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的`损失与危害,快速、高效、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国家《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消防安全制度,结合我院实际以及《山东大学艺术学院教学楼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3月24日院务会议研究通过),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分工负责
1、学院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为小组成员。
2、领导小组职责: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习,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基本技能。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分类签署《山东大学艺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一旦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和灭火自救。
3、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消防应急预案的落实检查,《山东大学艺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发生时疏散和自救的统筹协调,以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小组成员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应急预案的落实检查,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
二、初起火情处置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特别是教职工和学生干部要立即组织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火灾于初级阶段。
2、在场人员在第一时间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小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3、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初起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拨打“119”报警求救,并采取措施进一步的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4、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与进一步的扑救,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5、拨打“119”报警后,安排专人到楼外相关路口迎接引导消防车辆。
三、师生疏散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现场教职工或学生干部要立即报告学院领导;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通知楼内人员和火情周围人员撤离。
2、现场教职工要正确引导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组织人员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现场教职工必须一切听从现场领导的指挥。
4、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医院抢救。
四、火灾善后工作预案
1、灭火结束后,要派专人对着火现场实施警戒保护,严禁非现场人员进入现场,确保现场的原始状态,并配合调查人员做事故现场的调查工作,做好善后处置。
2、迅速了解和掌握火灾损失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3、运用事故案例,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稳定工作。
4、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学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