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由校医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1)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2)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附近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生。
4)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区教育局主管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德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制定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校医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一、应急处臵部门和职责
1、幼儿园成立特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教研组、保育员、食堂负责人等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处臵食物中毒事件的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健全制度,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幼儿园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2、加强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按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体检和日常晨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幼儿园食堂上岗工作。
3、加强幼儿园食品操作程序的日常管理。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加强师生的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
三、应急处臵
1、信息报告(即时报告在校的最高行政领导)
(1)幼儿园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勤人员,构建“安全工作绿色通道”,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2)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幼儿园长报告,如幼儿园负责人都不在则迅速向其他行政人员报告。
(3)在半小时之内以口头形式报告民治街道卫生监督所。处臵完毕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4)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目前的状况等。
2、事件处臵程序
(1)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拨打“120”,及时将病人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安全救护组要积极做好中毒幼儿的就医陪护工作。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设备和现场。要负责安慰管理好幼儿,不使幼儿走散。
(3)协助调查幼儿园食物中毒
幼儿园要配合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按食药监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
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食品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食品监督所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善后处臵措施
1、园领导和相关教师到医院看望和慰问中毒师生和家属,并向医生了解中毒伤害情况;
2、园工作小组根据中毒原因和医疗诊断,作出初步事后处理方案。
(1)及时评估分析
中毒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事故情况以及对社会政治稳定可能构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并全力做好各项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由区应急办、食药监部门、卫生部门适时公布情况。
(3)收集社情动态
幼儿园要做好当事幼儿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关注本园师生动态并加以引导。
3、安抚慰问师生
认真做好安抚慰问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消除社会恐慌。
4、汇总情况
对处臵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五、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违反操作规程、瞒报或玩忽职守者,幼儿园将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
1、食物中毒事故
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
2、等级划分
(1)一般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2)较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
(3)重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计财科、监审科、勤办、局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处置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行动。
(3)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4)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5)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
2、中小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计财科科长担任,教育局具体抓相关工作的有关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采集食物中毒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整理取证材料,撰写食物中毒的书面报告,对外发布信息报道,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协助事发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患者救治工作,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病情况。
(3)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等工作。
(4)协助事发学校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过激和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5)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医疗救治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工作。
(6)协助事发学校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工作。
三、运行机制
(一)事故预防(事先)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2、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片教育辅导中心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对下属教学点、对口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加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应急处置(事中)
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由县教育局会有关部门迅速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及时启动县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较大食中毒事故,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及时启动市级预案,本预案必须先行启动;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先行启动市、县两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后,报省教育厅请求启动省预案,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信息报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场知情人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或直拨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
(3)发生校园食物中毒事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到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县教育局须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
(4)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要重视信息续报和结案报告,直至事故处理情况处于稳定。
2、先期处置
发现师生饭后有较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
3、应急响应
(1)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迅速报告县政府,同时立即将事故报县卫生局和市教育局。
(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
(3)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
①如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将发病师生送医院救治。
②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收回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
③立即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用具。
④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
⑤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并委派学校干部、教教师到医院探视、慰问,做好安抚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迅速深入到学生中去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
(三)善后处理(事后)
1、在食品卫生部门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销毁或监督销毁经检验属于污染的食品。
2、配合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责任认定和行政处罚工作。
3、协助事发学校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4、对中毒事故中致病、致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
5、根据卫生部门对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结果,形成事查处理报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总结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报县领导小组结案。
6、对在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通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指导思想
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本着为幼儿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应对幼儿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幼儿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等。
具体情况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五、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为使我园发生突发性急性食物中毒或者传染病流行时,能够及时有效和有序地做好中毒病人的抢救治疗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研究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二、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幼儿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食物毒物时,须立即采取措施,将中毒病人就近送有关医疗机构病防治,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须立即向市卫生局、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校防治领导小组立即协助有关医疗机构,组成医疗救护组迅速赶赴现场,对中毒病人进行抢救治疗;
(二)将发生中毒的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并通知市劳动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协助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有关人员,携带相关仪器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并对毒物现场进行监测,确定毒物的性质、种类和现场空气中有毒物质浓度,为中毒病人的抢救治疗和鉴定提供依据。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校医应采取的措施
将中毒病人就近送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治疗,防止事故扩大,同时须立即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上报的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一)保健医生协助卫生防疫、临床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对病人进行及时抢救治疗,对疫情流行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
(二)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严密监视疫情或者病情,并将疫情变化情况随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有关部门。
四、领导小组具体任务
发生重大传染病或者群体性食物中毒,学校要成立重大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园内的疫情防治组织、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通报疫情动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一、设置食物中毒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周奎齐
副组长:韩其振、刘西宗、王忠月、李保国、位兵
成员:董君明、郭瑞、代延军、益洪佐、孙奉文、岳光华、李洪波、王大东、张军、张庆明、戴凤亭、卢宗平、丰子君、田成生、宋卫忠、张继明
二、应急处理程序
(一)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二)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由校医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附近医院联系,救治患者师生。
d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e收集相关病情信息,食物及原加工材料,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三)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县教育局主管部门汇报,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洋,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办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病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德育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学校指定专人接受新闻部门采访;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校医室要深入各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经过、可疑食品及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需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代菌检查和取证工作,并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