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成员: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指挥
1、总指挥: 全面组织和调动人员。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工作,指挥人员扑救火灾和人员、物资的疏散,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3、灭火行动组 组长:人数:20
4、通讯联络组 组长:人数:2
5、疏散引导组 组长:人数:3
6、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人数:3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遇到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就近使用灭火器和室内外消防栓进行扑救。
2、消除着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抢救伤员和贵重物品。
3、当火灾面积较大、情况较为严重时,要及时撤离现场。
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作战。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任何人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通知周围人员,报告火警: 可高声喊“着火了”,也可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2、消防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当确认起火后,立即通知本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并向安全生产指挥部汇报。按安全生产指挥部的部署,通知有关人员采取行动。拨打“119”报警时应说:祖各庄东口乔本电器厂,并说明报警电话和姓名。报警后应派人到门口路口迎接消防队进入火场。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将安全疏散门全部打开,清理、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内的杂务,保证疏散出口的安全畅通,组织在场人员就近从安全出口撤离。
2、稳定火场逃生人员的情绪,指导大家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引导大家做到安全疏散,防止发生挤伤、踩伤的情况
3、将火场内的车辆及时疏散,注意疏导交通。
六、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1、为有效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尽可能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在发生火灾时,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全面展开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疏散和安全防护。
3、在市场内发现烟雾或接到火情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带领灭火行动组实行紧急扑救,在火灾初起或较小时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如在确定火灾无法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时,根据指令立即启动消火栓灭火,并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
4、发生火灾事故,白天早8点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动组组长带领疏散小组的成员负责疏散现场车辆和人员,及时为消防车开道,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在不同地点由组长机动掌握指挥。
5、火灾的扑救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白天在早8点到下午5:30由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及成员负责报120 进行急救,并把受伤人员迅速带离火灾现场。
6、夜间发生火灾事故,由保安队实施紧急救援,同时立即通知各组和在场人员紧急到达火灾现场,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人员分工展开救援。
七、安全防护程序和措施
1、划定警戒线,确定境界范围。严密保护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火场,防止坏人借机进行破坏和盗窃。
2、协助医护人员救护火场受伤伤员。
3、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等待火灾调查人员的到来。尽快查明火灾原因。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对事发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街道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
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一、目的
为加强农机行业处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农机行业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机行业社会形象和保障农机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农机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违反农业机械管理法律法规和农机作业操作规程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
2、农机具机库、油料库、农机具生产车间、农机具维修销售网点突发火灾事故。
3、台风、暴雨、洪水、高温、雷击和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意外事件。
4、行业内其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发事故。
三、应急处置原则
1、以人为本。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处置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预防为主。通过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状态,消灭在隐患期间,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为指导,全面规范处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决策科学,措施得当。
4、迅速反应。发生重大伤亡、火灾、水灾等突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市农机化办报告,根据指令,迅速、果断、有效起动应急方案,市农机化办组织统一指挥和积极妥善处理。
5、明确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6、公众参与。广泛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向干部群众阐明危害得失,识大体顾大局。准确发布预警及处置信息,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市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生产事故安全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应急响应
1、一般级别的突发事故,由事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处置。事故发生后有关领导和人员须及时赶到现场,控制现场、收集现场信息和开展救助等工作,并立即将情况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上报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较大和重大突发事故,由市办领导小组启动预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处置。主管单位领导接报后,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市农委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3、特别重大事故,事故单位领导接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并在1小时内上报。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市办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本系统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各方面力量积极进行救援。同时在2小时内上报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指挥部。
4、应急结束
事故处置完毕后,市办领导小组决定应急工作结束。根据突发事故性质和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专业机构和主管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对事发原因、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援助范围等进行全面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经核实审查无误后上报市农委突发事故处置指挥小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工程、交通保障
1、各单位要保证应急指挥通讯系统正常工作,确保事故突发时通讯通畅。
2、各单位加强水、电、气等工程维护,保证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运行状况良好。
3、指挥系统要能够调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强救援器材日常维护,确保其性能稳定;制定交通运输工具调用方案,确保事故突发时车辆能正常使用。
(二)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应依据职能组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专门队伍,配备足够人员,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装备水平。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积极开展突发事故应对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和整体处置水平。
(三)经费保障
本市农机行业要建立专款专用的应急救援资金。各单位要保证安全防范与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社会动员保障
各单位要积极组建突发事故应急志愿者队伍,实行以民为主,专群结合。对志愿者队伍的组建、管理和日常训练等工作予以积极指导和专业支持。
(五)技术检测保障
各单位加强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安全经营的检测与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农机产品库房和油料库房消防、农机田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事故突发预测预报工作。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1、各单位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重点是事故防范、紧急应对和正确处置等基本常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活动。
2、市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全行业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综合演练。本行业突发事故处置人员的技能业务培训,由市办突发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各单位每年要分期对专职、兼职事故处置和救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两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业领域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目的。规范我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农业领域(种植业、畜牧业、农垦渔业、种业、农机领域等)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第四条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农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报告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加强管理、及时上报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和处置。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做好一线排查,加强组织、指导和协调。
(四)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
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县、企三级应急组织组成。
第五条市级应急组织。市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六条县(市、区)应急组织。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技术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技术组由县(市、区)及乡镇技术骨干组成,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急组织。涉农领域企业成立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预防机制
