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23766皖M-23889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1.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3.事故现场须确保与监控中心信息畅通,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监控中心可采取可变情况板、收费站预警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告知事故情况,引导司乘人员绕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灾而再次发生恶性事故。
(三)现场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处理完毕,现场路政人员及时撤去警示标志、警示牌和标志筒,通知养护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维修已损设施。并根据环保部门对危化品遗留及危害情况的监测,确定是否恢复交通。事后按照上级要求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在没有明确现场危险品名称、性质的情况下,要处于现场上风位置,一切行动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令,不能鲁莽蛮干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二)处置过程中要以大局为重,不得因个人问题与现场周围群众或者当事人及家属等发生摩擦,导致不稳定因素产生。
(三)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一律实行逐级上报,未经领导小组许可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所形成的事故相关材料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四)严格宣传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运输事故的新闻报道,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集团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发布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确定发布方式和时机,向社会和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界宣传有关信息,发生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经理层研究,特制定本《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时,用于指导事故抢险救灾处理及日常培训和演练。
二、主要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九)《煤矿安全规程》(2005版)
(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
(十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
(十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06)
(十五)《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预案级别
本预案为企业级。
四、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主要有:
(一)矿井机械电气事故。即出现机械电气设备故障,易造成全矿停电、停风,提升运输、排水中断或人身触电、机械损伤等,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矿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现主提升绞车断绳跑车,易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矿井主辅运输事故。即出现主运输皮带断带,电瓶车撞人、追尾、斜井运输跑车等重大事故,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五、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时间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解除事故对人身的威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六、响应分级
根据机电运输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灾难度,将重大机电运输事故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生产中断12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恢复的。
Ⅱ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生产中断6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恢复的。
Ⅲ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生产中断,6小时以内能够恢复的。
七、事故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为做好机电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机电副经理、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成员:其他副总经理、副总师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职责:一是负责本专项应急预案的救援队伍组建、配备相关器材和装备。二是负责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贯彻、演练和实施。三是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本预案后,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四是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五是指挥、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六是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专项预案。七是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八是批准本预案的终止。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供应科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协调各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发布应急救援的有关情况。
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物资、设备、后勤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现场、技术、物资供应、资料(宣传)和后勤等5个专业工作组。
(一)现场工作组:由机电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生产副总师、安全监察处和救护队等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紧急调动一切人员、物资、设备,争取将机电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技术工作组:由副经理兼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供应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分析事故特征、性质,预测将波及的范围及趋势,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参与事故的协助调查和分析处理。
(三)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供应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确保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供应。
(四)资料(宣传)工作组: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生产技术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受威胁职工、群众撤离避让的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五)维稳后勤工作组:由分管后勤的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保卫科、工资、财务、卫生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设置警戒、抢救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处理。
八、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矿井供用电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⑴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微机监控;电气试验;保护整定。
⑵主要预防措施
A、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B、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C、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D、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E、认真开展雨季“三防”检查、整改工作,供电线路定期检查。
F、井上、下电气控制设备、动力变压器、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
G、积极推广采用综合自动化控制设备。
H、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交接班,加强设备巡回检查。
I、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调整工作,执行两票和施工措施。
J、对电气设备和电缆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做好电气试验。
2、矿井提升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A、投入运行中的提升装置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每一年进行一次测试。
B、每班要进行一次过卷保护试验,维修工对保护定期试验。
C、每天必须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D、主提升绞车必须有后备保护。
