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我校加强对食品卫生工作管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好学校食品进货、加工、消毒、留样等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防止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三)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xx
(四)工作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生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销售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
2、定期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进行食品卫生、营养知识、食品加工知识的培训,使他们了解《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的基本精神及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后上岗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证和未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3、安排专人管理校内食堂,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定期召开食堂承包人会议(作好记录),对发观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平均每学期联系卫生防疫部门检查1—2次;经常征求师生对食堂饮食卫生和食品质量的意见,督促食堂不断改善食品加工条件,提高食品质量,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4、学校与师生灶每年签订安全责任书,特别强调食品卫生及食品购入渠道,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而忽视食品安全。
5、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能力:增加投入,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减少师生外出就餐次数,防患于末然。
6、学生出现食物中毒现象,迅速将学生送往医院救治;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同时,政教处、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报学校和派出所备案。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因而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以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长庆小学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李壮勇
副组长:xx
成员:xx
二、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学校食堂餐饮等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学校负责组织提供的集体用餐导致的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建立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坚持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4、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较大、一般突发事件。
四、救助体系
1、学校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出现安全事故时,由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学校要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要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要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要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要求专人管理,专库存放,要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要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把试喂鸡工作落到实处。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各校(幼儿园)要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要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六、食物中毒应急反应运行体系
1、学校要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值周教师和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李壮勇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中心学校备案,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七、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促进学校教育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1)教育局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由石红梅任主任。(电话:xx)
3)医疗救护组: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2、机构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定期组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2)办公室职责:
下发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办制订的各项文件、通知,指导下属各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在学校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教委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要求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并上报教委。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监督员为直接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校长考核实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超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和体检合格证方可上岗)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食品卫生设施的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呕吐、腹泻)及时打举报电话向学校监督小组报告,再由监督小组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5人以上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校长应当机立断,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查事故原因,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和卫生防疫部门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防疫部门抽调人员支援事故处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
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一、指导思想
学校无小事,安全最重要。特别是食品安全,为保证全校用餐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在突发事件前的应急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全面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副组长全力抓好食堂工作,并指导总务处制订食堂各类制度、协议,各职能部门按措施要求做好工作。
(2)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传授安全预防与救助知识,制定和检查安全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在指挥各职能部门有序开展工作,及时配合各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3)组织师生学习并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在食品和食堂用料的采购、存储、加工和供应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和监督。
(4)监督及督促总务处做好食物采购及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
(5)表各班主任应密切注意本班学生的动向,一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学校,以免错过这最佳时机。
三、预防措施
(1)由总务处负责定期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进行食品卫生,营养知识,食品加工知识的培训,严格落实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上港制度。凡未取得健康证和未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学校食品的工作。(责任人:总务主任、食堂主任)
(2)由副组长、总务处、食堂主任一起制订食堂管理的各项制度,并贯彻落实。
(3)由食堂主任、总务主任负责把好食物采购关,由行政值周教师及炊事班长负责把好食物验收关。同时严格采购食品索证,入库验证,领用验收,制作把关的管理制度,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食品调料。(责任人:食堂主任、总务主任、行政值周、炊事班长)
(4)与送货人签订食品购销合同,明确双方职责,确保所采购食物的质量,从源头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责任人:总务主任、食堂主任)
(5)由炊事班长负责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6)加强学校小店经营食品的管理,杜绝小店出售两次加工食品和过期及三无食品,总务主任和行政值周每周至少一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及时汇报。(责任人:总务主任、行政值周)
四、应急措施
(1)学校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协同学校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理。
(2)学校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迅速将食物中毒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患者及传染病患者,应严格按照疾病控制机构的要求,做好病人的隔离,救治、消毒处理等工作。
(4)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做好中毒现象及事发现场的卫生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巩固调查,中毒患者的个案调查。
(5)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封存或销毁导致食品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物用工具、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完善卫生消毒设施,使其达到食品卫生要求。
(6)由班主任同中毒学生家长联系,并协助学校做家长的思想工作,使中毒事件得以妥然处理。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食品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学校、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团结,沙田乡联校特制定本预案。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及预案,把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抓紧抓好。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职责,健全机制,逐级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幼儿园)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一旦发生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报告乡联校(电话:)。联校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并报告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及时救护,封闭现场,监督检查,监测检验。
五、学校在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和处理结果及时向联校报告,联校应在2小时内向县局汇报。
六、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时,对隐瞒缓报或者谎报的,阻碍救治工作进行的,拒不服从上级指挥调度的,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应事件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生重、特大食物中毒(中毒100人或死亡一人以上)事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