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黄飞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应对烟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生产、销售、运输、储存过程中发生的(IV级)以上烟花爆竹爆炸或火灾事故。

  1.4 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2)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企业成立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企业烟花爆竹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 条块结合、信息共享。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主管部门为保卫科,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现有资源,实现相关信息共享,确保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4) 依靠科学、注重实效。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装备,提高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企业危险性分析

  2.1 企业概况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省××市××区

  从业人数: ×××人。

  隶属关系: ××区××××局

  主要原材料: 包装纸,火药

  主要产品: 烟花爆竹系列产品

  产量: 5000吨/年

  周边重大危险源: ××××××××××××××××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可能发生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2.2.1 自燃自爆事故

  这类事故是一种不需外因作用的化学反应,其原因如下:

  (1)原材料问题。原材料纯度不够、含杂质高,或材料超过保质期等。

  (2)原材料或药物受潮湿等。

  (3)配伍不当或辅助材料(如米汤、浆糊等)变质等。

  (4)烟火药散热不彻底、干燥不彻底等。

  2.2.2 机械能作用事故

  机械能作用事故是一种物理因素的反应,是外力(机械能)作用产生的结果,其原因如下:

  (1)违反操作方法。操作时摩擦、撞击、拖拉、用力过猛;不使用专用的工具等。

  (2)干燥方法不当。干燥(日晒、烘房)时超过规定的温度、倒架、使用明火烘烤、药架离热源太近等。

  (3)处理销毁废品方法不当。

  (4)机械设计、制造缺陷或机械发生故障引发事故。

  2.2.3 自然灾害事故

  自然灾害事故指由山火、山洪、地震、雷击等难以抗拒的自然因素所导致的事故。

  2.2.4 其他原因引起的事故

  (1) 厂房布局不合理,厂内安全距离不够;

  (2) 未严格按照“五分开”设置和使用厂房;

  (3) 超过核定储存量储存药物、产品。

  (4) 人员拥挤、集中,疏散通道不畅等。

  (5) 其他由静电积累、火源、电源、小动物啃咬等引发的`事故等。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与职责

  企业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当发生重大、特大的烟花爆竹事故时,在事故发生地附近成立现场指挥部。

  3.1.1 应急指挥部

  企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

  总指挥:由分管副厂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保卫科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 保卫科、安技科、生产科、检验科、供应科、技术科、销售科、财务科、宣传科、车队等。

  3.1.2 应急指挥部职责

  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烟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组织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

  (2) 作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抢救方案和决策;[NextPage]

  (3) 授权各职能部门实施应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

  (4) 负责建立和维护应急信息平台;

  (5) 甄别烟花爆竹事故等级,提出预警级别建议;

  (6) 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

  (7) 必要时,协调武警、公安系统迅速调集武警部队和公安干警参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1.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企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负责企业内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间的联系、协调工作;

  (2) 负责收集和汇总烟花爆竹事故信息,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区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3) 组织烟花爆竹事故调查,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 制定企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演练和总结评估。

  3.1.3 现场指挥部职责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分析、判断烟花爆竹事故发展趋势和确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

  (2)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3) 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机构的通信联络,随时报告应急救援情况,及时向本企业传达落实上级有关应急救援的指示或要求;

  (4) 涉及重大事项应先报告上级领导后处置,情况紧急时也可以先处置后报告或越级报告;

  (5) 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

  (6) 开展事故现场的应急抢修和伤员紧急救护工作;

  (7)编写灾情评估报告。

  3.1.4 应急工作小组及其职责

  根据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组织6个应急工作小组,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各工作小组组成及其职责分别如下:

  (1)安全警戒组:

  由保卫科牵头,由企业警卫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道路交通管制,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2)安全疏散组:

  由保卫科牵头,由企业警卫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保证救援顺利进行,做到消防车、救援车及其他有关车辆能畅通进出事故现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居民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3)灭火救援组:

  由保卫科牵头,由企业义务消防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烟花爆竹火灾的扑救;现场伤员的搜救。

  (4)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所牵头。主要负责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抢救现场撤出的受伤人员(包括受伤抢救队员);与当地及外地有关医疗单位联系抢救事宜;现场急救药品的联系和提供。

  (5)物资供应组:

  由供应科牵头。主要负责保证现场救援所需的各类生活物资和抢救物资及器材的供应;事故现场的照明及通信联络;事故现场所需的物资、器材及车辆调度。

  (6)善后处理组:

  由劳动人事科牵头,工会、财务科、后勤科等部门参加。主要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周围群众和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项。

  4、预测预警机制

  4.1 信息监测与报告

  由保卫科和安技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危害因素和安全隐患采用安全检查、安全评价(评估)和隐患整改的方法进行监测。

  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后,企业应急指挥部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事故对象、事故原因、事故影响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扩大的范围、事故单位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及对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确保的物资、建议需要启动的事故级别等。

  区应急指挥机构接警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赴事故现场救援,当确定事故有发展为重(特)大事故趋势时,立即上报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委,确定应急级别。

  4.2 预警预防行动

  4.2.1 预警

  企业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后,企业应急指挥部应迅速作出判断,决定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情况严重,超出本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安监部门报告报告,区应急指挥中心根据需要启动区级应急预案或上报至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市应急办)。

  4.2.2 先期预防措施

  (1) 企业应急指挥部接警后,立即由应急办通知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各应急工作小组和企业各职能部门,要求所有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2)由总指挥在第一时间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和决定应急救援初步方案;