第八条健全预防机制。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企业应急预防、专业队伍救援、社会参与救援的应急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20、119等公用电话,依托企业、乡镇站(所)等一线单位,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通过制作板报和发放安全挂图或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安全责任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强技术指导,在粪污储存池、沉淀池、沼气池等周边设立警示牌、护栏或加盖防护板,防止人畜误入。对有机肥加工等场所要制定并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防止人员受伤。对沼气池等有限空间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预警行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第十条信息报告预防、预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处置。
第四章应急响应及保障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农业领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按有关规定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未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安全事故,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应妥善处置并按一般事故予以上报。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
第十三条现场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需要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善后处理。按照本级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
第十五条应急保障
(一)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县、企三级应急救援组织,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形成市、县、企三级应急预案体系。
(二)根据农业领域安全事故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三)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工人的培训和后期管理人员的配置,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四)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应急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应急人员培训。
第十六条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责任的;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的;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阻碍应急工作人们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指导和规范项目部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的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对人员健康和项目部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依据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XXX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XXX XXX
成员: XXXXX
二、术语和定义
(一)危险源:指可能导致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损害的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二)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
(三)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四)应急预案:又称应急计划,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计划或方案。
(五)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六)应急响应: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七)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八)应急恢复: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发生或可能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机械伤害事故。交通等其他安全生产事故主要通过项目部内部力量实施应急救援。
四、应急体系
应急体系是项目部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基础。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四个部分构成。
(一)组织体制
1、管理机构:项目部经理室、总工室、一处、二处、试验室、材料室、机械处、财务室。
2、功能部门:项目部消防保卫、通信设备、财务资产等职能部门。
3、现场应急指挥:
⑴ 突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可独立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事故单位的负责人担任。
⑵ 突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后,需调派应急专业组完成应急处置工作的,现场指挥者由应急专业组组长担任。
(二)运作机制
在项目经理统一领导下,由事故现场指挥者集中指挥各应急专业组和有关单位,根据本预案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分级作出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
(三)法律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及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文件规定。
(四)应急保障
项目部应急保障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基本应急设备设施、专用应急设备。各部门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落实本部门应急人员、设备、设施、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的准备情况,保持所有应急保障资源的可用状态。各类应急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培训,掌握必要的应急知识,以具备紧急情况下应对事故的能力。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不得被占用、挪用、破坏。
1、应急设施:项目部突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会议室,配备相关的通信设施。
2、消防设施:项目部生生活区配有干粉灭火器16具。
3、医疗救护资源:项目部应急救治设备有急救箱、急救药品等。
4、应急运输工具:项目部可用于应急救援的机动车辆。
五、方针与原则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内部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一)保护人员安全优先是指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当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保护财产不受损失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护人员的安全。
(二)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是指在事故救援初期,首先要想尽一切办法控制事故的蔓延,避免引发其他事故。
(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广泛的特点,因此救援行动必须迅速、准确,须把项目部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实行统一指挥下的分级负责制,以事故发生的区域为主,各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和救援处置工作;并根据事故的发展情况,采取内部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少项目部的损失。
(四)大力加强全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各应急功能部门,要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相应的技术和物资保障。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广泛组织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1、突发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消防保卫部门报警,并拔打火警电话119,说明事故地点和原因,第一时间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援助;同时应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项目部接报后应立即调派消防、医疗等应急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各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扑灭外围火势,切断蔓延途径,控制燃烧范围。要迅速打开失火部位疏散通道,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至安全地带。立即对现场受伤(困)人员展开救助,对一切可能引发连锁灾情的设备采取应急安全措施。
3、消防队到场后,扑救组撤出火场,转为警戒组,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作好外围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确保事故现场秩序。
4、突发一般性火灾事故后,现场发现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警,同时拔打火警电话119,并正确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5、火灾基本扑灭后,有关专业组应派员监护现场,消灭余火。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危险物质,要及时进行围堵、收容、清消,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
6、要查明火灾事故原因,核定事故损失,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调查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作出严肃处理。
(二)机械伤害事故
1、突发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向项目经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医疗救援应急专业组及救护车辆须在最短时间内将伤员转至互助医院进行抢救。在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2、突发一般或较大机械伤害事故后,操作人员或现场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迅速关闭相应的电、气源,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危害程度等情况报告项目经理部。
七、培训与演练
(一)项目部每年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对应急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如何识别危险和危险源。
2、在突发安全生产事故时如何预警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各种基本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4、基本防护、自救、互救知识。
5、疏散现场人员的方法和程序等。
(二)应急培训和评估要求:
1、根据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应急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每次培训完成后,由项目部功能部门对应急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并做好考核记录,确保应急人员有能力应对突发事故。
3、根据培训内容和实际需要,由项目部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并保持相关记录。演练内容包括:
⑴ 生产区电器故障导致的火灾事故。
⑵ 生活区易燃物引发的火灾事故。
⑶ 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隐患较突出的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