查和医学观察;
7、及时向公众发布消息,消除公众疑虑;
八、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辐射事故的科室,必须立即向医院值班时报告。医院值班室应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区环保局和区卫生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九、善后处理
1、保存好受照人员的体检资料,做好医学跟踪观察;
2、请专业维修人员检查维修,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
3、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十、预案管理
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二年修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