  (3)尽快组织撤离事故区域附近职工或群众,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4)决定启动本预案或专项预案,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5、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级别:

  (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2 响应程序

  5.2.1 应急指挥

  烟花爆竹企业事故应急救援主要由企业应急指挥部指挥,企业各职能部门和各应急工作组要积极参加抢险救援行动及配合支援工作。

  5.2.2 应急行动

  烟花爆竹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采取应急行动的主要原则是救人为本,尽量将事故的危害程度降到最低,保证现场工作人员与抢险人员的安全,经过企业应急指挥部对事故的分析,制定有效的抢救方案,由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5.2.3 资源调配

  在应急指挥和应急行动过程中,烟花爆竹企业要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各种通信与信息工具:应急队伍资源、应急物资装备资源、交通运输,医疗等保障措施。

  5.2.4 应急避险

  烟花爆竹企业在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冷静思考并落实应急响应时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避险措施,防止次生生产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5.2.5 扩大应急

  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或根据各自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等是否满足应急行动的需要,及时向企业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请示扩大应急;企业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办及时向当区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出请求支援的信息,并负责协助当区政府或企业以外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实施应急行动。

  5.3 信息报告与处置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企业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单位负责人。

  总指挥接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区安监局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当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先向110指挥中心、120急救站及区安监局报告事故情况,然后向本企业应急办和企业领导报告,以便尽快得到外部专业救援队伍的支援。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确保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以及值班人,保证应急电话更新后及时通知到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及各个应急工作小组成员。一旦发现事故出现征兆或发生事故,企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要按照本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迅速报告。

  报告事故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4 报警标准用语

  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或120急救中心报警时报警人可按以下内容叙述预警信息:

  (1)我们这里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工厂),地址在××区×××路××号;

  (2)我企业(厂)今天早上/中午/下午××点,发生(起重伤害/机械伤害/触电/火灾/厂房设施倒塌/其他)事故;现有××人受伤/死亡/无伤亡;

  (3)报警人×××、报警电话号码 029--×××××××××。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企业各职能部门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1)保卫科、安技科等部门应及时调查统计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

  (2)企业工会、后勤科、供应科等部门要迅速设立员工和附近群众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保障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事故善后,做好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

  (3)卫生所要设立医疗救治站,对伤员进行救治,为群众提供常用药品;对食品、饮水进行检测、监督。

  (4)保卫科应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持事故区域社会秩序。

  6.2 损失评估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组织由保卫科、安技科、财务科、生产科等相关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及损失评估。应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须对事故损失做出定量评估,按照事故级别划分,事故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后,立即调查事故情况,并确定事故损失的评估范围。事故调查组须评估由事故导致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汇总事故中人员伤亡情况。

  6.3 调查和总结

  企业烟花爆竹事故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情况,由应急办以事故报告形式报区安监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7、保障措施

  7.1 应急装备保障

  企业应急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设备、急救药品等由供应科负责采购和提供,并由各部门负责妥善存放和保管;

  7.2 应急队伍保障

  当地公安(治安、消防)和紧急救护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企业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各联动单位的组织协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7.3 交通运输保障

  加强交通保障,为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顺畅的交通设施、设备工具、运行秩序等。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保卫科要及时协助当地公安、消防、交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或周边地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7.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所和医疗救护小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灾发生重大、特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后,卫生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120急救站,并积极配合急救站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

  7.5 治安保障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保卫科要立即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线,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7.6 物资保障

  供应科、后勤科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并根据烟花爆竹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储备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所需的物资。对于企业应急救援所需的大型机械设备、设施和运输车辆由供应科负责与有关企业联系。

  7.7 经费保障

  企业建立事故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由财务科予以保障;应急处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企业应急指挥部确定的工作项目以及用于应急救援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预案修订等;财务部负责监督资金的使用,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审查资金使用。

  7.8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在较大、重大、特大的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企业后勤科和供应科应负责为受灾群众大家搭建临时性简易住房或避难所,并配备必要的供水和卫生设施。

  8、宣传、培训和演习

  8.1 宣传和培训

  企业应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及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的科学知识。

  企业应制定计划定期对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人员、专业救援抢险队伍等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展开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和烟花爆竹事故紧急救护知识。

  8.2 应急演练

  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验证本预案的适用性,提高职工群众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能力。企业应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演练活动进行总结和评估,以检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协调配合能力以及企业应急资源的储备是否满足应急救援行动的需要等。

  9、奖励与惩处

  9.1 奖励

  在企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活动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者地方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出色完成烟花爆竹事故应急任务的;

  (2)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或者抢救人员有功的;

  (3)及时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成绩显著的;

  (4)对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5)因事故情况测报准确和信息传递及时而减轻事故损失的;

  (6)及时供应用于应急救援的物资和工具或者节约经费开支,成绩显著的;

  (7)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 惩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迟报、漏报、虚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的;

  (2)在处理应急事故中不坚守岗位、不听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违抗或不认真执行指挥部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或拒绝提供应急物资的;

  (4)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救济钱款和物资的;

  (5)阻碍应急处理、应急救援和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泄露秘密的;

  (7)其它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10、附则

  10.1 预案定和解释。

  本预案由应急办公室负责编制和解释。

  10.2 预案修订

  本预案将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更新和企业对应急演练活动的评估结果由应急办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修订或完善。

  10.3 预案实施日期

  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