E、绞车司机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主要预防措施
A、应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B、坚持设备维修、检查、保养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D、涉及安全生产的煤矿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
E、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F、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措施操作。
G、提升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H、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试验,做好记录。
I、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要做定期检验,检验的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时必须更换。主提升装置必须具备绞车说明书、电气系统图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资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绞车配备正、副司机,严格正规操作,按章作业。
K、作业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3、矿井主辅运输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控措施
A、采用矿井轨道运输信、集、闭系统;应用主运输皮带集中监控系统。
B、每年对使用和备用的电瓶车进行年审。
C、对使用中的矿车连接装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试验。
D、对斜巷提升钢丝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拉力试验。
E、对架空人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
F、加强监督检查。
(2)、主要预防措施
A、加强对电瓶车的安全检查,电瓶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电瓶车。电瓶车运输时,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在行车、行人道口处要安装使用平巷语言报警装置。
B、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信号和调度指令行车,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C、电瓶车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至少100m的距离;禁止行车行人,电机车在行至行车、行人道口时,司机要减速慢行。
D、严禁扒、跳电瓶车。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E、斜巷运输严禁超挂车,钢丝绳按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钢丝绳出现压扁、破股、断丝超限和锈蚀现象要立即更换;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要做到齐全、可靠。
F、安装应用皮带断带保护装置、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烟雾、超温及自动洒水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G、加强对架空人车电机失压、短路、断相、过载动作、掉绳脱槽、越位保护动作、人车欠速、过速保护动作的检查和试验,做到安全、可靠。
(二)预警行动
1、对可能造成机电运输事故的危险源加强调度、检查。
2、对可能酿成较严重机电运输事故的预兆,基层单位要立即上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立即通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按领导指令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事故报告和处置程序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将灾害情况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根据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破坏程度、严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围或事故扩大的可能性,决定现场及影响范围内人员的安全撤退路线、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必须有联系电话)。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决定启动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一)预案启动后处置程序
1、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由指挥部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编制事故抢险救灾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和事故有可能扩大的应急措施,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时,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方案和处理措施的修改。
3、救护队应首先到达现场组织侦查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现场的通风瓦斯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4、指挥部对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统一指挥,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的登记、报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区域发放许可证制度。凡出入警戒区域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持有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灾区站岗人员必须严格盘查,认真记录。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签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时间、地点和人员出入情况。
5、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扩大的可能性决定切断区域供电,并挂上停电牌,严格执行停送电的管理制度。未经指挥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电。
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确保井下供风系统正常、可靠、稳定,未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停风或改变风流方向。并落实好停电、停风撤人的措施。
7、安排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指挥部布置的监测监控地点,对事故区域内的瓦斯变化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有关需要检测的相关数据、参数进行定期的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收集的情况资料和实测数据提供给指挥部,以便指挥部及时做出决策或调整抢险救灾方案。
8、处理事故期间,根据抢险救灾需要,有关设备、设施、器材、物资等要及时供给、迅速到位,确保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电事故处理
⑴、矿井一回路停电后,立即查找原因,断开故障点,投入另一备用线路,恢复矿井供电;在全矿停电或通风系统停电后,如不能即刻恢复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受影响的地点,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内。
⑵、停送电操作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进行,不准擅自操作。
⑶、在电气设备、电缆着火时,立即切断电气设备、电缆的电源,再用相应的灭火器材来灭火。
⑷、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预案。
2、触电事故处理
⑴、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受电流危害的状态。
⑵、将脱离电源后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较好、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
⑶、对触电者进行心脏复苏、人工呼吸和创伤包扎。
3、提升断绳及伤亡事故
⑴、矿井出现断绳事故时,救援小组安排专业人员携带安全用具、专用工具以及通讯工具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升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护,控制过往行人和车辆。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4、主辅运输事故及机械伤亡事故
⑴、发生主辅运输事故或机械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上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控制过往行人。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十、现场人员自救、互救和紧急疏散、撤离
(一)现场任何人员发现出现机电运输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要利用现有的条件抢救伤员,现场条件不许可时,不得冒险营救,以免出现新的伤亡。
(三)区(队)长、班(组)长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点本施工班组现场工作人员,按指挥部的命令及规定的路线,撤离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预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点后,区(队)长、班(组)长应立即重新清点本班组人数,清理完毕后,立即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单位值班室。
十一、扩大应急措施
当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仅靠矿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机构和相应救援队伍进行联系请求支援。同时向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报告。
十二、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一切手段现场救助、救护受伤人员,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为抢救受伤人员必须移动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三)尽可能的对现场物证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点、时间、物件名称、收集人员,收集到的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须不少于两人一组。
(四)对现场要采取措施进行认真地保护,凡与事故有关物件、痕迹、状态等均不得破坏。
十三、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情况,确认符合如下条件时,可终止应急救援程序:
(一)受伤人员和死难者转移出事故现场,死难者善后已得到妥善处理。
(二)事故危险解除,事故周边地区人员不再受事故伤害。
(三)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
(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事故终结。
十四、生产恢复措施
救援工作结束,确认事故区域内已无危险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复供电、生产系统。
一、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加强铁水运输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铁水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铁水运输作业、预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铁水运输作业规定
l、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日常检查”,有关检查内容见车辆操作手册,押运员应进行“铁罐日常检查”。
3、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在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起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座椅与安全气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只允许在车辆停止而且载有危险货物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停车”歼关,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操作此开关。
5、不得在车辆移动过程中锁死方向盘,倾翻驾驶室前应首先关闭冷气和附加冷气。
6、只能在停车时使用睡铺,行车前必须将睡铺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车时才能使用驾驶员工作站,不得在储物箱内放置重物。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车辆行驶时,必须接通防抱死制动系统(ABS),铁水运输的车辆在厂区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厂区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通行时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执行。
9、牵引车倒车前与挂车挂接时,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严禁站人,挂车时不允许使挂车向牵引车移动。
10、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险丝,必须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换保险丝。
11、因故不能及时装卸时,在待装卸期间行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货物,随时保持与装卸铁水所在部门的沟通,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向公司汇报,情况严重时应报请当地公安及运管部门。
12、车辆运行必须配备专职押运人员,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无关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行中的车辆驾驶员禁止接听电话。
13、货物的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倒置。
14、驾驶员在装卸铁水作业进入生产现场时,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服从装卸所在地点生产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行车和泊车。
15、铁水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公司转运铁水管理制度和转运班车辆管理制度。
16、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四、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当铁水运输车辆因故在厂区内产生重大事故时,事故部门立即上报车间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各级负责人收到信息都应快迅到达事故现场,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3)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切断相邻危险源,展开相关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邻建筑物着火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程序和方法详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第1节火灾扑救。
(5)有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程序或报警,各应急救援组立好进入工作状态。在有关部门领导下,正确、合理地抢救伤员、财物,扑灭周围着火点。
(6)当有人员外伤、烧烫伤等,应送往公司医务室实施紧急救护。
(7)报警:程序第一章。
(8)各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事故救援组、警戒与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物资抢救组、设备抢险组)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转运过程中,铁水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烧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报告,情况危急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以防事故扩大。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马永峰
副组长:秦志强、武建军
组员:张德宏、石紫昭、刘建辉、张领军、刘佳彬。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指挥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二条: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挥。
第三条:检查督导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一条: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命令的下达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
第二条: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第三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
第一条: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救援工作听从县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担负相应的应急处理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办公室人员、财务室人员、安全办公室人员、检测站人员。
五、预案实施
第一条:公司应分别对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加强专业性安全教育,并经常性地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务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发前,根据所承运货品的化学性质,配齐相应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毯、消防锹等),并随时检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应采取紧急措施自救,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小。同时积极与事发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和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以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在事发当地有关部门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到达现场后,应向指挥人员简明扼要的说明事故情况。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运输的危险货物的运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发生地人群、水流、气流等周边环境情况,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货物的处置和人员抢救工作,遏止伤亡增加和污染扩大。
六、紧急自救方法:
第一条: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先人员、后货物”的原则进行施救。
第二条: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拨打事发当地的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组织有效救援。
七、事故处理
第一条: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公司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告公司、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相关救援组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